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景衡
楊景衡
楊景衡(1359~1444)名南,字景衡,號曲江,瑞安二十都人(現仙降鎮周萇人)。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瑞安縣令黃通雅薦赴浙江鄉試,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會試中副榜進士“時郎署官”,永樂元年(1403年)調任福建左參政(相當於現在的副省長)主管財政、民政。
楊景衡
鄭和船隊七下西洋足跡遍及馬六甲海峽、阿拉伯海、波斯灣、紅海及非洲東海岸,造訪了亞非的30多個國家和地區,堪稱人類航海史上的空前壯舉。
然而,這支船隊的配備分工更是十分科學和精細——運載分送各國的名貴禮品和通商物資的為寶船;支撐船員後勤供應的為糧船;裝運馬匹、便於船員登陸后乘馬前進的為馬船。坐船和戰船都是軍用船隻,以保衛船隊安全及應對突發的戰事。除此之外,還有專門貯藏淡水的水船。這一切,除了鄭和的指揮才能外,還少不了眾多智慧超人的助手和副將們的鼎力相輔。而時任福建左參政的楊景衡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之一。
楊景衡(1359年~1444年)名南,字曲江外史,人稱“楊大參”,瑞安二十都人(現仙降鎮周萇人)。楊景
楊景衡墓誌銘
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薦浙江鄉試,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會試中副榜進士“時郎署官”,永樂元年(1403年)調任福建左參政,主管財政、民政(這個官職相當於現在的副省長)。
在歷史上,楊景衡幾乎全程參與了鄭和下西洋行動和明成祖抗擊蒙古漠西瓦刺首領進犯邊境等重要歷史事件的後勤保障工作。同時,他的從政廉明、體恤民情、秉公執法的為官之道,以及待人處世、風流文才均得到當時民眾的讚賞和傳頌。
史記載,鄭和率船七次下西洋,時間自永樂三年(1405年)始,至宣德(1434年)止,楊景衡於永樂十年,已為鄭和下西洋籌劃了三次下西洋的財力和物力。后因對興建“天妃行官”(供出海祭祀用)提出異議,竟遭貶官,“謫居灤河”。但他離任前,已經為鄭和第四次下西洋做好一切籌切,確保了鄭和順利出航。永樂十四年(1416年)楊景衡復任福建左參政。次年,又是鄭和第五次下西洋,繼之第六次,接踵“遣中貴偕公卿大臣,率海艘、奉敕、往勞供輸之費動以億萬計,公從容籌劃適中肯事,集而民而不廢業菅”。
宣德三年(1428年),鄭和第七次下西洋的詔命已達,楊景衡為策劃修船的樹林從應籌備方案,多次親臨長樂等實地巡視檢查,曾幾次夜宿天妃行官,與住持楊一初道人促膝長談,並建議立碑記志。此建議得以採納,終在鄭和第七次下西洋時揭碑。這就是舉世聞名的《天妃靈應之記》(俗稱“鄭和碑”),碑文1177字,詳細記錄了前六次下西洋的時間、到達地及與各國貿易交流的史實。此碑幾經磨礪,沉淪荒山野林之中,至1930年才被農民挖土時發現,一直保存至今。由於鄭和下西洋的資料於成化年間銷毀貽盡,研究這一段歷史幾乎空白,僅憑稗官野史,這一碑文重見天日,即成為鄭和下西洋的史料和實物依據。
楊景衡在閩施政30年,歷經六次下西洋,為鄭和第七次下西洋的供給方案付清實施后才被恩准告老還鄉,時年高齡73歲。臨行時,楊一初道人將一座曾隨第六次航隊漂洋過海的船模贈給楊景衡,表達其敬意。回鄉后楊景衡將該船模供奉在瑞安鎮海門(南門)天宮。船模抵瑞入宮時,地方轟動,一路鞭炮迎送,香案接迭,儀式十分隆重。
鄭和第七次下西洋隊起航后,楊一初又將《天妃靈應之記》碑刻拓片,派人專程送給楊景衡,楊十分欣慰,作《壬子春·接聖碑拓墨、借季蘭坡清韻答正一一初道長》詩,以表謝意,詩云:“天臨閩水奎光近,雲涌南山聖位高。清廟新碑宜作頌,丹書舊跡有留毫。安濤鎮浪天妃在,盼見舟師凱雁毛”。
由於楊景衡與航隊交往非凡,又與漕運、海運往來密切,因此為官時,每年三月廿三和九月必到當地媽祖廟祭祀天妃娘娘,以求航海順利、逢凶化吉、遇險求安。回鄉后,他每年此日亦划舟到天后宮拜拜,並將天后宮的龍舟命名為“金龍”,此名一直延續至今。
永樂十三年(1415年),蒙古漠西瓦刺首領馬哈木進犯邊境,明成祖率十幾萬將士御駕親征,亟待用人。當時戶部和吏部尚書認為楊景衡辦事精明練達,便向明成祖推薦為總督糧餉。當時他的長子楊煜剛亡故,他正在悲痛之中,但朝廷詔命到達后,他立即忍痛啟程,負起重任。他先後從江浙蘇皖湘等省籌足糧草,及時送到前線,使明軍後勤軍需給養充足,保證順利擊敗瓦刺的進攻,並取得了反擊戰的勝利。班師回京后,福建百姓聯名上書,舉薦他重新回福建主政。明成祖召見他說:“福建民望汝如饑渴,亟往無怠。”於是,因對興建“天妃行宮”提出異議而遭到貶官的他,受命再 赴福建重任左參政。
楊景衡在閩主政期間,非常重視整頓吏治。當時漳州發生一盜賊大案,地方官吏濫用刑律,造成不少冤案錯案,株連數百人,許多無辜者被判死刑,民憤極大。有人告發到京城,朝廷命令複審。但福建眾官員都不敢受命,只有楊景衡敢為民請命,重審該案。他詳細閱讀了所有案卷,並深入調查,逐一校對,終於查明了事實真相,使那些被誤判者全部獲釋,同時還將漳州府李誠、侯官、倪振等70餘名濫刑瀆職的地方官吏罷黜。當地民眾甚感其德,直呼他為“青天大人”。還有一次,寧德衛所屯官百戶何清繼,縱容部屬逼奪民田,田戶紛紛上訴福建布政司。楊景衡立即立案清查,在查明事實后,上報給朝廷,並勒令該百戶歸還所奪民田。由於他秉公執法,剛正不阿,百姓紛紛稱頌,官吏無不敬畏,吏治肅然。
此外,楊景衡還十分關心當地教育事業,凡轄區的學官、書院及先儒祠宇年久失修或倒塌的,均命有司撥款修繕一新,而且還抽空到福州學宮親自為當地生員講經史,使福建省學風大振。
楊景衡在閩任官30年,不僅政績卓著,以其廉政和愛民為福建百姓所愛戴,同時他的對朋友的仁義、對父母的孝心以及在文才上都被當時百姓及後人所津津樂道。
楊景衡在福建任職時,對朋友十分仁義,甚至對古代大儒的後代子孫也十分關注。當時宋代大理學家楊時(楊龜山,其尊師重道“程門立雪”的佳話傳於後世)的後代人丁凋零,惟一一個子孫生活潦倒,只得出家為僧。楊景衡獲知此事後,感到十分同情和惋惜,就命令此人蓄髮,送其衣物,鼓勵其信心,並找來女子與其成婚。
楊景衡父親早亡,而他數十年都遠赴外地為官,無法長伴在家鄉瑞安的老母親身旁盡孝,時常感到頗為內疚。友人評價他“父早亡風木之悲常見於詞色”。他告老還鄉時,有感於“慈母寸草心”,遂在瑞安城東(現公園路)建築“草心堂”,服侍母親,頤養天年。他的故居被當地百姓尊稱為“楊衙里”。
楊景衡自小跟隨伯父滄州先生學習《春秋》,精通經史,在詩詞上有一定的造詣,曾著有《草心堂詩集》(詩集里的具體詩詞尚未找到)。回鄉后,楊景衡一直在家以耕讀自娛。正統八年(1444),楊景衡病逝,享年85歲,葬於陶山福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