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市體育局
崑山市體育局
崑山市體育局是市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全市群眾體育、競技體育活動、體育場地設施和體育經營活動的職能部門,正局(科)級建制。
市體育局行政編製為8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2名(含紀檢組長);內設機構正副科長(主任)5名,其中正科長(主任)3名,副科長(副主任)2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我市體育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文件,制定相應的措施,並組織實施。
2.積極推進體育改革,研究制定全市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製全市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並檢查執行情況,總結交流經驗。
3.指導全市體育工作,協調全市體育事業的發展;指導、監督和配合各部門、行業、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組織、指導全市全民健身工作,推動體育社會化和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
4.統一規劃全市運動項目的布局,實行科學訓練,研究和指導業餘訓練工作,為國家培養和輸送優秀體育後備人才,提高體育運動水平。
5.負責在我市舉辦的各級體育競賽,承接國際、國內有關競賽。指導、協調、監督市以下各種體育競賽。
6.組織和指導體育科學研究和體育宣傳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加強體育科研和教育,培訓體育幹部和體育專業人才。
7.實施教練員技術職務評聘和運動員、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等級評定工作。
8.負責市級體育事業經費的計劃管理;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
9.培育發展體育產業,歸口管理體育市場;貫徹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起草體育健身娛樂、競賽表演、訓練服務、技術信息、體育經營活動、體育市場管理的配套政策,制定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和審批程序,研究提出體育經營單項管理標準及規定;對體育經營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負責體育彩票的發行、管理工作。
10.指導市體育總會(籌),協助市體育總會(籌)指導各體育社團的工作。
11.負責管理本局各直屬單位。
12.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體育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一)辦公室
組織、指導體育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稿起草和機關文電、文秘、會務、機要、文史、檔案、保密、信訪工作和政務公開、機關作風建設、督查督辦、綜合協調、政務信息、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全市性體育會議和大型體育活動的計劃、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本局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勞資、後勤等工作的管理和衛生、綠化、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統計、車輛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指導、檢查、監督下屬單位經費使用情況;負責機關日常經費開支帳務工作;負責“崑山市體育局網站”日常維護管理、市體育系統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工作。
(二)體育業務科
推進並監督國家體育法規標準的實施,組織和管理全民健身工程建設和國民體質監測工作。負責全民健身活動的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監督、協調社會各部門、各行業體育活動的開展。指導、協調、監督本市業餘體校的訓練工作,規劃、落實全市業餘訓練項目布局和體制建設,協調、組織各項目代表隊參加蘇州市以上體育比賽;負責規劃市級體育競賽和承接市以上競賽任務,指導、監督市及以上各種體育競賽活動;負責教練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對全市裁判員進行培訓、等級評定和申報晉陞工作;負責全市運動員的等級審核、審批工作;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業務培訓和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協調群眾體育單項協會的工作;指導健身氣功管理工作,配合教育部門指導學校青少年體育活動。
(三)產業發展科
負責崑山體育產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體育產業統計調查工作;負責體育產業的開發、培育和對體育市場、體育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體育公共設施基本建設規劃,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經費使用並監督管理;負責體育局及其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體育行業技能的鑒定工作;管理和監督體育彩票發行和公益金使用;負責監督重大賽事的市場化、產業化運作;指導和監管局直屬單位各類資產的招租和開發。
另按有關規定設置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
閔紅偉
張玉華
陸美萍
孫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