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師德規範
中小學教師師德規範
2008年,有關“師德”的幾次討論先後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尤其是公眾關於“范跑跑”另類觀點的辯駁與反駁,使教師職業道德歷經了一場浴火般的考驗。
一、依法執教。學習和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愛崗敬業。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盡職盡責、教書育人,注意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不敷衍塞責,不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熱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教導,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
四、嚴謹治學。樹立優良學風,刻苦鑽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
五、團結協作。謙虛謹慎、尊重同志,相互學習、相互幫助,維護其他教師在學生中的威信。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共創文明校風。
六、尊重家長。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繫,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與配合。積極宣傳科學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訓斥、指責學生家長。
七、廉潔從教。堅守高尚情操,發揚奉獻精神,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影響。不利用職責之便謀取私利。
八、為人師表。模範遵守社會公德,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範健康,舉止文明禮貌,嚴於律己,作風正派,以身作則,注重身教。2008年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一、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愛崗敬業。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得敷衍塞責。
三、關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教書育人。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品行,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五、為人師表。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著得體,語言規範,舉止文明。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六、終身學習。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2008年,教育部經廣泛徵求意見后修訂頒布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匡正視聽的作用,也為新時期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奠定了制度基礎。
(一)師德是高於一般社會公眾道德水準的職業道德
在意識水準上,師德較之其他職業道德有著更高的要求,這是由教師職業的特殊性決定的。從根本上說,教師作為一個職業,與其他的職業有相似之處,都是一個工作崗位、一個飯碗。但是教師職業與其他工作又不一樣,他的服務對象是人,他們的勞動在於培養、塑造一代新人,其一切行為都對學生產生強烈的影響。教師的地位、作用和職業特點,決定了教師必須具備較高的素質。所以,社會對教師的職業要求比一般的職業更特殊一些。縱觀人類道德史,師德總是處在當時社會道德的最高水準上。孔子曾用“有教無類”、“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來描述他理想中教師應該具備的職業道德,並以身作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詮釋了教師的道德含義,被後世奉為“萬世師表”,他所開創的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也為歷代不斷繼承和豐富。葉聖陶先生說過:“教師的全部工作就是為人師表。”胡錦濤總書記2007年8月在全國優秀教師代表座談會上發表的講話中更進一步指出:“高尚的師德,是對學生最生動、最具體、最深遠的教育。”這些論述充分揭示了教師職業道德“以身立教”的共同特點。當前,教師在傳播人類文明、啟迪人類智慧、塑造人類靈魂、開發人力資源、弘揚民族精神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的培育者,是青少年成長的引路人。他們不但要用豐富學識教人,更要用高尚品格育人;不但要通過語言傳授知識,更要用自己的高尚品格去提升學生的品格,影響學生的心靈,使之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識、守秩序的一代新人。正是基於這一特點,社會對教師的職業道德要求要比其他任何行業都高一些,以至於教師的職業道德往往成為社會公德的標桿,成為引領社會文明進步的明燈和風向標。
(二)師德規範是調節教師自身及與外界關係的行為準則
師德規範所表達的是教師所特有的職業義務、職業責任以及職業行為上的道德準則。因此,它與一般職業道德一樣,具有以下重要特徵:師德是一種職業規範,受到社會的普遍認同;師德又是歷史積澱的產物,是長期以來逐漸形成的;師德沒有固定的形式,通常體現為教育觀念、生活習慣、理想信念等;師德通過內省和信念來強化,並通過教師的自律來實現;師德不具有剛性的約束力,主要通過內心反省和公眾輿論加以約束;師德的主要內容是對教師義務的要求;師德標準具有多元化的特點,不同時代、不同社會具有不同的價值觀念;師德是校園文化的組成部分,具有凝聚人心的作用;等等。為使師德理念形成規範,一般都要採用制度、守則、公約、承諾、誓言、條例,以至標語口號之類的形式,將其公之於眾,以便為從事教育工作的人所接受和實行,並進而形成一種職業的道德習慣。在我國,由於教師的自律組織和社會團體並不發達,因而中小學職業道德規範是由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工會聯合制定並頒布實施的。1984年,教育部和全國教育工會聯合制定並頒發了首部《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標準(試行)》,並於1991年正式施行。1997年,針對教師隊伍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原國家教委和全國教育工會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進行了第一次修訂。2008年重新修訂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從教師職業特點和教師自身發展的角度出發,更加強調職業精神,尊重道德屬性。它既體現了教師職業神聖性的一面,也考慮到其作為一種社會職業的平凡性,並承認教師職業境界的層次性;它既有適度超前的目標性引導,又明確了不容許超越的行為底線,因而更加適應新時期教育改革發展的特點與要求。
(三)頒行師德規範是以德治教的根本體現
人們常說,教師自身就是教育力量。從理論上來分析,一個教育者往往擁有三種權力:其一是職位權力,它代表國家或學校管理學生,並執行教育的強制標準;其二是專家權力,作為專業人士,他們要為學生的成長提供幫助或建議;其三是參照權力,他們要把自己作為楷模和榜樣來影響學生的發展。當然,任何濫用權力的行為都會走向目標的反面。因此,法律和道德是約束教師正確從教的兩條準繩。為強化依法治教,我國頒布的《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義務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都對教師的品行要求做出了規定。但法律具有普遍性、強制性特點,決定了它所規範的行為不可能太多、太廣,其所規範的只能是一些最基本的行為“底線”。而對教師提出較高的、較廣泛的職業操守要求的,恰恰是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師德規範指引著教師職業道德習慣的養成方向,並作為教師自律和外界他律的尺度,對教師的行為產生著廣泛的影響。所以,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雖然不具有法律的強制力,但它作為一種行業的操守規範,對教師仍然具有約束力。一方面,當一個人選擇從事教師職業的時候,他就自願選擇了接受這一規範的約束。他在教育教學中的一言一行,都要體現出規範所確定的精神和原則。儘管教師的個人能力有高下之分,但師德規範則成為每一個教師職業道德習慣的養成方向和終極目標。另一方面,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一旦制定並頒布之後,就成了外界評價教師職業操守狀況的“標尺”。學校對教師的師德考核、教育行政部門在教師評優工作中所考慮的師德因素,都是以教師對師德規範的踐行情況作為依據的。如果教師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師德規範的要求,教師本人要受到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的行政處分或行政處罰,他們的失德失范行為往往會成為公眾譴責的對象。從這些特點來看,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還是具有一定的強制性的。只不過,其強制性的力量來源於行業內部的管理、評價行為,來源於公眾的輿論,而不像法律那樣來源於國家司法機關的威懾力。
(一)修訂師德規範是新時期師德建設的迫切要求
師德作為觀念範疇,必然要隨著時代的變化而發展。近年來與師德有關的爭議事件越來越多,而到2008年達到一個“井噴”式的高潮,以至於在一些人的腦海中產生了“師德滑坡”的強烈映像。另據2008年初《中國青年報》的一項調查表明,74.6%的公眾認為當前師德有所下降。修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是遏制師德滑坡的重要舉措。2008年版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堅持“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廣泛性與先進性相結合、倡導性要求與禁行性規定相結合的原則,增強了可操作性;修訂工作中採取專家與教師共同參與、共同討論,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方式進行,因而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新、舊兩個版本相比,修訂工作靈活採取了四種方式:一是“改用”。新規範第一條“愛國守法”是對舊規範“依法執教”的改用,第二條“敬業奉獻”是對舊規範“愛崗敬業”改用,新規範第三條“關愛學生”是對舊規範第三條“熱愛學生”的改用。二是“沿用”。新規範第五條“為人師表”沿用了舊規範第八條“為人師表”。三是“棄用”。新規範刪去了舊規範中第四條“嚴謹治學”、第五條“團結協作”、第六條“尊重家長”、第七條“廉潔從教”等四個條目,並將其內容歸併到了相關條款之中。四是“新用”。新規範新增了“教書育人”和“終身學習”兩個條目,體現了新時期對教師職業道德的新要求。修訂后,新版規範條目由原來的8條減為6條,字數從572字壓縮為553字,內容顯得更加精鍊,結構顯得更為嚴謹,內容顯得更加與時俱進。
(二)學生的安全問題受到了高度重視
新《規範》明確要求:“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把保護學生安全提高到師德範疇,這容易讓人們聯想到汶川大地震帶來的空前災難。地震發生后,既湧現出一批像譚千秋那樣舍己救學生的老師,同時也讓“范跑跑”這樣的人出現在公眾視野。這說明,保護學生安全對於教育工作者來說有著重要的道德價值,扶助弱者的意識正是教師職業的良知所在。教師的職責首先應當表現在維護每一個弱小生命,關注孩子們身邊的危險,未雨綢繆地保護好每一個孩子,讓他們健康安全地成長。實際上,把“保護學生安全”作為師德內容不是因“范跑跑”事件而設,也不是中國的獨創,而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如美國全國教育協會1975年頒布的《教育職業道德規範》就明確要求:“當學生的學習、健康及安全受到危害時,應為保護學生做出恰當努力。”這表明,中小學教師所從事的教育工作,實際上具有一定的公務性質,他們要代表國家實施保護未成年人的職責。青少年學生辨別能力、自我約束能力、自我保護能力較弱,安全隱患不只存於災難面前,而且廣泛存在於日常學習、生活中。比如,體育課、實驗課上的潛在危險,學生在課間所進行的危險遊戲,集體外出活動時學生對安全規則的忽視、違反等。在這些情境下,都需要教師適時地加以管理和保護,以保障學生的安全。當然,在災難面前,教師也應當及時疏導、救助學生,這也是教師的職責所在,因而“范跑跑”們的失范行為和奇談怪論應當受到公眾的譴責。
(三)“教書育人”成為新時期師德規範的靈魂
新《規範》倡導“教書育人”,是在新形勢下對教師的責任和作用所進行的新界定與新規範。與1997年頒布的師德規範中關於“嚴謹治學”、“樹立優良學風,刻苦鑽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等對教師在專業素養方面的要求相比,新《規範》更強調了教師的育人職責,強調了教師作為“人類靈魂工程師”的職業特點和特殊責任。因為對於教育工作來說,重要的不在於能否“成才”,而在於能否“成人”。每個學生天賦不同,稟性各異,都是鮮活而不可複製的生命個體,自由幸福地發展是他們的需要,創造一種讓他們的潛能得以開發,讓他們的天賦特長自由發展的教育是對生命的關愛和尊重。所以中國古代對教師即有“經師”和“人師”的區分,新《規範》更是新增“教書育人”這一條目,明確提出中小學教師必須“實施素質教育,遵循教育規律,勇於探索創新”,體現了新時期教育改革發展的新要求和新特點。同時,新《規範》明確規定“不違規加重學生課業負擔,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這是針對當前一些地方和學校單純搞應試教育的現實而提出的要求,十分必要。對此,不僅需要學校、教師的自覺遵守,更有待於國家、各級政府教育管理部門和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協同努力,共同建設更有利於實施素質教育的良好環境。
(一)要以貫徹落實《規範》為契機,掀起師德建設的新高潮
師德規範是與時俱進的產物,因而新《規範》對於廣大中小學教師來說有一個重新認識、逐漸適應的過程,必須加大力度加以貫徹落實。一要認真學習。要組織廣大教師深入學習《規範》,努力使師德建設更加貼近實際、貼近教師、貼近生活,增強廣大教師對新《規範》的認同感,做到入耳、入腦、入心。二要大力宣傳。要通過各種方式廣泛深入宣傳新《規範》的重大意義,宣傳學習貫徹《規範》典型經驗和做法,形成聲勢,努力為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規範》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三要貫徹落實。要把貫徹實施新《規範》列入師德建設的重要議事日程,將學習貫徹《規範》與深入貫徹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的意見》相結合,把《規範》的基本內容作為教師崗位責任制的普遍要求,把師德作為教師資格認定和新教師聘用的必備條件和重要考察內容,讓《規範》的精神落到實處。
(二)全面準確地把握《規範》的精神實質
新《規範》基本內容有六條,體現了教師的職業特點對師德的本質要求,其中“愛”和“責任”是貫穿其中的核心和靈魂。具體說,一是倡導“愛國守法”,就是要求教師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熱愛祖國是每個公民,也是每個教師的神聖職責和義務。人民教師要牢記人民的囑託,要遵循法律的規範,因而愛國守法是教師職業的基本要求。二是倡導“愛崗敬業”,就是要求教師對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每一位教師都要始終牢記自己的神聖職責,志存高遠,把個人的成長進步同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同祖國的繁榮富強緊密聯繫在一起,並在深刻的社會變革和豐富的教育實踐中履行自己的光榮職責,這是對教師職業的本質要求。三是倡導“關愛學生”,就是要求教師有熱愛學生、誨人不倦的情感和愛心。只有“親其師”才能“信其道”,因而沒有愛就沒有教育。教師必須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做到嚴慈相濟,努力做學生良師益友,這是師德的靈魂。四是倡導“教書育人”,就是要求教師以育人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始終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要注重培養學生的良好品行,激發學生的創新精神,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這體現了教師的天職。五是倡導“為人師表”,就是要求教師言傳身教,以身立教,要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在各個方面率先垂範,做學生的榜樣,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教育影響學生。同時,要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這是也教師職業的內在要求。六是倡導“終身學習”,就是要求教師做終身學習的表率。終身學習是時代發展的要求,也是教師職業特點所決定的。教師必須樹立終身學習理念,不斷加強自己的師德學習和業務學習,潛心鑽研知識,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這樣才能為教師的專業發展提供不竭的動力。
(三)完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保障機制
為將師德規範落到實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主要領導和中小學校長要親自抓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工作,並要率先垂範、以身作則,自覺加強職業道德修養。要充分發揮教育工會、共青團、教職工代表大會在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建設中的作用,支持他們根據各自的職能開展群眾性的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活動。要建立健全教師職業道德考核制度,把職業道德作為考核教師工作的重要內容和職務聘任的重要依據。要建立定期表彰獎勵制度,大力表彰宣傳職業道德高尚的教師和職業道德建設成績卓著的單位。要依法管理教師隊伍,切實把好教師入口關,保證教師隊伍的基本素質。對違反職業道德的教師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據有關法規解聘相應的教師職務,調離教師崗位,堅決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者的教師資格。教育督導部門要將教師職業道德建設作為教育督導評估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檢查評估工作。要積極鼓勵學生、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狀況進行監督和評議,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教師要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積極改進工作,形成全方位落實師德規範的新局面。
教育部2008年9月1日的通知要求,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8.31”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的師德素質和專業水平,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對1997年國家教委和全國教育工會聯合印發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並就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認識新時期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是青少年學生成長的引路人。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直接關係到中小學德育工作狀況和億萬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關係到國家的前途命運和民族的未來。加強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提高教師的師德素養,對於確保黨的事業後繼有人和社會主義事業興旺發達,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長期以來,廣大教師教書育人,敬業奉獻,贏得了全社會的尊重,教師隊伍中不斷湧現出一批又一批可歌可泣的模範人物。在今年發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震區廣大教師奮不顧身地保護學生,表現了崇高的師德精神。在新形勢下修訂並重新印發《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對於激勵和引導廣大教師向全國教育系統的模範教師,特別是抗震救災英模教師學習,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自覺規範思想行為和職業行為,做讓人民滿意的教師,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全面準確地理解的基本內容
《規範》的基本內容繼承了我國的優秀師德傳統,並充分反映了新形勢下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對中小學教師應有的道德品質和職業行為的基本要求。《規範》對教師的職業道德起指導作用,是調節教師與學生、教師與學校、教師與國家、教師與社會相互關係的基本行為準則。《規範》不是對教師的全部道德行為和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學校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規範》的許多內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相關條文的具體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在學習貫徹時應注意和教育法規的學習結合進行。
認真做好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
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系統工會和中小學校要高度重視,並認真組織好《規範》的學習宣傳。要通過開展主題學習、研討會、座談會等形式多樣和紮實有效的教育活動,組織廣大教師深入學習和貫徹《規範》,幫助廣大教師全面了解新時期教師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統一思想認識,規範職業行為,全面提高師德素養,營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學校領導要言傳身教,率先垂範。
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系統工會和學校要把貫徹實施《規範》列入師德建設的重要議事日程,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和工作計劃。要將學習《規範》的內容和要求列入教師的繼續教育計劃,把教師貫徹落實《規範》的情況列為教師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定期考核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