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教學現代化學會

中文教學現代化學會

中文教學現代化學會2006年在香港註冊成立,1995年4月28日—30日,由美國南海公司中國語言教學研究中心發起,並與斯坦福大學、加州大學伯克萊分校、戴維斯分校等共同組織的首屆“中文電化教學國際研討會”。

學會簡介


丁邦新王士元、潘兆明、施旭東呂必松張普等位學者的努力下於美國舊金山舉行。從第一屆中文電化教學國際研討會算起,到2006年,以現代教育技術與漢語教學的結合為核心議題的會議已舉辦了五屆:
第一屆會議:1995年,在美國舊金山,印發了《論文提要》。
第二屆會議:2000年,在中國桂林,出版了《現代化教育技術與對外漢語教學》,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
第三屆會議:2002年,在中國南京,出版了論文集《E-Learning與對外漢語教學》,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
第四屆會議:2004年,在中國北京,出版了論文集《數字化對外漢語教學理論與方法研究》,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
第五屆會議:2006年,在中國香港,出版了論文集《數字化漢語教學的研究與應用》,語文出版社出版。
在籌備第五屆中文電化教學國際研討會期間,香港城市大學北京大學北京語言大學北京新亞研修學院、美國加州中國語言教學研究中心、廣西師範大學南京師範大學、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語言研究所等主辦單位一致認為成立學會的時機已經成熟,會議組委會的在京代表在北京語言大學召開了4次學會籌備會議,擬定了學會章程,推舉了學會理事及顧問委員候選名單,計劃在召開第五屆會議的同時在香港註冊成立中文教學現代化學會。
2006年7月19日—22日,第五屆中文電化教學國際研討會在香港城市大學成功舉辦。在7月20日的第5次籌備會議上,到會的領導、專家學者及與會代表經過熱烈的討論,在很多方面達成了共識。大家表示,作為純學術團體,一定要充分發揮學會作用,嚴格按照章程辦事,盡到學會的責任。在7月21日的學會成立大會上,與會代表紛紛申請加入該學會,並通過了“中文教學現代化學會”章程。學會地址設在香港,設香港秘書處和北京秘書處。本學會以國際中文教學現代化的研究與推廣為宗旨,致力於中文教學現代化的教育技術理論研究、多媒體和網路技術在中文教學中的應用、中文教學知識庫的建設與應用、中文教學數字化資源的開發與應用等。大會現場民主選舉出了26名理事會成員。之後召開了首屆理事會會議,選舉出了11名常務理事。最後又召開了首屆常務理事會會議,選舉出了會長、副會長,第一任學會會長由北京語言大學應用語言學研究所所長張普教授擔任,副會長由美國長堤加州州立大學的謝天蔚教授和北京大學的李曉琪教授擔任。接著又任命了香港秘書處的秘書長(香港城市大學的藺蓀博士)和北京秘書處的秘書長(北京語言大學的徐娟博士),並聘任了7名顧問委員。
隨後,香港秘書處在香港成功註冊了“中文教學現代化學會”。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本學會名為“中文教學現代化學會”(簡稱中現會);英文名為“The Association for modernization of Chinese Language Education”(簡稱AMCLE)。學會地址設在香港。
第二條 性質
本學會為非牟利性質的民間學術團體。
第三條 宗旨
本學會以國際中文教學現代化的研究與推廣為宗旨
第四條 組織架構
本學會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顧問委員會和秘書處,作為職能機構。
第五條 學會主要工作
一 舉辦學術研討會,促進各地學者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二 編輯出版會刊;
三 出版相關的學術著作;
四 募集科研資金,組織研發學術課題;
五 舉辦講習研討班,培養年輕學者。
第二章會員
第六條 會員資格
從事中文教學現代化的研究、推廣或有興趣者,並能遵守本學會章程及按時交納會費,即可成為本學會會員。
第七條 入會、退會程序
一 申請人提出正式申請(填寫“中文教學現代化學會入會申請表”),經常務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即可入會;
二 自願退會:應由會員本人提出書面報告,向本學會秘書處備案並通報全體會員;
三 中止會員資格:嚴重違反本學會章程者,由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並以適當方式予以宣布,取消會員資格。
第八條 會員類別
本學會會員分為普通會員、學生會員及團體會員。
一 榮譽會員依本學會開展學術活動需要而設,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後,授予名譽會長、名譽會員等榮銜;
二 學生會員須為全日制的相關學科的研究生,會費為普通會員的四分之一。
三 團體會員須為社團法人,會費以及永久會費均為普通會員的五倍。
第九條 會員權利
一 擁有本學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學生會員與團體會員除外);
二 參加本學會的活動;
三 獲得本學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學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擁有自由退會權。
第十條 會員義務
一 執行本學會的決議;
二 維護本學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 按理事會規定標準按時繳納會費。
第十一條 普通會員如一次繳納十年的會費,授予終身會員,以後無需再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以書面方式通知本學會秘書處。會員連續兩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學會活動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三章會員大會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如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提議可提前召開特別會員大會。每四年選舉理事會和顧問委員會成員。會員大會由大會主席團主持。主席團由上屆理事會、顧問委員會的成員組成。會員大會的議程須通過(電子)通訊的方式於開會前兩星期發布。
第十四條 會員大會的許可權
一 修改本學會章程;
二 選舉本學會理事會;
三 討論解決本學會的其它事宜。
第四章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第十五條 理事會由二十一名以上理事組成。理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須過半數有效選票才能當選,會員可以通訊投票或以書面形式委託其他會員投票。
第十六條 常務理事會由九名以上理事組成,人數須為奇數。
第十七條 本學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2-5人。會長主持本學會工作;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
第十八條 各職能機構成員任期四年,期滿改選,可連選連任。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許可權和職責
一 理事出席理事會會議,參與討論並決定本學會的重大事宜;
二 選舉常務理事會。
第二十條 常務理事會的許可權和職責
一 出席常務理事會會議;
二 選舉會長、副會長;
三 集體領導和管理本學會的活動;
四 聽取、討論和通過會長、秘書長年度工作報告;
五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六 向會員大會報告學會工作和年度財務賬目;
七 聘請顧問委員;
八 接納及開除會員。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會議每兩年舉行一次,常務理事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理事、常務理事不得缺席會議,連續兩次缺席會議的理事、常務理事,當視為自動放棄理事、常務理事職務。
第五章秘書處
第二十二條 本學會設香港秘書處和北京秘書處,香港秘書處設在香港城市大學,北京秘書處設在北京語言大學。
第二十三條 香港秘書處、北京秘書處各設秘書長一名,秘書長由常務理事兼任。副秘書長和秘書處其他人員由秘書長委任,副秘書長列席理事會議和常務理事會議。
第二十四條 秘書處在會長領導下完成學會日常工作。
一 接受入會申請,收取會員會費(香港秘書處負責境外收費,北京秘書處負責境內收費);
二 負責學會通訊、聯絡和網站管理;
三 負責學會會議的籌備和組織工作。
第六章經費
第二十五條 本學會經費來自會員所繳的會費以及私人、公共實體的捐贈等。
第二十六條 經費使用不得違背本學會宗旨,由常務理事會決定。
第二十七條 賬目由常務理事會聘請司庫負責管理。
第七章學術研討會
第二十八條 本學會主辦“中文電化教學國際研討會”(The Association for Modernization of Chinese Language Education),每兩年舉辦一次。其他相關學術會議可不定期舉辦。
第八章會刊
第二十九條 本學會會刊為《中文教學現代化》,英文名為“The Journal of Modernization of Chinese Language Education”(簡稱JMCLE)。
第三十條 設立會刊編輯委員會,主編、副主編各一名,由常務理事會聘任。
第三十一條 所有稿件須經匿名審查通過後方可刊出。
第九章 會徽
第三十二條 本學會會徽如下:
第十章 網站
第三十三條 本學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