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休
韓休
韓休(673年-740年6月8日),字良士,京兆長安(今陝西西安)人,唐朝宰相,鳳閣舍人韓大敏之侄,洛州司戶韓大智之子。
韓休出身於昌黎韓氏,制舉入仕,后被舉為賢良,歷任左補闕、主爵員外郎、中書舍人、禮部侍郎、虢州刺史、工部侍郎、尚書右丞。
開元二十一年(733年),韓休受到中書令蕭嵩的舉薦,擔任黃門侍郎、同平章事。他生性剛直,數次犯言直諫,因與蕭嵩產生矛盾,被罷為工部尚書。后加太子少師,封宜陽縣子。
開元二十八年(740年),韓休病逝,時年六十八歲,追贈揚州大都督,謚號文忠。寶應元年(762年),唐肅宗又追贈韓休為太子太師。
韓休年輕時精通詞學,后考中制舉,累遷至桃林縣丞。
韓休
先天元年(712年),李隆基繼位,是為唐玄宗。此後十餘年,韓休也由左補闕累獲升遷,歷任吏部主爵員外郎、中書舍人、禮部侍郎,兼知制誥。
開元十二年(724年),山東地區發生旱災,唐玄宗遂命韓休與黃門侍郎王丘、中書侍郎崔沔等五名中樞官員補任州刺史。其中,韓休出任虢州刺史。後來,韓休因母親去世,離職歸鄉,並要求依禮制守孝,得到唐玄宗的批准。喪滿后,韓休出任工部侍郎,兼知制誥,又改任尚書右丞。
開元二十一年(733年),侍中裴光庭病逝。唐玄宗讓中書令蕭嵩推舉朝臣,以接任侍中,蕭嵩便推舉韓休。韓休因此被任命為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成為宰相,又加銀青光祿大夫。
同年十月,韓休又與蕭嵩在唐玄宗面前爭論,併當面指責蕭嵩。蕭嵩為此請求退休。唐玄宗很不高興,將二人一同罷相,改任蕭嵩為尚書左丞相。韓休則改任工部尚書。
開元二十四年(736年),韓休加授太子少師,封爵宜陽縣子。
開元二十八年五月十日(740年6月8日),韓休病逝,終年六十八歲,追贈揚州大都督,賜謚文忠。
寶應元年(762年),唐肅宗又追贈韓休為太子太師。
《全唐詩》收錄有其詩三首:《奉和御制平胡》、《奉和聖制送張說巡邊》、《祭汾陰樂章》。
《全唐文》收錄有其文十篇:《駕幸華清宮賦》、《奉和聖制喜雨賦》、《授杜暹等侍御史制》、《授皇甫翼等監察御史制》、《授鄭虛心監察御史制》、《封張嘉貞河東縣男制》、《唐金紫光祿大夫禮部尚書上柱國贈尚書右丞相許國文憲公蘇頲文集序》、《梁宣帝明帝二陵碑》、《贈□州刺史韋公神道碑》、《惠宣太子哀冊文》。
根據《新唐書·宰相世系表》記載,韓休出身於昌黎韓氏,是東漢河東太守韓純之後。韓純八世孫韓播,徙居昌黎棘城,遂以昌黎為韓氏郡望。韓播五世孫韓符,仕唐為巫州刺史,生有三子。次子韓大智,官至洛州司戶參軍。
昌黎韓氏世系表(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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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 | 第二代 | 第三代 | 第四代 |
韓大智 | 韓偲(秘書郎) | 韓滔(輔唐令) | 韓暈(丹陽令) |
韓阜(長水丞) | |||
韓舉(殿中侍御史) | |||
韓休 | 韓浩(高陵縣尉) | ||
韓洽(監察御史) | |||
韓洪(邢州長史) | 韓章(兵部侍郎) | ||
韓宰 | |||
韓平 | |||
韓牟 | |||
韓鞏 | |||
韓莘 | |||
韓澣(郊社丞) | |||
韓汯(諫議大夫) | 韓卓(殿中丞) | ||
韓滉(德宗朝宰相) | 韓群(禮部員外郎) | ||
韓皋(尚書左僕射) | |||
韓泂(京兆府錄事參軍) | |||
韓渾(太常少卿) | 韓述(都官郎中) | ||
韓武(右拾遺) | |||
韓洄(兵部侍郎) | 韓廚(司封郎中) | ||
韓常(岳州刺史) | |||
韓彝 | |||
韓弈(涇陽令) | |||
韓中(歸州刺史) | |||
韓倩(殿中丞) | 韓演(和州刺史) | ||
韓混(率府錄事參軍) | |||
韓滌(河南兵曹參軍) | 韓承訓(洛陽令) | ||
韓承徽 | |||
韓湜(真源丞) | 韓肇(宣城尉) |
根據2014年出土的《唐故相韓公夫人河東郡夫人柳氏墓誌文》記載,韓休的妻子出身於河東柳氏,是熊州司馬柳斌的曾孫,南溪縣令柳明偉之女。
虢州位於西都長安與東都洛陽之間,皇帝時常移駕經過,供應輿駕的糧草賦稅極重。韓休擔任虢州刺史后,上奏朝廷,請求平均分攤賦糧於其他州郡。中書令張說將他的奏表駁回,道:“如果獨免虢州,就要移給其他的州,你這是刺史在謀取私惠。”韓休再次上表請求。僚吏勸道:“您這會違逆宰相之意。”韓休答道:“作為刺史不能救百姓之弊,何以治政!若因此得罪,我也心甘情願。”最終,朝廷同意了韓休的請求。
韓休拜相后,萬年縣尉李美玉獲罪,唐玄宗特命將其流放嶺南。韓休諫道:“李美玉只是一個小官,所犯的也不是大罪。如今朝廷有大奸,尚且未被懲處,怎能流放這麼一個小官。金吾大將軍程伯獻依恃恩寵,貪圖財利,住宅車馬,多有僭越。臣請先懲處程伯獻,再治李美玉之罪。”唐玄宗不同意。韓休堅持道:“李美玉這樣的小官都不能容,那麼像程伯獻這樣的巨猾怎能不問!陛下如不懲處程伯獻,臣便不會流放李美玉。”唐玄宗認為韓休懇切率直,便同意了他的請求。
起初,蕭嵩認為韓休生性柔和,易於控制,因此推薦他拜相。不料,韓休主政后,剛直不阿,對蕭嵩的意見多有矯正,因此與蕭嵩不和。宋璟嘆道:“沒想到韓休竟能如此,這真是仁者之勇啊。”
韓休生性耿直,常諫言時政得失。唐玄宗每次稍有過失,便問左右侍從:“韓休知道嗎?”話音剛落,韓休規勸的諫疏就已送到。後來,唐玄宗悶悶不樂。侍從道:“自從韓休拜相,陛下沒有一天歡樂,為什麼不將他貶謫呢?”玄宗道:“我雖然瘦了,但國家卻富裕了。蕭嵩每次奏事,都會順著我的意思。我退朝之後,常睡不安穩。韓休多次諫言,我退朝之後,反而睡得安穩。我用韓休為相,是為國家社稷考慮。”
《舊唐書·卷九十八·列傳第四十八》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五十一》
韓休墓位於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郭新莊村南,是韓休與夫人柳氏的合葬墓,於2014年發掘,出土有韓休夫婦的墓誌銘兩合。墓葬深約11米,墓道至墓室總長約40米,由長斜坡墓道、五個過洞、五個天井、甬道、墓室、棺床組成,其中墓室及甬道內均有壁畫。墓室東壁為樂舞圖,西壁為樹下高士圖,南壁為朱雀圖,北壁為玄武圖和山水圖;甬道兩側為唐代仕女圖、宦官抬箱圖。棺床上的棺木已朽盡。
張說:韓休之文,有如大羹玄酒,雖雅有典則,而薄於滋味。
李隆基:尚書左丞韓休,蘊道宏深,秉德經遠。清誠可以軌物,素行可以律人。一自登朝,備聞體國,志存公亮,誠合始終。而羽翼朕躬,金玉王度,人望是在,朝選無逾。(《授韓休黃門侍郎同平章事制》)
席豫:惟公峻摽拔俗,弘量過人。學擅大巫,詞稱雄伯。飭躬由禮,從政有經。其在補闕也,每有舉人,嘗預考策。屬太平公主以婦人干政,竇懷貞以宰相持權。相與為人,固執不第。將謀危害,處自誅夷。此公之正直,神道所祐矣。其蒞虢州也,帶河拒陝,百姓居山。西幸東巡,兩都納秸。險陸相半,轉輸為勞。回抗表極言,至誠動聽,特免茲役,以安厥人。此公之惻隱,毗心所賴矣。其理兵部也,有戴鶡之勇,麗龜之能,精簡得材,請託無路。君子曰:若使韓公掌吏部選,必能變風俗,清流品,權貴失圖,寒素得志。此公之簡要,眾望所歸矣。其居宰衡也,言必獻替,事多弘益,在公盡節,為上所知,應官著稱,當代推賢。(《韓休墓誌》)
趙冬曦:韓公世茂衣冠,家摽文史。始以秀才入仕,累踐中外。……臨長百寮,彌綸庶績。以貞諒為珮,而不假韋弦;以清白為寶,而不藏金辟。榮貴數十載,室無私積,可不謂忠乎。徠(《韓休夫人柳氏墓誌》)
劉昫:魏知古、盧懷慎、源乾曜、李元紘、杜暹、韓休、裴耀卿,悉蘊器能,咸居宰輔。或心存啟沃,或志在薦賢,或出愛子為外官,或止屯田於關輔,或不受蕃人之賂,或堅劾伯獻之奸,或廣漕渠以充國用:此皆立事立功,有足嘉尚者也。
司馬光:上即位以來,所用之相,姚崇尚通,宋璟尚法,張嘉貞尚吏,張說尚文,李元紘、杜暹尚儉,韓休、張九齡尚直,各其所長也。
葛洪:休為人峭直,不幹榮利。及為相,守正不阿,甚允時望。
朱軾:韓休剛直亞於宋璟,然當是時,明皇已倦勤矣。……及開元末年,稱賢相者不過休與張九齡耳。……惜哉,韓休三月相之,十月罷之,雖欲施為,庸可得乎?
藍鼎元:韓休,小宋璟也。三月相之,十月罷之,直道不容,開元之業衰矣。用休為社稷,豈其然乎?
尹會一:韓休為蕭嵩所引,而數與嵩爭論於上前,隨事匡君,真社稷臣也。為相不及八月而罷,直道事人,以斯見之。
關於韓休的卒年,《新唐書·韓休傳》並未有明確記載,《舊唐書·韓休傳》則記載為“二十七年病卒”,可知韓休死於開元二十七年,即公元739年。而《舊唐書·玄宗本紀》卻記載為開元二十八年五月乙未日,即公元740年6月8日。
韓休的墓誌《大唐故太子少師贈揚州大都督昌黎韓府君墓誌銘》於2014年在西安出土,上面明確記載“開元廿八年五月十日遘疾薨於安興里之私第”,與《舊唐書·玄宗本紀》中的記載相吻合,由此可證,韓休的去世時間為開元二十八年五月十日(74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