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音樂
教堂音樂
教堂音樂的早期基督教會曾沿用猶太教音樂,以唱誦《詩篇》為主。基督教本身最早的詩歌載於福音書,故稱福音頌歌,其中4 首教會沿用至今:《尊主頌》(載《路加福音》1章46~55節)為向上帝感恩的頌歌;《以色列頌》(載《路加福音》1章68~79節)用於降臨節;《榮歸主頌》(載《路加福音》2章14 節),又稱《大三一頌》,具東方教會音樂的特點,后西方教會用於聖餐禮拜;《西面頌》(載《路加福音》2章29~32節)則常用於晚禱。
基督崇拜儀式。
保羅提:“詩章、頌詞、靈歌彼,唱贊。”徒普遍。早基督希臘化影響深,糅希伯希臘。
基督傳周圍區,羅馬文化的影響,形成以頌調為主要形式的禮儀歌唱音樂。早期教會音樂大都起源於東方,主要有阿美尼亞、拜占庭、科普特和敘利亞四大禮儀頌調,其中以敘利亞頌調為代表。敘利亞教會的伊法蓮採用民間流行曲調,創製聖歌──頌調,並親自指導吟唱。米蘭主教安布羅斯引進敘利亞唱答式頌調,創作聖禮頌調,從而確立了適應崇拜禮儀需要的聖樂體系。他還創辦學校專門培養頌調作家,為西方教會頌調之始。后凡與其古詩風格和格律相仿的頌調均被稱作安布羅斯頌調。
教堂音樂示意圖
隨著羅馬教會在基督教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其他地方性頌調也逐漸為格列高利頌調所取代。格列高利頌調這一名稱在9世紀時已廣泛流傳,12~13世紀又獲平調之稱,並泛指所有古代東西方頌調。這種頌調為吟誦式頌歌,單音無伴奏,音調簡單,無和聲,不劃分小節,節奏自由,依歌詞字音的長短唱出節拍;歌詞用拉丁文,系散文形式,無韻,一般直接選自《詩篇》。聖禮中的頌歌由教士或指定人員組成的男聲唱詩班齊聲合唱;會眾唱詩受限制。東方教會通用的拜占庭頌調與格列高利頌調有許多相似之處,不同在於後者的歌詞以經文為主,用拉丁文,前者多用希臘文詩歌,優美和諧,其音樂也比西方頌調華麗。拜占庭頌調在音樂與詩歌方面均有所創新,但也只供教士吟唱,會眾不參加唱詩。
10世紀出現復調音樂。最早者是多聲部重唱或合唱,后出現無伴奏合唱讚美詩,至16世紀發展到頂峰。中世紀教堂音樂有以下幾種形式:經文歌,為單音無伴奏齊唱;彌撒曲,包括《求主憐憫頌》、《榮耀頌》、《信經頌》、《三聖文》、《上帝羔羊頌》5個樂章,是羅馬天主教會唯一的大型禮儀音樂(信奉新教的巴赫於1733年創作的《b 小調彌撒曲》被認為是同類音樂中最傑出的作品);讚美詩為復調分節歌曲,用拉丁文;合唱讚美詩,為四聲部合唱聖歌,流行於德國路德宗教會,用德文。中世紀後期最有代表性的教會音樂家為帕萊斯特里那。他創作了大量無伴奏合唱曲,包括彌撒曲93部,經文歌260 余首。其作品追求莊嚴肅穆的宗教氣氛,被認為是最理想的禮儀音樂,在天主教會影響極大。
16世紀宗教改革對教會音樂也產生了重大影響。新教提倡信眾用民族語言唱讚美詩,使教堂音樂從1000多年來由教士獨佔的傳統中解放出來,並且擺脫了拉丁音樂的戒律,使會眾唱詩在崇拜儀式中占重要地位,婦女也能參加唱詩。宗教改革以前,德國已經產生了民間宗教歌曲,但當時天主教會禁止在教堂內唱這類歌曲。馬丁·路德吸收民間宗教歌曲,注入新的精神,自寫歌詞,自譜曲調,為新教的讚美詩奠定了基礎。他所創作的《上主是我堅固保障》一歌曾被詩人海涅譽為“宗教改革的《馬賽曲》”。
1524年德國作曲家瓦爾特出版第一部德文新教合唱讚美詩集。德國的合唱讚美詩大量吸收民間曲調,旋律樸素優美,採用分節歌的形式,無伴奏或用管風琴伴奏,在17、18世紀的德國音樂中佔有重要地位。巴赫一生共創作了 400餘首合唱讚美詩。加爾文宗排斥一切天主教殘餘影響,強調以聖經為中心,反對拉丁頌調,提倡唱《詩篇》,由音樂家配曲。英國國教會在拉丁頌調的基礎上產生了安立甘頌調。
西歐新教音樂家受義大利歌劇影響,發展了清唱劇與神曲的形式,題材多取自聖經。其名作如亨德爾的《彌賽亞》、海頓的《創世記》、貝多芬的《橄欖山上的基督》、門德爾松的《以利亞》等。以耶穌受難為題的神曲稱受難曲,其名作有巴赫的《聖馬太受難曲》。
教堂音樂
教堂音樂演奏
18世紀,管風琴幾乎遍及歐洲較大的教堂。現代更發展了電風琴、電子風琴、合成風琴等,但目前尚不能取代管風琴在教會崇拜儀式中的地位。器樂在巴洛克時期(1575~1750,以格調華彩複雜為特點)有較大發展,主要為非禮儀性的宗教集會之用。教堂器樂有禮拜儀式開始前的序樂、禮后的殿樂、婚禮音樂、獻堂和慶典音樂、安魂曲等。
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教堂音樂主要有兩個特點:一個是旋律簡單,那是為了便於傳播;另一個是合唱的和聲編配基本上都是三度或六度的不完全諧和音程,這種編配所產生的聲音效果特別和諧,在人的聽覺器官中可以獲得一種“共顫”的奇特效果。所以教堂音樂不是那種震撼性的音樂,而是一種滲透性的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