漢書·溝洫志
漢書·溝洫志
漢書·溝洫志其敘述結構可劃分為29段。1~12段除個別內容(如引漳溉鄴等)外,基本照引《史記·河渠書》,記述從禹治水至漢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兩千來年的水利史實;13~28段則系統記述漢元鼎六年至元始四年(公元前111~公元4)的水利史實。所述內容有具體河名、水系和年代可考的,約為56事(其中凡一事涉及兩條以上河流的,均分別計數)。按所述河流有:黃河(包括支流,下同)46事,長江6事,淮河4事,濟水、淄水各2事,漳水1事。按工程技術分類,56事中屬於防洪的34事(其中黃河佔33事),航運4事,灌溉13事,航運兼灌溉5事。特別是治河防洪方面,《漢書·溝洫志》歷敘《史記·河渠書》以後眾多工程和規劃方略及治水意見,如:馮逡等人主張黃河兩道分流,郭昌在黃河下游裁彎取直,王延世堵口,賈讓治河三策,張戎論黃河泥沙,關並論水猥滯洪等,幾乎涉及其後兩千年來不斷發展前進的防洪工程技術的所有門類,實為承先啟後總括歷史經驗的權威性紀錄。《漢書·溝洫志》從未單行,歷來是《漢書》中的一篇。《漢書》版本以1960年中華書局校點本較通行,曾多次重印發行。
記述從禹治水至漢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兩千來年的水利史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