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灣區教育局
張灣區教育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區教育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
(二)編製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全區教育、教學體制改革。
(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辦法和方案;監督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
(四)檢查實施全區基礎教育學校和區成人文化學校的辦學標準、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條件,開展對學校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指導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小學學籍管理工作。
(五)規劃指導區直學校黨建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道德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六)主管全區教師工作。按上級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工作;統籌管理各類教師的繼續教育。
(七)指導、協調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電化教育、教學儀器圖書資料的裝備工作;負責全區教育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
(八)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製全區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對語言文字的規劃和標準的宣傳、監督和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的測試工作。
(九)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檢查、評估。保障素質教育的實施和教育目標的實現。
(十)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
(十一)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與複查。
(十二)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馬春雷 黨委副書記、局長(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主持區教育局(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全面工作;
韓 林 黨委書記 主持區教育局黨委全面工作;負責教育安全穩定工作;
胡紹西 副局長 負責教育人事、教師管理、教育科研、語言文字工作;分管人事(教師管理)科、教科研中心(教研室);
楊正鵬 副書記(紀委書記)負責黨務、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綜合治理、文明創建、工會、共青團工作;分管黨辦、紀委、紀檢監察科、信訪室;
趙同玉 副局長 負責計劃財務、基建維修、中小學收費管理、教育內審、後勤服務、體育衛生藝術工作;分管計財科、勤工儉學辦公室(體保中心)、體衛藝科;
何先明 副局長 負責局機關事務、現代教育信息技術工作;分管辦公室、教育技術中心(電教裝備站);
李昌國 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 負責基礎教育、職成民幼教育、德育教育、家庭教育、社區教育、教育督導評估、中小學、民辦學校(幼兒園)安全以及局機關支部和機關工會工作;分管教育科(資助中心)、督導室辦公室;
曾君瑞 區教育工會主席 負責教育戰線工會、普法、計劃生育、婦聯以及老齡和關工委工作;
(一)辦公室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科室工作關係;負責局黨委會議、班子會議、主任會議和全局性會議的安排及記錄,會同有關科室做好以局名義召開的會議的會務工作;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草擬局黨委以及行政工作計劃、總結、報告和有關文件等文稿,做好文件、材料的審核列印工作;負責機關文書處理、檔案管理、保密保衛和車輛管理維修、財產設備添置等機關行政事務管理等工作,保管和使用教育局的印章;負責人大、政協交辦的工作,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提案的回復,處理人民來信來訪;負責本系統黨建工作、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創建、計劃生育工作、統戰工作、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承辦全局崗位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全局對外聯絡;辦理教職工出境的審批和非黨教職工出國政審工作;負責對機關科室和二級單位工作的協調並按照教育局局長辦公會有關文件對工作進行督辦;承辦區委、區政府、局等領導機關和上級行政部門交辦的事宜。
(二)計財審計科
負責匯總、編報年度教育事業計劃及各類教育事業統計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各類教育的布局調整、校園規劃、校舍建設;負責全區教育用房安全檢查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基建、維修、綠化、環保,愛國衛生和醫療保險管理工作;編製直屬單位教育經費預決算,負責管理有關教育事業經費,統計全區教育經費的投入情況,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學校收費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管理預算外資金;監督管理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指導鎮、區學校的後勤管理與改革;負責機關職工工資發放和辦公用品的供應及其它後勤服務工作;承辦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人事科
負責全區教職員工的編製、調配和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幹部的考察、調配、任免、培訓、獎懲等工作;負責師範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招聘、有關專業人才引進等工作;負責審批工資福利、辦理退休、退養、退職等手續;審批和統計勞動工資基金,並督辦養老保險工作;統籌全區教師的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業務考績檔案管理,負責教師評先評優考核工作;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區教職員工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職工年度考核的檢查、指導工作;負責全區教師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語言文字和規範使用漢字工作;承辦領導及對口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全區九年義務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推進教育基本現代化工作;參與擬訂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參與指導中小學招生工作;指導教育教學的改革與管理;負責指導各類學校的常規管理工作,督促學校執行國家頒布的教學計劃;負責教學計劃的管理與學籍管理和畢業會考工作;負責中小學生教材征訂、審定工作;負責中小學的教育質量評估工作;指導中小學德育工作和青少年科普工作;負責普通高中綜合考試工作;負責中小學生的安全工作;負責全區學校德育工作;負責全區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勞技教育的評估工作;綜合管理全區成人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工作;參與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工作;協調成人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合作辦學和社會辦學有關事宜;協調、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職工崗位培訓和終身教育工作。開展教育普法宣傳,加強師生法制教育,積極推進依法治教工作;嚴格依法行政,加強教育行政執法監督。
(五)紀檢監察信訪室
加強行政執法監察工作,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提高行政效能;負責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來電的登記、處理、發送、催辦、答覆、註銷等工作;受理對局機關行政人員和所屬單位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局機關行政人員和所屬單位其他人員不服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對招生考試、收費、採購、招標、職評、人事代理等工作進行執法監察;配合紀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案件查處、警示教育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六)勤工儉學辦公室
負責全區中小學勤工儉學和學校後勤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勤工儉學和學校後勤管理的政策、法規;積極支持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活動,協助學校開發校辦產業項目,做好新項目可行性分析及校辦產業的證、照辦理工作;加強對校辦產業的財務管理,做好每年一度的財務審核工作;負責全區校辦產業的年度統計、分析及上報工作;管理勤工儉學周轉資金,做好周轉金的申請、發放及回收工作;組織學校教材和教輔資料的征訂、審核和發行工作;負責學生、學校保險的投保、理賠聯繫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體衛藝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及國防教育工作的政策和法規,擬定全區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及國防教育工作計劃;管理中小學幼兒園的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體育教育、衛生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制訂教學質量評估標準;組織、協調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指導、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學生軍訓、健康監測、疾病預防工作;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師資培訓工作;承辦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負責制定教育督導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對本轄區貫徹落實有關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對本級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落實教育發展戰略,推進素質教育,加強教育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對本轄區內學校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和效益等進行評估;對本轄區內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和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履行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授予的其他職責。
(九)學生資助中心
調查掌握貧困學生的現狀,宣傳扶貧助學工作相關政策,負責扶貧助學資金的籌措、使用和管理,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並正常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