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之國

高之國

高之國,男,1955年7月出生,漢族,山西省長治人,中國共產黨員。1974年1月參加工作,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員。曾任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2013年11月任中共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委員會委員、副書記(兼)。

2008年1月30日當選聯合國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2008年3月3日在德國漢堡宣誓就任。

個人履歷


高之國
高之國
1976.12——1980.01,吉林大學外文系英語專業畢業。
1980.09——1983.07,北京政法學院(今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專業研究生(師從王瑄教授和朱奇武教授)。
1983.07——1986.08,國家海洋局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員。
1985.05——1986.12,受國家海洋局派遣赴美國華盛頓大學學習,以全優的成績取得法學碩士學位(1985.09—1986.12 美國福斯特、皮博&謝夫爾曼律師事務所見習律師)。
1986.12——1988.12,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辦公室副主任。
1989.01——1989.09,國家海洋局政策法規司副處長。
1989.09——1993.08,獲得加拿大Killam獎學金資助,赴加拿大達文豪斯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攻讀博士學位,師從國際著名的海商法權威之一的哥德教授(1991.06—1993.07 加拿大布歇爾、麥克多&格魯齊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
1993.09——1994.08,美國東西方中心國際政治和經濟研究所( 夏威夷大學)博士后研究員。
1994.09——1997.12,英國丹迪大學法學院終身教授。
1997.10——1999.02,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教授。
1999.03,任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研究員、教授、博士生導師。
2008年1月30日當選聯合國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2008年3月3日在德國漢堡宣誓就任。
2013年11月擔任中共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委員會委員、副書記(兼)。
廈門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科學院環境和生態研究中心博士生導師。

主要兼職


英國丹迪大學法學院名譽講師,博士、碩士生導師。
兼任中國海洋法學會常務副會長、亞太安全合作理事會中國委員、聯合國特聘法律專家、聯合國國際海底管理局特聘專家、“處理南海潛在衝突”地區研究會專家諮詢員、歐共體能源法律專家等職務。
第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海南),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委員。
高票成功連任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
在15日美國紐約舉行的第21次《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簡稱《公約》)締約國會議上,中國籍候選人、國際海洋法法庭現任法官高之國在149個投票締約國中,以141票的高票成功當選連任。現年56歲的高之國是中國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2008年1月30日,他在《公約》締約國特別會議上補缺當選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他此次連任后的新一屆任期為9年。
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高之國
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高之國
高之國當選后在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此次成功連任與國家的長期支持和投入密不可分。他說:“我的背後有個強大的靠山,有一個負責任的、上升中的大國,(這為我)提供了當選的台階。在這個台階上一步步走過來,如果沒有中國的支持,當選法官是不可能的。”
高之國說,作為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中5位亞洲法官之一,他深感肩上責任重大。他說,中國作為法庭的創始會員國,同時也是發展中國家,在一定程度上,這一席位也代表發展中國家。他表示,將按照《公約》規定,公平、正直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維護全世界所有國家的海上利益,為和諧海洋建設作出中國法官應有的貢獻。
國際海洋法法庭成立於1996年,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設立的解決有關《公約》解釋和適用爭端的重要司法機構。法庭總部設在德國漢堡,由21名獨立法官組成,法官從享有公平和正直的最高聲譽、在海洋法領域內具有公認資格的人士中選出。
高之國先後就讀於吉林大學和中國政法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他曾留學美國、加拿大和英國,先後獲得了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並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長期在國外從事法學教學和科研工作。他是國內外同行公認的國際能源法、環境法和海洋法專家。
有分析人士評論說,高之國此次順利連選連任,表明世界各國日益高度重視中國在國際事務中的地位和作用,也體現了各國政府和法律界對中國政府推薦的法官候選人的崇高聲譽和優秀資格的充分認可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