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崗
崩崗
崩崗,是指山坡土體或岩體風化殼在重力與水力綜合作用下分離、崩塌和堆積的侵蝕現象。“崩”是指崩塌侵蝕方式,“崗”則指所形成的地貌形態,故崩崗一詞具有發生和形態方面的雙重含義。按形態可分為瓢形崩崗、條形崩崗和箕形崩崗(弧形崩崗);按發展程度可分為活動型和穩定型;按單個崩崗的規模可分為小型、中型和大型。發生的主要條件是:①有疏鬆深厚的風化層作為侵蝕的物質基礎;②以徑流和重力作用作為侵蝕的營力;③由人為破壞活動作為促發崩崗的主導因素。崩崗主要分佈在廣東、福建、江西、湖南等省的花崗岩和部分砂礫岩區。嚴重毀壞土地資源,流失泥沙淹沒農田、淤塞水庫、抬高河床,破壞農業生產,妨礙水利和航運建設。治理措施應以攔蓄徑流、消除沖刷和穩定重心、防治崩塌為目的;同時採取植物措施保護和改良土壤,提高其抗蝕抗沖能力,通常採用上截、下堵、中綠化的綜合措施加以控制。
華南廣大風化殼坡地上發育著各種形狀的深切山坡崩陷凹地形,其沖溝溝頭部分經不斷地崩塌和陷蝕作用而形成一種圍椅狀侵蝕地貌(曾昭旋,1960),在國外,此類地形稱陡脊(ScarCrest),壁龕(niched ridges或Nischengrate),崩坡(Landslide或derrumbes),圍椅狀崩坡(deep-seated slope failure)等。在國內,特別是華南地區,則稱之為崩崗。“崩崗”的命名具有發生學和形態學方面的雙重意義,“崩”是指以崩塌作用為主要侵蝕方式,“崗”則指經常發生這種類型侵蝕的原始地貌類型。崩崗侵蝕作為一種嚴重的水土流失類型,在我國南方地區,特別是風化殼深厚的花崗岩低山丘陵區分佈十分普遍。
根據南方7省(區)的普查資料統計,該區共有大、中、小型崩崗23.91萬個,崩崗總面積1220km2,崩崗防治總面積2436km2。
從崩崗數量分佈情況看 ,崩崗數量最多的是廣東省(占崩崗總數的45.1% ),其次為江西省(佔20.1%)、廣西區(佔11.6%)、福建省(佔10.9%)、湖南省(佔10.8%)、湖北省(佔1%)及安徽省(只佔近0.5%)。
崩崗面積和防治面積最大的是廣東省,其崩崗面積占崩崗總面積的67.83%,防治面積佔總防治面積的 45.9%。
崩崗的形成和發展需具備3個基本條件:
(一)深厚的土層或風化母質層
這是崩崗發育的基礎。尤其是花崗岩分佈區,在南方溫暖濕熱的條件下生物化學作用強烈,形成的深厚風化殼一般可達10~50 m,石英沙粒含量高,在地表徑流和重力作用下,土體極易崩塌形成崩崗。第四紀紅色粘土上發育的紅壤,土層可達10m以上,也易發生崩崗,而在頁岩、紫色砂頁岩、砂礫岩發育的丘陵山地也偶有分佈,其他岩性分佈較少。以湖南省為例,分佈在風化花崗岩的崩崗面積佔全省崩崗總面積的58.08%,第四紀紅土類的佔14.22%,砂礫岩類的佔13.17%,泥質岩類的佔8.12%,其它岩類的佔6.41%。而福建省85%的崩崗都分佈在花崗岩丘陵盆谷地。
(二)暴雨徑流
這是崩崗發育的動力,南方崩崗主要發生在年降雨量1400~1600mm等雨量線的區域內,並且降雨量
較降雨強度對崩崗侵蝕量的影響要大。
(三)氣溫
這是促進岩體本身機械崩解,降低抗蝕力、減少土體內聚力的必要條件。崩崗發生區域主要位於我國年均溫16℃ 的等溫線以南,嚴重發生區域位於我國年均溫18℃的等溫線以南。
總結
崩崗的發生和發展,是外營力的侵蝕作用大於土體抗蝕力的結果。土壤結構中最鬆散易蝕的是底層的母質風化層,一旦侵蝕溝切透表層、過渡層進入風化母質層,便會造成溝蝕加劇、基底不穩,導致其上覆蓋層的傾斜和倒塌。崩崗侵蝕的發生受多種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的影響和制約。自然因素主要有地質、氣候、植被、地形、土壤等,人為因素包括陡坡開荒、濫砍亂伐、過度放牧、開礦採礦、辟山建房、開山修路等。自然因素是崩崗發生、發展的潛在條件,人類活動是加劇崩崗發生與發展的重要因素,在具備土層、岩性與氣候條件,海拔為50~500 m的丘陵區是人類頻繁活動的區域,也是崩崗集中發生的區域。
(1)破壞土地資源,威脅國土安全。崩崗侵蝕破壞土地資源,導致土地不能利用。崩崗侵蝕區年均土壤侵蝕模數達4.91萬(t/km2·a),遠超過劇烈侵蝕強度標準。
(2)毀壞基本農田,危及糧食安全。一部分崩崗直接侵蝕坡面上的耕地,導致耕地面積減少,同時崩崗侵蝕產生的大量泥沙對下游的基本農田也造成毀滅性災難。
(3)惡化生態環境,威脅生態安全。崩崗侵蝕往往形成崩壁陡峭的“爛山地貌”,使整個侵蝕區域土地生產力遭到徹底破壞,變成喪失地力的不毛之地,有的甚至基岩裸露,成了種草草不生、種樹樹不長,難以利用的“白沙崗”,生態環境極度惡化。
(4)加劇自然災害,威脅公共安全。崩崗侵蝕區由於植被遭到破壞,土壤涵養水源的能力明顯下降,造成下游水源補給的缺乏和水資源的可利用率降低。
崩崗主要由土牆、崩壁、沖溝、溝頭、崩崗口、洪積扇、軸向等要素組成,要素決定形態。丘世均1994年按崩崗的形態特徵把崩崗分為:條形崩崗、叉形崩崗、瓢形崩崗、箕形崩崗、劣地狀崩崗。張淑光(1999) 、丁光敏(2001)也在此基礎上對崩崗進行了分類研究。目前較普遍認可的是把崩崗分為瓢狀崩崗、條狀崩崗、爪狀崩崗、箕形崩崗、弧形崩崗、混合型崩崗。另外牛德奎(1994)等人對崩崗影響因子進行了調查,在綜合分析影響因子的基礎上又把崩崗分為:發展型崩崗、劇烈型崩崗、緩和型崩崗、停止型崩崗。
崩崗產生的機理比較複雜,目前研究的還不充分。史德明(1984)把崩崗歸為水蝕範圍,張淑光(1990)等人認為應該屬重力侵蝕範疇。目前,研究崩崗侵蝕機理還只是從影響崩崗發育的因素著手。丘世均(1994)認為影響崩崗發育的因子很多,各因子所起的作用及相互之問的關係也較複雜。牛德奎(1994)提出崩崗的發生髮展是諸如土壤、地質、植被、水文、人類活動等多種因素影響的結果,尤其是土壤、地質因素做起的作用更大。江金波(1995)、阮伏水(1995)、吳志蜂(1997)、陳金華(1999)、丁光敏(2001)、吳海彪(2001)、劉瑞華(2004)等先後總結出岩性、地形地貌、氣候、植被、人為活動等因素與崩崗的形成和發展均密切相關。
崩崗地貌
崩崗的發育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1)深切活動期
以水蝕為主,由溝頭跌水造成的沖刷下切力量,加上溯源溝蝕的作用,致使溝底加深,溝道加寬,溝岸陡壁形成,此時溝坡尚未出現堆積。
(2)崩塌活動期
侵蝕力逐漸由水蝕轉化為重力,集水區的徑流繼續跌水,並不斷入滲崩頂周圍的裂隙和侵蝕溝,作為地下水保存起來,通過其潛蝕作用從崩底以下降泉的形式重新出露地面。與此同時,崩崗的溯源侵蝕、側向侵蝕和下切侵蝕仍舊繼續,土壤塊體受重力發生斷裂崩塌,崩頂不斷向上和兩邊擴張逐漸接近分水嶺,溝坡出現堆積錐,又被徑流切割,崩壁越來越高,越來越陡。
(3)平衡趨穩期
崩頂發展到分水嶺,集水坡面很小,水力沖刷作用變弱,基本只有重力崩塌仍然繼續,但崩塌量已經大大減少,崩壁和溝岸坡度變緩,溝坡堆積量增大,崩崗發育趨向穩定,植被也逐漸恢復。
其中,第二階段水土流失最為嚴重和危害最大,也是崩崗發育受外部影響最為複雜的階段。
崩崗的治理是花崗岩坡地侵蝕治理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治理難度較大。過去在崩崗防治方面,主要採用生物工程、攔沙壩、坡面削坡開級等傳統方法。由於崩崗的形成和發育,比坡面侵蝕嚴重得多,而與一般的滑坡類似,傳統水土保持方法防治措施有所不足,因此,在崩崗治理研究方面還要深入,遵循崩崗侵蝕規律治理崩崗,效果更佳。
綜合治理模式研究
經過多年的治理和試驗研究,總結出有效治理崩崗的技術方法,概括為“上攔、下堵、中間削、內外綠化”。這種方法在福建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外,在崩崗頂部布設水平溝、排洪溝、防止水流進溝,控制溝頭溯源侵蝕,在崩崗中段,修建擋土牆,攔沙壩和谷坊群,提高局部侵蝕基點;崩壁修建成水平階,植樹種草,穩定陡壁;在崩崗下游修建攔沙壩,防止泥沙下泄,危害農田、河道。這種方法更具體,分段治理崩崗。
要綜合治理崩崗。丘世均(1992)從系統論原理出發論述了穩定溝壁、減少崩積堆輸出和築谷坊壩攔截對崩崗治理的意義。許金成等(1997)在對安溪崩崗長期治理的過程中,總結了三種開發利用治理模式:以耕作措施為主的治理模式、以植物為主的治理模式、以工程為主的治理模式,都取得了一定成效。近期,丁光敏(2001)也提出了針對各個子系統進行的綜合治理模式:集水坡地的治理、崩積體的固定、崩崗通道的治理、崩崗沖積扇的治理等模式。在崩崗侵蝕的綜合治理過程中要把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緊密結合起來,做到以工程保生物,以生物護工程。
開發治理模式研究
(1)變崩崗侵蝕區為水保生態區。是以林( 竹) 草措施為主的治理模式。主要是選用抗性強、耐旱耐瘠的樹、草種,採用高密度混交方式在崩崗侵蝕坡面、崩塌輕微且相對穩定的溝谷及其沖積扇造林;溝谷治理則採取必要的谷坊工程這種模式具有投資省的特點,但見效相對較慢,經濟效益較小。對偏遠的崩崗侵蝕區較為適用。
(2)變崩崗侵蝕區為經濟作物區。對地表支離破碎的崩崗群,採用機械或爆破的辦法進行強度削坡,修成梯田種植果樹、茶葉或其他經濟作物。這種模式投入大,但見效快,經濟效益顯著。對崩崗相對集中的侵蝕區最為適用。
(3)變崩崗侵蝕區為工業園區地。地理位置較好、交通方便的崩崗群或相對集中的崩崗侵蝕區,採用機械把崩崗推平,並配置好排水、攔沙和道路設施。這一模式雖然投入大,但回報率高且快。主要適用於交通要道、集鎮周邊的崩崗侵蝕區。
近期,李旭義(2009)等提出將崩崗作為一個系統整體進行治理的範式:以崩口為單元,首先先疏導外部能量,治理集水坡面,固定崩積體,穩定崩崗壁,進而採取生物、工程等措施對每個部分進行治理,上、中、下同時啟動。如圖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