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君主專制

封建君主專制

封建君主專制是國家最高權在實際上或名義上掌握在君主個人手中,君主終身任職並且實行世襲的政權組織形式。

君主制由君主,包括國王,皇帝,天皇,蘇丹等擔當國家元首。君主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不受任何約束。君主實行終身制,並且是世襲的。這種政治制度已有四五千年的歷史。古代的奴隸制國家,封建制國家,多實行這種專制制度。

國家


現在世界上還有十幾個君主制的國家,如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非洲的摩洛哥,亞洲的汶萊,不丹等。歐洲的英國和瑞典雖然還是王國,但已經演變成了君主立憲國.
其中,我國孫中山在1905年創立的同盟會的革命綱領其中就有“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廢除封建君主專治的內容。

趨勢


中央權力削弱地方權力,君權削弱相權,中央集權加強,君權強化。

成立過程


1、萌芽(戰國):商鞅建立縣制,百官服,從君主法令的封建官僚制度建立。
2、確立(秦朝):一整套封建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的建立。(確立皇權的至高無上的皇帝制,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制,地方推行郡縣制)。
3、鞏固(西漢):①漢景帝“削藩”平定七國三亂。②漢武帝頒布“推恩令”削奪王侯爵位,解決王國問題。③“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加強思想專制,鞏固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
4、完善(隋唐):①三省六部制,三省長官相當於宰相,相互牽制和制約,避免宰相的專權,又一定程度上牽制君主專制,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進一步完善。②科舉制,使門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參加到政權中來,擴大了統治階級的基礎。
5、加強(北宋):採取“杯酒釋兵權”將地方的行政、軍事、財政權力收歸中央,防止了地方割據局面的出現,加強了中央集權。
6、發展(元朝):在中央設中書省,是全國最高行政機構,保證了中央統一政令的實行。在地方設“行省”實行行省制度,對后也影響深遠。
7、強化衰落(明清):明朝廢丞相,形成君主獨裁的局面,在地方廢行省,設三司,進一步削弱地方勢力,還遍設廠衛特務機構,實行八股取士,這是專制主義強化的突出表現。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設軍機處,大興文字獄,使君權空前加強,形成極端的君主專制統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達到頂峰。

作用


向丞相,宰相奪權,削弱他們的權利,集中在皇帝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