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竹樂
絲竹樂
“絲”與“竹”是周朝的八音樂器分類法中的兩個種類。絲指的是彈弦樂器,竹則指的是竹制吹奏樂器。絲竹樂指的是用竹制吹管樂器與弦樂器合奏,演奏風格細緻、多表現優美抒情、輕快活潑的情趣。如二人台牌子曲樂隊中主要樂器為笛、四胡,江南絲竹樂隊中主要樂器為笛、二胡,廣東音樂樂隊中主要樂器為粵胡等。著名樂曲如江南絲竹的《三六》《行街》;福建南曲的《八駿馬》《梅花操》;二人台牌子曲《南綉荷包》《推碌碡》等。
絲竹(或稱管弦)作為一種演出形式,早在《晉書·樂志》中就有“絲竹更相和”、“凡此諸曲,始皆徒歌,既而被之管弦。”的記述。自魏晉以來的諸多文獻中,都有關於絲竹樂隊組合形式和絲竹樂的一些記載,可見絲竹樂的歷史相當久遠。
在傳統民族器樂中,絲竹樂與弦索樂是有區分的。弦索是純由彈弦樂器合奏,樂隊組合中無竹制管樂器。但對某些樂曲來說,既可用弦樂合奏形式,也可採用絲竹樂合奏形式,甚至對某個樂種來說,有些樂曲用弦索樂隊演奏,另有一些樂曲則用絲竹樂隊演奏。如廣東音樂早期的樂隊組合“五架頭”屬絲竹樂隊,後期的“三件頭”(高胡、揚琴、秦琴)則為弦索樂隊。而今天的廣東音樂弦索樂隊和絲竹樂隊兼用,由於兩者在很多方面有相似之處,所以現在一般把弦索樂也歸於絲竹樂。
絲竹樂具有“柔、細、輕”的音樂特徵:
柔:指樂隊合奏音響柔潤的特點;
細:指演奏風格精緻細膩的特點;
輕;指樂曲側重於表現輕快、愉悅的情趣。
形成以上這些特徵,與絲竹音樂多在室內演奏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