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利縣商務局

墾利縣商務局

墾利縣商務局 - 單位職能 .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社區商業發展;負責商貿服務業管理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單位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商務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2.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社區商業發展;負責商貿服務業管理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3.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4.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按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查生豬定點屠宰場(廠)的設置,負責生豬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
5.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規定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
6.指導對外貿易促進活動和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組織申報和監督管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糧食、棉花除外)進出口計劃及配額;指導管理加工貿易,按規定核准管理許可權內的加工貿易業務。
7.擬訂全縣機電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據國家產業政策調整機電產品進出口結構;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組織企業開拓機電產品國際市場;監督、協調全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工作。
8.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相關工作,承擔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按規定負責兩用物項、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及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
9.承擔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協議的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協調涉及我縣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及其他相關工作;指導、協調企業對進口產品發起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建立縣內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上級商務部門組織開展對外貿易壁壘調查、產業損害調查和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督查、信訪、接待、宣傳、政務公開、信息化、車輛管理、安全保衛及後勤管理等工作。
2、商貿辦公室
掛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市場體系建設和運行調節股牌子。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國內展覽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按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機動車流通、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再生資源回收酒類流通管理工作;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工作;負責市場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
3、貿易發展和外資管理股
掛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股牌子。組織協調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指導監督並組織企業參加經貿洽談會、交易會、展覽會等各類貿易促進活動;審核轉報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組織協調涉及我縣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應訴及相關工作,建立我縣重點產業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相關工作,承擔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相關管理工作。管理、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
4、中國國際商會墾利縣商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墾利縣委員會)
開展同世界各國、各地區經濟貿易界、商協會和其他經貿團體以及有關國際組織的聯絡工作;負責與外國對口組織在華設立的代表機構以及外國在華成立的商會進行聯絡。組織和協調我縣企業到境外參加國際展覽會和境外招商活動。開展國內外經濟調查研究和對外經濟貿易信息的搜集、整理、傳遞和發布工作,向我縣有關企業提供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和貿易方面的信息和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