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

三五

三五,指十五日;三王五伯;三辰五星;約計的少數。見《禮記·禮運》:“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闕。”

基本解釋


1.謂十五天。
2.指農曆正月十五上元節。
3.謂十五歲。
4.指三十年和五百年。古謂天運三十年一小變,五百年一大變。
5.指三皇五帝。
6.指三王五霸。
7.指三辰五星。
8.指三正五行。
9.指三才五常。
10.指三所五位。
11.指三田五臟。
12.九宮術謂三生五死。
13.約舉之數。表示數目不多。

引證解釋


代指時間

1. 謂十五天。
后以指農曆月之十五日。《古詩十九首·孟冬寒氣至》:“三五明月滿,四五詹兔缺。”宋 賀鑄《侍香金童》詞:“三五彩蟾明夜是。屈曲欄干,斷腸千里。”清 林則徐《中秋眺月有作》詩:“今夕何夕正三五,晴光如此胡不游?”
2. 指農曆正月十五上元節。
李清照永遇樂》詞:“中州盛日,閨門多暇,記得偏重三五。”宋劉辰翁《永遇樂·余自乙亥上元誦李易安詞為之涕下》詞:“緗帙流離,風鬟三五,能賦詞最苦。”
3. 謂十五歲。
晉陶潛《雜詩》之十二:“年始三五間,喬柯何可倚?”唐 王翰《飛燕篇》:“可憐女兒三五許,丰茸惜是一園花。”明 何景明《七述》:“三五冶容,二八曼姬。”王闓運《采芬女子墓誌銘》:“芳辰三五,方洛陽而自嬌;闌干十二,吊姮娥而微嘆。”
4. 指三十年和五百年。古謂天運三十年一小變,五百年一大變。
《史記·天官書論》:“為國者必貴三五。”司馬貞索隱:“三五,謂三十歲一小變,五百歲一大變。”

代指人物

5. 指三皇五帝。
《楚辭·劉向<九嘆·思古>》:“背三五之典刑兮,絕《洪範》之辟紀。”王逸註:“言君施行,背三皇五帝之常典。”唐 劉知幾《史通·載文》:“夫談主上之聖明,則君盡三五;述宰相之英偉,則人皆二八。”宋 歐陽修《憎蚊》詩:“荒茫三五前,民物交相黷。”清 錢謙益《大司馬吉安茂明李公參贊留務序》:“主上神聖,度越三五。”
6. 指三王五霸。
《楚辭·九章·抽思》:“望三五以為像兮,指彭咸以為儀。”王逸註:“三王五伯,可修法也。”姜亮夫校註:“戰代言三五,多指三王、五伯。”

代指天文

7. 指三辰五星。
《史記·天官書論》:“為天數者,必通三五。”司馬貞索隱:“案:三謂三辰,五謂五星。”晉 葛洪《抱朴子·勖學》:“考七耀之盈虛,步三五之變化。”《雲笈七籤》卷二十:“九靈交度,三五相推。”
8. 指三正五行。
《黃庭內景經·五行》:“五行相推反歸一,三五合氣九九節。”梁丘子註:“《玄妙經》云:三者,在天為日、月、星,名曰三光;在地為珠、玉、金,名曰三寶;在人為耳、鼻、口,名曰三生。天、地、人凡三而各懷五行,故曰三五……諸生之物,不得三五不立也,故曰:‘天道不遠,三五復返。’”

代指天地正氣

9. 指三才五常。
晉 陶潛《感士不遇賦》:“稟神智以藏照,秉三五而垂名。”逯欽立註:“三五,三才五常。三才,天、地、人;五常,仁、義、禮、智、信。”
10. 指三所五位。
《詩·大雅·大明》“燮伐大 商”漢 鄭玄箋:“協和伐殷之事,謂合位三五也。”孔穎達疏:“言正合會天道於五位三所而用之。歲、日、月、辰、星五者各有位,謂之五位。星、日、辰在北,歲在南,月在東,居三處,故言三所。”《漢書·敘傳上》:“東厸虐而殲仁兮,王合位虖三五。”顏師古註:“應劭 曰:‘東厸,紂 也。殲,盡也。王,武王也。欲合五位三所,即《國語》歲、日、月、星、辰之所在也。’……五位,謂歲、日、月、辰、星也。三所,謂逢公所憑神,周分野所在,后稷所經緯也。”

代指宿命生死

11. 指三田五臟。
《黃庭內景經·治生》:“安在紫房幃幙間,立坐室外三五玄。”梁丘子註:“謂八景及二十四真神營護人身,則三田五藏真氣調柔無災病也。”
12. 九宮術謂三生五死。
《文選·江淹<詣建平王上書>》:“備鳴盜淺術之餘,豫三五賤伎之末。”李善註:“《抱朴子·軍術》曰:大將軍當明案九宮,視年在宮,常就三居五;五為死,三為生,能知三五,橫行天下。”唐劉禹錫 《魏生兵要述》:“吾知元侯上舍,不獨善雞鳴、彈長鋏、三五、九九之伎,顓之而已。”參見“九宮”。
13. 指參宿和昴宿。
詩·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三五在東。”王引之《經義述聞·毛詩上》:“三五,舉其數也;參昴,著其名也。”舊說以“三五”指心宿和柳宿(噣)。毛 傳:“三,心;五,噣。四時更見。”三國 魏曹丕《雜詩》之一:“天漢回西流,三五正從橫。”
14. 晉 時徵人服兵役,在部分地區實行五丁抽三制,后因稱發人征役為“三五”。
《晉書·石季龍載記上》:“又敕河南四州具南師之備,並、朔、秦、雍嚴西討之資,青、冀、幽州 三五發卒。”《宋書·孝義傳·孫棘》:“世祖大明五年,發三五丁,弟薩應充行。”《南史·循吏傳·郭祖深》:“又 梁 興以來,發人征役,號為三五。”
15. 約舉之數。表示數目不多。
唐 李白《魯郡堯祠送竇明府還西京》詩:“遂將三五少年輩,登高遠望形神開。”《水滸傳》第二回:“朱武、陳達、楊春 三個頭領吩咐小嘍羅看守寨柵,只帶三五個做伴。”清 朱彝尊《<騰笑集>自敘》:“庭有藤二本,檉柳一株,傍帖湖石三五,可以坐客賦詩。”沈從文《生存》:“長案旁坐下了三五個車夫。”
16. 謂三令五申。
南朝 梁 江淹《蕭驃騎發徐州三五教》:“所統郡縣,便普三五;咸依舊格,以赴戎麾。”胡之驥匯註:“三五,猶《孫子兵法》所謂三令五申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