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權
拜權
新春佳節即將來臨,每到這個盛大的傳統節日時,人們在消除一年的疲勞后懷著喜悅的心情,帶上禮物,捎上祝福,走親串友,互致問候,加深了友誼,交流了感情,是情理之中的事,本身無可非議。
然而,近年來這種傳統的拜年卻夾雜著一種污濁的風氣,一些單位、個人,利用“年關”拉攏感情,搞“感情投資”,諸如為感謝上司或主管部門對本部門、本單位工作的“支持”,或對個人的“關懷”,使趁年關之機,給領導送年禮。有的大包小包外加“紅包”,人來車往,絡繹不絕,形成一股“送禮”歪風。更為可怕的是,拜年成了某些人行賄最好的外衣。他們考慮到平時給領導和有關人員送錢送物有行賄之嫌,一旦暴露無法逃脫懲處,便借拜年之機送錢送物,打通關節,討好上司,買官要權,這樣送得自然,似乎名正言順。而個別領導幹部和實權人物在金錢和物質利益的誘惑下,胃口也越吊越高,膽子也越來越大,禮也越收越重,最後一發不可收拾。
漫畫時事:拜權
官場拜年則完全不是這麼回事,首先是大多拜年者不是出於自願,總感到人家都給領導拜我不拜行嗎?有一段子說一領導在某年關曾對一幫部屬半開玩笑地說:誰到我家中拜過年我不一定記得,但誰沒去我肯定記得。文強案披露:重慶刑警總隊一副總隊長從2004年到2008年每年都給文強拜年,但當文從市公安局副局長調任市司法局長后就再也沒拜過年了。其次,官場拜年不合傳統拜年禮儀,被拜者既收“道賀”又收“錢物”禮利雙收,有悖情理。所以,官場拜年是“拜年”的異化,拜者藉此平台行巴結賄賂領導之能事,被拜者以此為機會得金錢財物之實惠。
官場拜年自古有之,但這各種拜年不是真心實意的,拜的不是年而是權。明陸容在《菽園雜記》卷五中說“京師元旦日,上自朝官,下至庶人,往來交錯道路者連日,謂之‘拜年’。然士庶人各拜其親友多出實心。朝官往來,則多泛愛不專……”。官場拜年滋生腐敗,損傷風氣,其害處早已顯露無遺,但無論發文警告、團拜活動都難以根除之。要想徹底解決這個問題,恐怕還要從幹部人事任用制度上動刀子。
無數事實表明,春節已經是官員滑向腐敗深淵的最高危節日,只要看看諸多貪官污吏的腐敗史,就不難發現,在春節前後收受“紅包”的佔有很大比例,有的貪官受賄所得的絕大部分就發生在這一特殊時間段里。不少人的首次受賄就在春節,從此一發不可收,逐漸墮落下去。而從中嘗到“甜頭”之後,有些貪官的“春節情結”越來越濃。曾有媒體對北京三家法院審理過的100起受賄案做過調查,發現78%的官員受賄“喜愛”湊春節的熱鬧,且很多貪官認為春節收禮“理所應當”。在春節受賄的過程中,貪官們無疑深知人家送錢上門的真實意圖。一個大貪官在獄中寫道:“對送禮者來說,逢年過節饋贈禮金是最好的借口,而對我們這些收受者來說,逢年過節收受禮金則是寬容自己的最好理由,我犯錯誤的時間主要集中在春節,主要的問題就是收受禮金。禮金是一束罌粟花,是一種金錢和人情''''苟合''''的怪胎,你想拒絕它,就得既要抵擋住金錢的誘惑,還要抹得開朋友的情面,否則就會成為金錢的俘虜。”此時此刻,他的頭腦很清醒,對春節里“金錢和人情''''苟合''''的怪胎”認識很深刻,但是當初陶醉在“紅包”堆里,是何等得意忘形、利令智昏啊!又一個春節就在眼前,為官者真該以前車之鑒警戒自己和家人,冷靜甄別拜年者是否假拜年真拜官,借人情以拜權。而拜年者,要是真心愛護自己的上司、親友,那就“禮輕意重”,平淡而真心地拜個年,千萬別美其名曰“拜年”實則去“拜權”,把對方推向腐敗的深淵。那可真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