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師範學院廣播台

六盤水師範學院廣播台

第十一條 第十四條 第二十條

目錄

簡介


六盤水師範學院廣播台(Liupanshui Normal University Campus Radio),成立於1980年11月,接受學校黨委的直接領導和黨委宣傳部的直接管理,是直屬於學校黨委宣傳部(正處級)的校級新聞機構,是黨的喉舌、輿論宣傳陣地,也是校園唯一有聲媒體。
其前身為1980年11月開播的貴陽師範學院六盤水大專(建校初期的校名)廣播室。2006年,在學校黨委宣傳部的領導下,廣播室健全機構設置,擴充人員,豐富節目內容,正式更名為廣播台。
30年的風雨歷程伴隨著我們不斷成長,30年的燦爛輝煌指引著我們前進的方向。30年來,堅持“立足校園,宣傳校園”的宣傳宗旨,遵循黨的宣傳方針,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秉承“艱苦創業,自強不息”的學院精神,及時傳遞國內、國際信息,發揮著文化服務、信息娛樂等重要功能,日益成為師生獲取信息的重要載體。
目前,已開設《午間新聞》、《體育世界》、《心靈氧吧》、《非常點播》等豐富多彩的節目。發揮著傳播新聞、文化服務、信息娛樂等重要功能,是校內師生獲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同時為進一步加強校園文化建設,貢獻著重要的力量。
現任台長。
六盤水師範學院廣播台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六盤水師範學院廣播台是在校黨委宣傳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的學生組織,是學校與學生相互聯繫的橋樑和紐帶。廣播台以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為準則,在政策允許的宣傳範圍內開展活動。
第 二 條 六盤水師範學院廣播台的宗旨: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及時報道校內的新人、新事、新風尚,反映學校在教學、科研、學生活動等方面的動態,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為建設和諧校園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第二章 成 員
第 三 條 本台實行全體成員聘用制。凡志願參加學校新聞傳播、文娛節目製作、宣傳策劃等工作,願意為活躍校園文化而努力,遵紀守法並承認本章程且具有六盤水師範學院學籍的學生,通過考核均可成為本台成員。
第 四 條 廣播台招新以面試、崗位測試的形式,擇優錄用。
第 五 條 本台培訓堅持基礎培訓和專業培訓相結合,基礎培訓包括一系列的交流培訓,使新成員熟悉廣播台的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第 六 條 六盤水師範學院廣播台成員擁有以下權利:
1、參加本台日常工作和本台舉辦的其他活動;
2、接受本台培訓;
3、對本台的一切活動內容、方式及組織管理等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4、監督廣播台開展的各項工作;
5、對本章程提出修改意見。
第 七 條 六盤水師範學院廣播台成員應履行的基本義務:
1、深入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在創建和諧校園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2. 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學校的規章制度、本章程和其他管理制度;按時完成台里的各項工作任務;
3、勤奮學習,刻苦鑽研,與時俱進,認真完成學校規定的學習任務;
4、做好本台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工作;
5、遵守本台章程,執行本台決議;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崗位職責
第 八 條 本台實行台長領導下的部門負責制。本台由節目編輯委員會(簡稱編委會)、辦公室、播音部、新聞部、編輯部、網路部組成。
第 九 條 本台設台長1名,總編1名,副台長1——2名;節目製作人若干名,記者、編輯、播音員若干名。
第 十 條 本台編委會由總編和各欄目組負責人組成,編委會對台長負責。
第 十一 條 編委會職能:
1、討論全台各欄目的發展方向;
2、對全台各欄目進行監督和測評;
3、對欄目的開設和撤銷進行初評;
第 十二 條 台長、副台長職能:
(一)台長
1、主持本台全局工作,把握廣播台發展的大方向;
2、做好經費預算,控制資金的運轉過程,做好結算;
3、提名各部門負責人,並對其進行轄制
4、制定新學期工作計劃,並作出工作總結;
5、代表廣播台協調與學校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繫。
(二)副台長
1、協助台長管理全台事務,並分管相關事務;
2、台長不在時,主持台內工作;
(三)總編:
1、審定每期播齣節目和稿件,監督播音內容和質量;
2、組織編委會開展節目經驗交流;
第 十三 條 各部職能定位:
辦公室:負責台內各種檔案及公共物品等的管理,策劃並執行台內行政性活動(如例會、台內聯誼等),完成包括校內、台內等的內聯工作。加強與同類學校相關部門的溝通,完成對外信息的反饋與回復等。
播音部:負責節目內容的播讀和主持,以積極健康的語音面貌吸引聽眾,傳達節目宗旨;突出主持個性,增強傳播效果,達到與聽眾良好的交流;體現節目理念,代表廣播台立場作好廣播台形象宣傳任務。
新聞部:負責校內新聞事件的宣傳和報道。
編輯部:負責午間新聞節目的策劃和編輯,並參與新聞採訪採訪。
網路部:負責本台網頁製作與更新以及節目音頻製作。
第 十四 條 記者和播音員素質要求:
一、記者:
1、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和新聞真實性原則
2、入實際,深入生活積極主動地採集校園新聞,保質保量的完成新聞采寫任務。
3、服從安排,團結協作。
二、播音員
1、堅定社會主義政治方向,擁護黨的領導,思想作風過硬。
2、熱愛廣播台工作,認真對待每一次播音,不計較個人得失。
3、播音員要具備吐字清楚、語句流利等播音素質。
4、日常表現良好,遵守校紀校規。注重自身形象,待人熱情、大方、誠懇,播音員必須搞好團結,使播音台成為一個健康、向上、團結的集體。
第 十五 條 本台實行民主集中制,在學校黨委宣傳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四章 台(副台)長、總編、部門負責人的產生
第 十六 條 台委的選拔面向全體台員,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擇優選拔。
第 十七 條 台長、副台長、總編產生辦法:由前台長提出建議名單,學校黨委宣傳部考察確定候選人,全台人員選舉產。
第 十八 條 主任產生辦法:主任由台長提名,報請黨委宣傳部批准,方得以任命。
第五章 節 目
第 十九 條 本台各欄目須服從整體節目運作模式,未經編委會討論並取得校黨委宣傳部批准不得擅自調整。
第 二十 條 本台各欄目實行部長領導下的節目製作人負責制,作為某具體欄目的節目製作,必須對其欄目質量負責,對廣播台負責。
第二十一條 台內各成員若有新節目策劃,須先遞交策劃書,經廣播台編委會討論通過並獲得校黨委宣傳部批准方可實施。
第二十二條 各節目的播出內容及時間,必須服從總欄目要求。
第二十三條 本台實行節目評審制度,定期組織人員對各欄目進行檢查與評定。
第二十四條 本台定期組織進行“聽評月”活動,對優秀節目、(播音員)主持人、優秀記者、優秀編輯予以獎勵,對存在問題的節目及人員予以通報。
第六 章 會 議
第二十五條 為維護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強廣播台的凝聚力,在廣大師生中樹立起廣播台的良好形象,本台定期召開會議。
第二十六條 本台會議分為全體會議例會、台委會議、臨時會議等。辦公室責召集並主持各種會議。
第二十七條 全體成員例會要組織開展理論學習,致力於提高各成員的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
第二十八條 台委會議為全體台委參加。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的修改解釋權屬於廣播台台委。
第 三十 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六盤水師範學院廣播台管理辦法
為加強廣播台工作管理,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維護本台良好的集體風貌,依據章程,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 一 條 全台工作人員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積極、認真、踏實地工作,並在生活中以實際行動維護廣播台形象。
第 二 條 全台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制。凡在試用期考核合格者,均可成為廣播台正式成員(黨委宣傳部在聘用人員畢業時頒發相關榮譽證書,中途因故離台者不予頒發),不合格者退出廣播台。
第 三 條 全台人員分為考察成員和正式成員,考察成員不參與任何榮譽評選。
第 四 條 全體工作人員須愛護機房設備,不準帶台外人員進入機房,嚴禁在機房會客,違反者在例會上進行通報批評,多次不改者視情節作相應處理。
第 五 條 廣播台設備、器材一律不允許私人外借,私自外借者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視情況作相關處理。廣播台光碟、報紙等辦公用品須擺放整齊,做到碟片、帶盒相符,磁帶、報紙等用後放回原處。未經台長允許不得隨意帶出廣播台。凡損壞或丟失台內財物必須照價賠償,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第 六 條 所有人員在節目完成後,須按要求關閉所有設備電源,出現違規現象1次扣1-3分;
第 七 條 全台工作人員須按值班安排及時打掃衛生,保持室內各物件整齊。無故不到、值日不打掃衛生或室內出現髒亂現象1次扣2分,並在例會上作通報批評,2次須有關人員在例會上作自我檢討。
第 八 條 全台人員不得用電腦做與台內工作無關的事,每周日——周四的19:00——21:00為編輯新聞時間,不得台長或副台長同意,任何人不得佔用電腦。
第 九 條 全台人員使用台內網路必須遵守國家上網安全的各項法律條例,不使用廣播台網路攻擊別的網站,不使用廣播網路傳播病毒和不文明的信息,不登陸、觀看淫穢網站及圖片。
第 十 條 台長、總編、副台長須在台內發揮帶頭作用,並組織辦公室對全台人員進行監督、考評。
第十一條 所有台員需處理好工作和學習的關係,一學期出現2科補考或1門重修者,視其工作表現作相應處理,不宜繼續工作者勸其退出廣播台。
第十二條 全台工作人員若因違反校紀校規或其它原因受處分者,勸其退出廣播台;
第十三條 各部門負責人有權向台長提議讓部內辦事拖沓、安排任務推委者調離崗位。
第十四條 節目編輯委員會每月定期對各節目進行審查考評,評出每月優秀節目1個。對節目質量低、不合時宜、收聽率低或無進步的節目適時給予提醒並強制整改,若無改進可勒令停播。
第十五條 所有成員要自覺與組織保持密切聯繫,通訊方式變更須及時到辦公室登記,多次無法聯繫在部內作自我檢討,嚴重者視為自動離台。
第十六條 廣播台所有工作人員每年度的基礎分為100分,分值在85分以下者免除一切職務,低於80分取消一切評優資格,低於70分者降為考察成員,低於60分者開除廣播台。
第十七條 所有離台人員將在本台網站或校內宣傳欄公布。
第二章例會
第十八條 廣播台定期召開例會。例會採取點名制,全體成員必須準時參加。請假須例會前向台長遞交書面申請,獲得批准方可離開。若有特殊情況,可例會前電話申請,但會後應補交假條,凡會前未請假或無假條均視為缺曠。
第十九條 例會缺曠1次扣10分,請假1次扣1分(特殊情況如家裡發生重大事故、個人重大傷殘、學校公事派出等除外),遲到1次扣3分。
第二十條 與會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得做與會議無關的事,通訊工具須關閉或靜音。
第三章文秘
第二十一條 文秘要做好全台一切檔案的收集、記錄與保存,建立健全完整的檔案體系,並在台負責人的領導下協調各部門、成員之間的關係。
第二十二條 任何工作安排不到位或記錄、檔案缺失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四章播音、主持
第二十三條 播音員、主持人須按規定時間到位,上機播音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準酗酒、抽煙,保持廣播室安靜。
第二十四條 播音員、主持人若因特殊情況不能播音或主持節目,須提前1天向台長遞交書面假條,獲得批准後方可離開。無假條均視為缺席。
第二十五條 播音職責與管理
(一)播音員、主持人應認真預覽稿件,並樹立嚴格的時間觀念,按時錄播節目,《午間新聞》播音員在播音前5分鐘到位,下午各欄目主持人在播音前10分鐘到位,充分作好播出準備;
(二)播音部定期對播音員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不合格或無進步的播音員應作出相應處理(如離崗)。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部門、學生社團或個人需要播出的稿件、通知、海報等未經宣傳部簽字,一律不予播出。擅自播出1次扣相關人員2——5分,並視情節作相關處理;
第二十七條 工作事故
(一)下午節目閱稿不充分,播齣節目中出現回讀或口誤每次扣2分;
(二)由於播音員的原因,造成節目推遲播出或未播出每次扣2—8分;
(三)節目內容與總編審核時的內容不符,出現政治思想錯誤、輿論導向錯誤、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3—10分;
(四)節目播放中出現與內容無關的聲音每次扣2—4分。
第五章記者
第二十八條 記者要了解國家大政方針政策,積極關注校內的新事、新人和新風尚,通過新聞報道傳遞學校在教學、科研、學生活動等方面的動態,通過採訪報道弘揚主旋律。
第二十九條 記者每月須獨立完成3條新聞稿。超1條加5分,缺1篇扣4分。每月保持超額完成采寫任務者方可參加相關榮譽評選。
第 三十 條 記者工作事故
(一)接受採訪任務推委拖拉,造成新聞事件漏報或者採訪完成後沒有及時寫稿,兩天內稿件沒有播出導致新聞失去時效每次扣1-3分;
(二)報道內容失真、領導排序顛倒每次扣2—5分;
(三)稿件內容出現導向錯誤、節目格調、觀點錯誤每次扣3—8分。
第六章編輯
第三十一條 新聞編輯要關注國內國際動態,準確、及時報道國內國際重大新聞事件、省市要聞、校園動態及廣大學生關注的相關信息;
第三十二條 編輯要注重新聞時效性(無特殊情況杜絕采編2天前的新聞),要注重廣播語言的特點,杜絕讓聽眾產生歧義。同時要認真閱讀、修改所編輯的稿件,保證節目稿件質量。出現相關失誤每次扣1—6分;
第三十三條 編輯要熟悉新聞編輯的基本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若出現常識性錯誤、新聞重報、遲報或重大新聞事件漏報1次扣1—4分。
第三十四條 每周日——周四的19:00——21:00為編輯節目結束后,需把相關設備插頭接到定時開關上,保證定時轉播《新聞和報紙摘要》。
第三十五條 編輯工作事故
(一)編輯稿件語言與廣播語言不符或時間出錯、稿件有錯別字、新聞重報、遲報1次扣2分;
(二)編輯延誤交稿、沒有編輯稿件導致播音(主持)預稿不充分或者節目無法播出1次扣2—10分;
(三)稿件內容出現導向錯誤、節目格調、觀點錯誤1次扣2—5分;
(四)編輯稿件時領導排名錯位或領導活動排名錯位1次扣2—5分;
(五)沒有按時轉播《新聞和報紙摘要》1次扣相關人員2—5分。
第七章自辦欄目
第三十六條 各自辦欄目的稿件必須思想內容積極、健康。在內容、形式、技巧上要不斷創新。節目名稱、內容的重大變動須經編委會同意、校黨委宣傳部批准方可實施;
第三十七條 點播歌曲必須積極、健康,所有與校風、學風、教風等相違背的歌曲,杜絕播出。同時,點歌的祝福語應保持高雅,杜絕庸俗、赤裸。點播時間不得超過18:30。違反1次扣相關工作人員1—5分。
第三十八條 所有自辦欄目負責人需提前1天將所播節目概要或節目成品以書面形式報總編審批後方可製作、播出。
第三十九條 點歌收取費用應在專門的表格上作好登記,註明點歌者、日期、金額和經手人
第八章網路編輯
第四十條 網路工作人員要與辦公室保持聯繫,所有網站上傳播的信息必須準確,可信。上傳內容須台長同意方可上傳。
第四十一條 網路部需定時對廣播台電腦進行維護,如電腦遇到故障,應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第四十二條 工作事故
(一)網頁上傳內容出現失實、重複、錯別字、漏字等1次扣1—3分;
(二)沒有按要求及時錄製節目或沒有及時完成組織交辦的任務1次扣1—3分;
(三)因辦事推諉沒有及時解決電腦故障導致節目無法播出1次扣1—4分;
第九章崗位兼職
第四十三條 因工作需要,辦公室為相關節目安排播音助理,負責相關節目的監聽、伴音控制及其它工作,遲到、缺席或工作失誤1次扣1—6分;
第四十四條 午間新聞的播音助理須做好校內新聞的相關登記,無故未記錄者做相應扣分;
第四十五條 非記者崗位人員采寫1條新聞加3分。
第十章經費管理
第四十六條 本台的經費收入依照本台宗旨,全部用於本台的各項工作及活動,本台對財務實行規範化、公開化管理。所購物品必須事先得到台長同意方可購買。未獲得批准私自購買辦公用品,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自己承擔。
第四十七條 符合報銷條件的單據須台長或總編、副台長同時審核簽字後方可報銷。報銷憑單一律為發票,報銷發票上需註明報銷日期、經手人、審核人簽名。
第四十八條 為節目或本台活動拉到贊助的成員,本台給予其贊助費用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作為聯絡等費用。
第四十九條 廣播台實行財務相對獨立,同時接受校黨委宣傳部的領導和全台成員的監督。財務管理人員要對所有收支情況作詳細記錄,並定期在例會上公布。
第五十條 負責管理財政的人員遺失錢物自行賠償。
第十一章獎勵與榮譽
第五十一條 本台獎勵實行定期評定和年終總評。年終總評即每年年末開展1次,評選出年度最佳節目、年度首席播音、年度首席記者、年度最佳(優秀)播音主持、年度最佳(優秀)記者、年度最佳(優秀)編輯等,並在年末總結會上進行表彰。
第五十二條 獎勵與加分
(一)工作積極、成績突出者當月可獲1-5分獎勵,對廣播台有突出貢獻者可獲2-6分獎勵;
(二)代表廣播台參加校級或校級以上比賽,獲一等獎加4-10分;二等獎加2-8分;三等獎加1-6分。
(三)在國家公開發行的市級刊物上發表新聞稿件1次獎勵2-5分;
(四)在全台正式會議上獲得宣傳部表揚者1次獎勵1分;
第五十三條 首席播音、首席記者、最佳主持、首席編輯、年度優秀節目或其它獎項的評定:
(一)首席播音:普通話標準流利,播音時預稿充分,把握節奏好。以月為時間進行考察,失誤最少者可提名為本月首席播音。連續3個月提名者方可獲得年度首席播音參評資格。在年終評選中獲首席播音者冠名為六盤水師專廣播台首席播音;
(二)首席記者:採訪積極,1個月內獨自完成6條(含6條)以上且具有一定質量的新聞稿件,可提名為本月首席記者。連續3個月提名者方可獲得年度首席記者參評資格。在年終評選中獲首席記者的可冠名為六盤水師專廣播台首席記者;
(三)首席編輯:具有較強的新聞敏感度,能及時把握時事動向,在不同時期能結合當下時事對稿件具有持續性策劃和連續報道,所編輯的節目內容有較高的可聽性,持續2個月不出現節目質量下降可提名為首席編輯;
(四)最佳主持:所主持的節目質量高,節目播出時預稿充分,普通話標準流利,個人音色與節目風格融洽。以月為時間來考察,失誤最少者可提名為本月最佳主持。連續3個月提名者方可獲得年度最佳主持參評資格。在年終評選中獲最佳主持者可冠名為六盤水師專廣播台最佳主持。
(五)年度優秀節目:1年內月評中獲“優秀節目”稱號最多的節目可冠名為本年度優秀節目;
(六)在年終評選中獲相關榮譽者宣傳部將為其頒發相關榮譽證書。若獲榮譽稱號后相關人員出現重大轉變,可根據情況免除稱號。
第五十四條 其他榮譽可根據工作情況而作相應的界定;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未作規定的其他相關事宜,由台長根據相關情況作獎懲。
第五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本台主任會議。
六盤水師範學院廣播台成員(第十屆)
姓 名 性別 籍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職 務 部 門
何利莉 女 四川 團 員 1995.3.27 台長 台委會
王大學 男 貴州 預備黨員 1993.11.09 副台長
魏冉冉 女 山東 團 員 1994.1.26 副台長
張瑤丹 女 湖北 團 員 1995.1.5 副台長
羅 艷 女 貴州 團 員 1994.3.20 主 任 辦公室
徐春韻 女 貴州 團 員 1995.5.8 文 秘
陳 茜 女 陝西 團 員 1994.9.21 主 任 新聞部
米 麗 女 貴州 團 員 1994.7.22 副主任
王雲毅 女 貴州 團 員 1992.9.18 記 者
諶 晗 男 湖南 團 員 1996.5.2 記 者
代熹坤 女 貴州 團 員 1995.5.7 記 者
陳鵬鵬 男 貴州 團 員 1994.9.8 記 者
虎尊顯 男 貴州 團 員 1994.11.09 記 者
張亞娟 女 四川 團 員 1994.1 主 任 編輯部
曾小偉男 湖南 團 員 1995.7.28 編 輯
楊 榮 女 陝西 團 員 1995.9.28 編 輯
陳 丹 女 貴州 團 員 1995.5.14 編 輯
邱江燦 男 貴州 團 員 1994.06.18 編 輯
李志長 男 甘肅 團 員 1994.9.16 主 任 播音部
喻 創 男 貴州 團 員 1993.7.27 播音員
田 苗 女 甘肅 預備黨員 1994.4.22 播音員
陶園元 女 四川 團 員 1993.5.12 播音員
繆 月 女 江蘇 團 員 1993.12.25 播音員
李霜瑩 女 貴州 團 員 1995.10.24 播音員
孫璐瑤 女 山東 團 員 1995.9.3 播音員
張 萌 女 河南 團 員 1995.12.13 播音員
辛守飛 男 山東 團 員 1995.3 網路維護員 網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