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時來
吳時來
吳時來(1527—1590),字惟修,號悟齋,浙江仙居縣白塔鎮厚仁上街村人。嘉靖二十八年(1549)鄉試中舉。次年會試不第。歸來后至離家二十里的景星岩古剎,面壁苦讀,三年不下山。三十二年中進士,任松江府推官。
七歲能詩文,有神童之稱,一次野火燒山,其父吟曰:“半塊火可燒千仞山”。他接詠道:“一粒谷能種萬頃田”。后參加縣試、府試,均占鰲奪魁。
三十三年,倭寇侵犯松江。百姓紛紛入城逃難,倭寇則在後狂追濫殺。時來下令開城讓數萬難民進城,妥為安置。並親率數百名強弩手出城迎敵,斬寇數千。升刑部給事中,劾罷兵部尚書許論、宣大總督楊順、御史路楷等嚴嵩黨人。嚴嵩恨甚,命出使琉球,未遂。嘉靖三十七年(1558),在徐階授意下與董傳策、張翀上書彈劾嚴嵩,未果。後為嚴嵩誹謗,謫戍橫州(今廣西橫縣)十年。其岳父和老父先後去探望,都因瘴癘死於橫州。時來在橫州淡然無怨,閑讀群書,建悟齋書院,朝夕講學,造就人才,開拓當地文化。
隆慶元年(1567),回京任工部給事中,曾籌劃多處治河事宜,造益於民。又向穆宗上疏推薦譚綸、俞大猷、戚繼光,“宜用之薊鎮,專練邊兵,省諸鎮徵調”,得穆宗採納。劾罷僉都御史劉秉仁,直諫之名聲,震朝廷。二年,受命巡撫廣東,赴任前濫舉親信59人,被劾罷官,回籍閑居16年。
萬曆十二年(1584),任湖廣按察副使,旋升任刑、吏二部侍郎。十五年,官至左都御時,劾八誠意伯劉世延,並對其違法的下屬也予治罪,但不久又隨波逐流,“晚節不能自堅,委蛇執政間”。十八年,連為饒伸、薛敷教、史孟麟等所劾,病逝於北京。贈太子太保,謚忠恪,不久被奪謚。墓葬於橫溪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