殲-12

輕型噴氣戰鬥機

殲-12(代號:J-12,英文:HAIG J-12 )戰鬥機,是中國空軍擺脫蘇聯制式飛機系列設計格局以後,第一架從機體設計到部件製造完全由中國自行研製的輕型噴氣戰鬥機,為中國實施全面獨立自主研製戰鬥機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1978年2月,在清理新機研製型號和調整裝備體制時,中央軍委常規裝備發展領導小組決定殲-12不列入裝備體制,停止研製。

發展歷程


歷史背景

殲-12戰鬥機
殲-12戰鬥機
1960年代中後期,中國空軍根據當時的局部戰爭經驗,特別是第三次中東戰爭、越南戰爭以及在海南島及廣西雲南邊陲與美軍的防空作戰實踐證明,即使在廣泛使用空空導彈的情況下,佔據有利的射擊位置,速度較低或機體重量較輕的飛機,如越南人民軍空軍的米格-17在空中格鬥中與美國的F-105、F-4相比在某些方面還是有優勢;中國空軍也用殲-5殲-6在國土防空作戰中擊落美軍的現代化戰機。如中國空軍的飛行員就在1967年4月24日,駕駛高亞音速的殲-5飛機擊落了1架侵入中國廣西板興地區的美國F-4B超音速戰鬥機。
中國空軍預計未來戰爭中空軍機場是敵方打擊摧毀的重要目標,短距起降、維護簡單、造價低廉、隨時能打、隨地能戰的小型殲擊機像空中的游擊隊員,可以在敵方預計不到的地方出現,“適應人民戰爭需要、實現廣泛、分散的空中游擊戰”。為此,中國空軍提出研製、裝備超輕型前線戰鬥機,重量在4噸左右,可以裝在卡車上機動轉場部署;機動性好,主要是加速能力、爬升和盤旋性能突出。

設計研發

1969年4月,中國空軍提出了研製“小殲”(即後來的殲-12)的計 划,受當時政治環境的影響,關於“小殲”的設計思想,曾有“適應人民戰爭需要,開展空中游擊戰”的提法,但其本意是要搞出一種高度機動靈活、短距起落、維護簡單、造價低廉的小型戰鬥機,問題的提出是與國際航空技術的動向相吻合的。
20世紀60年代,世界上的新型戰鬥機正朝著體積大、設備全、技術複雜的方向發展,如F-14戰鬥機、F-15戰鬥機、米格-27戰鬥機、蘇-17戰鬥機、“狂風”戰鬥機方案、幻影F.1戰鬥機、幼獅C.2戰鬥機、Saab-37戰鬥機等。
與同期戰機不同的是,中國採取通過縮小機體,減輕起飛重量來有效地提高飛機的機動性能。
總設計師陸孝彭與殲-12飛機
總設計師陸孝彭與殲-12飛機
在1969年的“8 25”會議上,中央軍委批准了空軍航空工業領導小組(當時空軍對第三機械工業部實行軍管)向南昌飛機製造廠設計室及瀋陽飛機設計研究所分別下達“小殲”研製任務,要求設計小、輕、靈類型的超輕型殲擊機。南昌飛機製造廠完成了這種飛機的方案設計。空軍負責裝備科研的副司令員曹里懷擔心方案的可靠性,要求南昌飛機製造廠到瀋陽飛機設計研究所徵求對方案的意見。
南昌飛機製造廠以陸孝彭任主設計師,從 1968年7月開始方案設計,1968年8月總體方案獲上級部門批准。隨後,以1年零5個月的時間,完成了詳細設計、主要風洞試驗、強度試驗和系統模擬試驗。1970年3月,型號名稱定為殲-12。

試飛改進

殲-12設計圖
殲-12設計圖
殲-12原型機於1970年12月26日首次試飛成功,首批製成3架樣機。1973年9月10日,殲-12飛機飛赴北京向中央領導彙報。葉劍英、李先念、徐向前、聶榮臻等中央領導同志觀看了飛行表演。與一般超音速戰鬥機起飛滑跑距離需要千米左右不同,殲-12隻在跑道上滑跑了500米就騰空而起,在空中,它可以以1140米的半徑轉彎,爬升率可以達到180米/秒。葉劍英元帥讚譽殲-12飛機為“空中李向陽”。這一綽號道出了殲-12飛機機動靈活的飛行特點。
後來,南昌飛機廠針對試飛中發現的問題,對殲-12作了10項重大修改,如採用降低飛行阻力的面積率修形、減小機翼上反角等,並進行了必要的補充實驗。改進后的飛機於1975年7月1日試飛成功,至1977年1月止,殲-12共試飛一百多架次,完全達到原下達的戰術技術指標的要求。最終空軍沒有批量生產訂貨。

項目中止

航博館標
航博館標
此後,由於種種原因,殲-12飛機的研究工作被迫中斷。殲-12的特點是“輕、快、靈”,但由於殲-12過於追求機體小、重量輕,也帶來了一些不足。如燃油貯量有限導致航程較短,不適應未來空戰的要求;其機載武器火力較弱;機頭進氣形式對增裝先進火控設備不利,若改為兩側進行設計,提升火力的同時又削弱了戰機的機動能力;殲-12隻裝了1台渦噴-6乙型發動機,推力明顯不足,極難達到預想的設計性能。
1978年2月,因調整裝備體制而決定停止研製。除一架做破壞性強度試驗的原型機外,共生產了5架經過試飛的整機,未列裝部隊。5架樣機中,中國航空博物館保存了2架,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保存了1架,南昌飛機製造廠保存了2架。
總體來說,由於受當時空中游擊主義思想的影響,對制空權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跟上世界航空科學發展趨勢,殲-12的綜合作戰效能沒有超過殲-7殲-8,不符合當代殲擊機的使用要求,所以最終沒有投入大批量生產和裝配部隊。

結構特點

為了使殲-12飛機達到先進的性能指標,南昌飛機製造廠還大膽地採用了許多新結構、新工藝和新材料,如機身和中翼整體油箱大面積的雙曲面金屬蜂窩結構碳纖維複合材料壁板,鈦合金板和鋁合金起落架等,此外還採用了單塊式風擋。使飛機結構重量得到有效的減輕,與當時國內的殲-7、殲-8、強-5相比,機身結構係數比殲-7低10%,比殲-8低16.4%,比強-5低19%,機翼單位面積重量比強-5低8%。
但由於殲-12的研製周期很短,不可能做更多的空氣動力實驗和採取較多的先進氣動措施,如最初設計有的機翼前緣開縫和后緣雙開縫翼,後來都從簡取消了,改為只設后緣富勒襟翼。所以,這種飛機在氣動外形方面還是大有潛力可挖的。
英國著名的羅·羅發動機公司的一位專家,到中國空軍航空博物館參觀時,對殲-12相當讚賞。他認為:殲-12是中國設計得最好的飛機,只要給它換上一台先進的渦輪風扇發動機,油耗就可以降低約一半,航程可以增加近一倍。

武器系統

由於機體重量較輕,安裝武器的空間很有限,固定武器有一門30毫米航炮,1門23毫米機炮,備彈120發;另外,可掛4枚紅外製導的空對空導彈。就其飛行重量而論,火力不算很弱,但是該機採用了機頭進氣形式,對增裝先進設備不利。若改為兩側進氣設計,加裝先進的火控系統。則重量和阻力都要增加,其原有的優點也將削弱。外掛兩枚紅外格鬥空空導彈,火力較弱。
此外,殲-12的電子火控設備過於簡單和陳舊,使其潛在的戰鬥力不能充分發揮,如能換裝小型化的電子火控設備,增裝小而輕的導航設備和全向警戒雷達,加上外掛小型空對空格鬥導彈,則其戰鬥力將大大提高。殲-12本身特有的短土跑道上起落性能,適合作為島基飛機使用。

戰機評價


1958年7月29日,中國空軍在南澳島上空以3比0獲勝;1965年3月18日,中國空軍在汕頭附近擊落RF-101飛機;以及米格-15戰鬥機在朝鮮空戰中出色的表現,引起世界對輕型戰鬥機的重視。
輕型戰鬥機有瑞典JAS-39戰鬥機(重量8,000千克);前蘇聯的米格-29戰鬥機(重量16,500千克);印度LCA 戰鬥機(重量8,500千克)。英國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研製的輕型戰鬥機“蚊納”式,起飛重量4,020千克,空重3,010千克,比殲-12還要輕一些,但最大平飛速度只有M0.98,得到英國國防部門的高度評價卻沒有裝備部隊,原因是重量過輕的戰鬥機作戰能力較弱且難以有較大的提高。
如果只是要求小型戰鬥機突出某一方面的特長,則小型戰鬥機課作為整體作戰力量的一個補充。如殲-12,若肯於放棄超音速的設計要求,增大它的機翼面積,使之除加速性以外的其它機動性能進一步提高,便可將其作為打武裝直升機的機型。此外降低戰鬥機的體積和重量,就可以降低它的造價,也有利於提高它的隱身性能和生存能力,在軍費預算不變的條件下,這樣做就意味著增加了採購戰鬥機的數量。
殲-12戰鬥機是中國空軍擺脫蘇聯制式飛機系列設計格局以後,第一代從機體設計到部件製造完全有中國人自行完成的輕型噴氣戰鬥機。儘管半路夭折,但是卻為中國實施全面獨立自主地開發其戰鬥機裝備的研製計劃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並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是中國航空工業發展史上的一塊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