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環境保護局
安陽市環境保護局
安陽市環境保護局參與制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規劃;組織編製和監督實施全市環境功能區劃。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草擬全市環境保護方面的規範性文件;依法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二)
(三)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依法查處各種違法行為;指導全市環保系統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市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
(四)監督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編製全市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物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負責全市生態技術環境安全;組織制定和監督實施全市自然保護區規劃,向市政府提出新建的各類市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指導全市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五)組織協調和監督全市污染防治工作,負責城市機動車污染防治;負責全市核輻射和電子輻射工作;負責監督全市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對全市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指導和協調解決各縣(市)區、各部門以及跨行政區域、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監督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制定的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國家規定審核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監督、管理和指導環境影響評價持證單位的環評工作。
(九)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指導、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負責全市環境保護系統對外經濟合作;參與組織、協調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利用外資項目。
(十一)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和機構編製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系統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縣(市)區環保部門領導幹部實行以縣(市)區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高勤科:局長、黨組書記,主持全面工作,主抓人事、規劃財務工作。
黃曉海: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污染防治科、總量控制科、科技監測科工作,協助高勤科同志抓好規劃財務科工作,聯繫安陽市文峰區建設環保局工作。
李勁: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環評科、審辦科、自然生態保護科和環境科學研究所工作,聯繫林州市環保局工作。
王文軍:紀檢組長、黨組成員,分管監察室、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監察支隊工作,聯繫龍安區環保局工作。
董國祿: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法制科、環境應急投訴受理中心、信息中心、行業協會、工會工作,聯繫湯陰縣環保局工作。
李麗華:調研員,分管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工作,協助高勤科同志抓好人事工作,聯繫內黃縣環保局工作。
郭林波:副調研員,分管局環境綜合治理(揚塵辦)、高新區環保分局工作,協助黃曉海同志抓好總量控制科工作,聯繫滑縣環保局工作。
尹雯靜:分管宣傳教育科、輻射環境管理站和綜合材料工作,聯繫開發區環保辦工作。
齊峰:主持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日常工作,聯繫北關區城建環保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