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力思軍民元帥府

俄力思軍民元帥府

明朝在西藏設立的地方統治機構。

明代藏區地方官署名。洪武八年(1375)正月置。轄地在今西藏阿里地區及境外拉達克。為明朝最邊遠的軍民元帥府之一。洪武六年(1373)二月,明太祖朱元璋為招諭吐蕃諸部歸順,曾下詔書諭故元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元作“納里速古魯孫元帥府”),稱當地首領搠思公失監“久居西土,聞我聲教,能委心效順,保安境土,朕用嘉之。今設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命爾以元帥之職。”希盡心“撫其部眾,使疆土靖安”。至八年,朝廷遂正式下令建置。十四年(1381)十二月,僧宗泐使西城還,該軍民元帥府曾派使者隨宗泐入朝貢方物。次年,又遣使入朝奉表貢。此後,與內地一直保持關係。

治理西藏


明朝治藏歷史是指從朱元璋1368年建明朝於南京,至1644年清兵入關,於北京建立清朝前這段時期內與藏區的關係史。
據《明史·志第十六》記載,明朝疆域“計明初封略,東起朝鮮,西據吐番,南包安南(越南),北距 大磧,東西一萬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萬零九百四里。自成祖棄大寧,徙東勝宣宗遷開平於獨石,世宗時復棄哈密、河套,則東起遼海,西至嘉峪,南至瓊、崖,北抵雲、朔,東西萬餘里,南北萬里。”文中“西據吐番”的“吐番”是宋、元、明等時期的史籍中對青藏高原及當地土著的慣稱。
明朝對藏政策主要形式為洪武年間在藏內設置羈縻性質的都司、衛所等軍政機構,封授當地僧俗首領擔任官員。對於較遠的烏斯藏和朵甘藏族地方,明太祖意在招撫,多次派員入藏詔諭各地。可以說,明朝在烏斯藏和朵甘藏族地方的行政建制是在詔諭和封賜藏族地方僧俗首領的過程中建立起來的,基本上沿用了元代制度,沒有作更大變動。在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就發布了冊封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元帥的詔書,其原件尚存。詔云:“奉天承運皇帝聖旨:朕君天下,凡四方慕義來歸者,皆待之以禮,授之以官。爾搠思公失監,久居西土,聞我聲教,能委心效順,保安境土,朕用嘉之。今設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命爾以元帥之職,爾尚思盡乃心,謹遵紀律,撫其部眾,使疆土靖安,庶副朕委任之意。可懷遠將軍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元帥宜令搠思公失監。准此。(洪武六年(1373)二月日)”。
該段歷史具體時間始於洪武五年(1372年)元攝帝師喃加巴藏卜降明受封,終於崇禎三年(1630年)烏思藏僧人三旦多隻等十五人入朝班貢,歷200餘年。有明一代,元朝扶持的薩迦政權勢力逐漸衰微,噶舉派的帕竹地方政權大體掌握了藏中的政治大權,後期格魯派勢力在固始汗的扶持下不斷坐大,西藏內部各宗派勢力競相發展而鮮有明朝參與。明朝治藏政策常被概括為“多封眾建、因俗以治”。
洪武八年正月(1375.2),明朝正式在遙遠的阿里三圍地區設立了俄力思軍民元帥府,這也標誌著明朝逐步接管了元朝在藏行政主權,基本完成了在整個藏族地方的行政建制。
明太祖任命元帥府元帥聖旨
明太祖任命元帥府元帥聖旨
軍民元帥府轄區很大,包括現今西藏西部和新疆西部和今天的克什米爾地區東部。國家檔案局保存 有明朝洪武皇帝任命搠思公失監為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元帥的聖旨。俄力思軍民元帥府的設立表明在明朝西藏西部地區是我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屬於中國。
明代藏區地方官署名。洪武八年(1375)正月置。轄地在今西藏阿里地區及境外拉達克。為明朝最邊遠的軍民元帥府之一。洪武六年(1373)二月,明太祖朱元璋為招諭吐蕃諸部歸順,曾下詔書諭故元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元作“納里速古魯孫元帥府”),稱當地首領搠思公失監“久居西土,聞我聲教,能委心效順,保安境土,朕用嘉之。今設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命爾以元帥之職。”希盡心“撫其部眾,使疆土靖安”。至八年,朝廷遂正式下令建置。十四年(1381)十二月,僧宗泐使西城還,該軍民元帥府曾派使者隨宗泐入朝貢方物。次年,又遣使入朝奉表貢。此後,與內地一直保持關係。

元帥府元帥


搠思公失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