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秦東
醫藥科技公司創始人
譚秦東照片
曾在南方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擔任麻醉醫師,擔任過製藥公司的醫學事務專員和顧問。
2015年起自主創業開辦醫藥科技公司。
2015年6月23日、2016年6月8日、2017年11月14日分別註冊了廣州菲力浦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湘飛雅生物醫學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廣州趣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並擔任三家公司的法人、股東、執行董事長兼總經理。
2017年12月19日在“美篇”上發布一篇名為《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帖子,並將該文分享到微信群。在文章中指出,人在步入老年後,心肌、心臟傳導系統、心瓣膜、血管、動脈粥樣等發生變化,而有高血壓、糖尿病的老年人尤其注意不能飲酒。“鴻茅藥酒”的消費者基本是老年人,該酒的宣傳具有誇大療效的作用。
2017年12月22日內蒙古鴻茅國葯有限公司一員工受公司委託報案。該員工稱:近期多家公眾號對“鴻茅藥酒”惡意抹黑,甚至宣稱鴻茅藥酒是“毒藥”,大肆散播不實言論,傳播虛假信息,誤導廣大讀者和患者,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總金額達827712元,造成公司銷量急劇下滑,市場經濟損失難以估量,嚴重損害公司商業信譽。
2018年1月10日被該企業所在地警方——內蒙古涼城警方跨省抓捕。
2018年1月25經涼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被執行逮捕。涉嫌的罪名為損害商品聲譽罪。支持這項罪名的主要理由是,鴻茅藥酒公司報警稱,其發布那篇帖子后,有2家公司、7名個人退貨,給鴻茅藥酒公司造成損失共計140餘萬,嚴重損害鴻茅藥酒的商品聲譽。
2018年3月13日涼城縣公安局作出《起訴意見書》稱,依法偵查查明:其在微信群連續轉發“毒藥”一文10次左右,網站點擊量2075次,美篇APP有三次訪問,微信好友有250次訪問、微信群有849次訪問、朋友圈有720次訪問、其他訪問253次、被分享120次。
2018年3月23日涼城縣人民檢察院作出“補充偵查決定書”,要求涼城縣公安局對其涉嫌犯罪一事補充證據。涼城公安已提交新的補充證據,但涼城縣人民檢察院仍未決定是否起訴。
2018年4月17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譚秦東損害鴻茅藥酒商品聲譽案”的情況通報》。通報稱,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辦理的“譚秦東損害鴻茅藥酒商品聲譽案”,引起社會和媒體廣泛關注。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指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聽取了涼城縣人民檢察院案件承辦人的彙報,查閱了案卷材料。經研究認為,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同日公安部刑偵局官方微博也發布消息稱,針對近期媒體高度關注的“鴻茅藥酒”事件,公安部高度重視,立即啟動相關執法監督程序,已責成內蒙古公安機關依法開展核查工作,加強執法監督,確保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辦理,相關工作正在抓緊依法推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