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道費
佔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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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解析佔道費主要包括佔道經營費、物業費、煤氣費、自來水費、垃圾處理費、電視維護費、身份證費、樓道燈費等費用。
1.佔道費是哪個部門審批?
城市的馬路和人行路屬於國家公用,佔用城市馬路和人行路所需要交納的費用就是佔道費。佔道費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由市財政部門統一支配。佔道費是省物價局委託的收費項目。
2.收費標準是多少?
從1992年開始,隨著各項政策的變化,收取佔道費的標準也在不斷改變,雖然現在國家已經盡量減少各種收費的項目,但是暫時還沒有停收佔道費的意向。遼價發[1992]197號文件中遼寧省建設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第8條規定:城市佔道費暫由市物價局、財政局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狀況,考慮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等方面制定收費辦法和標準。在國家物價局、財政部做出具體規定前暫按各市現行執行情況收取,同一地區城建、土地部門不能重複收費。我市的佔道費收取標準是由市物價局制定的,具體收費標準為:各種棚亭和各種臨時建築物、構築物佔道,按佔道面積每日每平方米0.50元收取;經營店鋪門市外部裝飾的門臉佔道,按佔道面積每日每平方米0.20元收取;經營店鋪門前擺設、擺放商品物料佔道,按佔道面積每日每平方米0.50元收取;零散的經營性商販臨時佔道,按佔道的攤位每次每個攤點2.00元收取;施工現場佔道,按佔道面積每日每平方米0.50元收取;埋設落地廣告牌、宣傳牌佔道,按佔道面積每日每平方米0.20元收取;各類市場佔道,按佔道面積每月每個攤位50元收取;便民服務攤點佔道,按佔道面積每月每個攤點30元收取;各種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佔道費,按每日每平方米0.20元向經營者收取;自行車停車場佔道,按每日每平方米0.05元向經營者收取。
3.佔道費由哪個部門收取?
4.經營者交納佔道費后能隨意變更經營地點嗎?
佔道費主要是針對長期佔道的經營者收取的費用。經營者交納佔道費後有街路的使用權,但並不能隨意佔道,任意變更經營地點,而是要在市建委和規劃部門指定的街路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