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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律師
- 吉首大學商學院副院長
- 中國煤炭學會瓦斯地質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渤海大學工學院副教授
- 高級教師
王兆峰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律師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
2004年曾在英國劍橋大學做短期訪問學習;
2009年曾在美國康奈爾大學訪問學習。
1998年-2002年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公訴處 任副處長;
2002年-2006年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任副主任;
2006年-2020年 北京市德恆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爭議解決專業委員會總幹事, 、刑事業務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2020年7月至今 北京周泰律師事務所主任。
王兆峰榮獲ALB2015年中國十五佳訴訟律師。擅長重大複雜經濟糾紛訴訟及仲裁、刑事疑難案件的辦理,早年曾在北京市級檢察機關工作,擔任研究室副主任,王兆峰組建了一支訴訟律師團隊,其成員大多數擁有國內外知名高校法學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且都有著經驗和精熟的法律知識, 2020年7月,王兆峰律師發起創立了北京周泰律師事務所。致力於就重大、複雜的法律事務為客戶提供綜合性解決方案。
王兆峰律師曾經或正在為金融時報社、中國金融出版社、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信銀行、興業銀行上海分行、華融信託有限公司、中國銀河投資有限公司、中國再生資源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煙草總公司、中國重型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工程院等多家重要金融媒體、金融機構及大型企事業單位提供常年或專項法律顧問服務,並曾經為相關多家著名金融機構、大型國企、跨國公司、政府部門經濟糾紛案件提供訴訟法律服務。
王兆峰律師主辦了國內多起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及刑民交叉案件,曾經主辦的案件包括但不限於:薄熙來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罪一案; “央視大火”系列案;鐵道部系列案之一——胡斌非法經營案;北京蘇州街地鐵重大安全事故案等等。
《英美法證據展示制度評介》,載於《檢察日報》2000年;
《我國刑事證據信息交換制度評析》,載於《檢察日報》2001年9月6日;
《公訴玩忽職守罪最低標準》,載於《法學雜誌》2002年第一期,系統論述了公訴玩忽職守罪應該堅持的標準以及疑難問題;
《訴訟證據定義新論》,載《河南社會科學》,2007年2期;
參編《刑事二審、再審改判案例》(法律出版社2017版);
撰寫《逐日——項明檢察長司法理念及實踐集萃》,系統地梳理、論述了項檢任職期間的講話、報告以及其他能夠反映其思想理念的文字;
開設刑事證據法、訴訟制度、刑法前沿等專業講壇,為刑事理論與刑事實務的深度融合搭建了平台,為學子們提供了學術、法律實務課程。
中國金融時報社常年法律顧問;
中國金融出版社常年法律顧問;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常年法律顧問;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業務研究所副所長。
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導師。
中國人民大學客座教授。
ALB2015年中國十五佳訴訟律師;
2013年度《檢察日報社方圓雜誌社》刑辯精英律師;
1、曾有律師說中國好像就沒有真正成功的律師。對我們社會中的律師來講,堅守法治理想與獲得巨額財富似乎是熊掌和魚。律師是我們從國外舶來的一種職業,歷來在中國倍受爭議;如何定義成功在當下的中國更是值得探討的話題。“心安而不懼,形疲而不倦,氣從以順,各從其欲,皆得所願”,我願用《黃帝內經》里的這句話來描述我心目中最嚮往的人生,或許這與馬克思的“自由人”是一個意思,或許也正能表達“法治”的核心之義吧——正所謂“大道同源”,古今中外的人都嚮往安全的自由!
“君子比德於玉”,“黃金有價玉無價”,王兆峰律師不是巨富律師,卻是後生晚輩心目中的優秀律師,是我們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