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賬戶
法律金融術語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徵求意見稿)中,保證金分為交易保證金和結算準備金。
交易保證金是指結算會員存入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中確保合約履約的資金,是已被合約佔用的保證金,其金額按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來計算。當買賣雙方成交后,交易所按公布標準向買賣雙方、按買入和賣出的持倉量分別收取交易保證金。
結算會員向非結算會員和投資者收取的交易保證金不得低於交易所向結算會員收取的交易保證金。非結算會員向投資者收取的交易保證金不得低於結算會員向非結算會員收取的交易保證金。結算會員的自營業務只能通過其專用自營結算賬戶進行,其保證金必須與其經紀業務分賬結算。
根據商業銀行的角色,商業銀行的各類保證金賬戶可以細分為兩種類型:銀行作為債權人的保證金賬戶與銀行作為第三方存管人的保證金賬戶。第一種類型的保證金賬戶從本質上講屬於金錢質押,特定化與移交債權人佔有是設立有效金錢質押的基本要件。實踐中,保證金賬戶尚存在成文規定層面的滯后性、司法層面的隨意性與操作層面的模糊性等問題,由此引發的法律風險不容忽視。商業銀行應審慎評估保證金賬戶面臨的各種風險,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保證金賬戶的規範管理與風險防範工作。相關部門也應儘快統一各地法院對保證金賬戶法律性質的不一致認識,維護銀行債權安全。
保證履行期貨交易義務的資金,期貨交易人須在交易前將保證金存入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中。在一般的證券市場,除了有現金交易,客戶要把其投資證券的價值全數以現金支付外。還有一種信用交易,客戶只須繳付一筆保證金,作為投資的承諾,便可以在證券市場買賣多於保證金價值的證券。這種交易便是保證金交易。
為了保證交易的安全公平,在信息發布或交易達成時將會凍結交易雙方的保證金。只有繳納保證金,當對方違約時才給受害方補償。
保證金凍結時間根據不同的情況,會是發布信息、達成交易時,具體請參考不同交易模式下的資金信息流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