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程院
中國工程院
中國工程院(英文名稱:Chinese Academy of Engineering,簡稱中工院)於1994年6月3日在北京成立,是中國工程技術界最高榮譽性、諮詢性學術機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徠中國工程院先後開展聯合培養博士生試點工作,實施了教育部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專項、工程科技人才培養課題研究、《中國製造2025》,舉辦國際工程科技發展戰略高端論壇、中國工程管理論壇、冶金與材料工程學術會議等論壇會議。
截至2019年8月,中國工程院共有院士853人、外籍院士64人,已故院士217人、已故外籍院士18人,建有7個專門委員會、9個學部。2019年9月,經黨中央批准,十九屆中央第四輪巡視將對中國工程院黨組織開展常規巡視。 2019年,中國工程院開展了第14次院士增選和第13次外籍院士增選,共選舉產生75位院士和29位外籍院士。
• 早期輿論準備
1954年1月,中國科學院技術科學部啟動,1955年6月正式成立。
1981年夏,中國科學院技術科學部在長春召開學部大會,提出了關於成立“中國工程與技術科學院”的問題,當即責成學部常委中的張光斗、吳仲華、羅沛霖和師昌緒對其成立的必要性和初步方案進行討論。隨即在友誼賓館開了幾天的會,大家一致認為成立這一組織是必要的,並寫了一個報告上報中央。
中國工程院
1983年,中國科學院技術科學部一分為二,第一技術科學部由李薰兼主任,第二技術科學部王大珩做主任。不久,兩個學部又合二為一,但學部委員增選配額仍按兩個學部看待。
20世紀80年代中,在第一技術科學部副主任劉翔聲的支持下,由金屬所組織力量先後編輯出版了兩本有關國外工程院及工程與技術科學院的情況介紹。
1991年6月,中國科學院技術科學部向國際工程與技術科學院理事會(CAETS)提出申請,最後以技術科學部不是一個獨立組織,又具有官方色彩而沒有被接納。
1992年春,來自大學、科學院及產業部門的6位學部委員張光斗、王大珩、師昌緒、張維、侯祥麟、羅沛霖再一次提出《早日建立中國工程與技術科學院》的建議。這個建議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報送中共中央辦公廳,刊登於《綜合與摘報》第54期(1992年5月8日)。江澤民總書記於5月11日批給溫家寶同志“此事已提過不少次,看來要與各方面交換意見研究決策”。溫家寶同志於次日批示“可否請中科院牽頭商討有關方面提出意見”。
• 從研究小組到籌備領導小組
1992年6月19日,召開中國科學院技術科學部第二次常委(擴大)會議。學部聯合辦公室主任張玉台同志通報了關於成立中國工程與技術科學院籌備情況,並宣布以王大珩、張光斗為組長,以6位倡議人及學部正副主任組成一個研究小組,名為“中國工程院研究小組”。同時,林華、李蘇、羅西北、陸俊武等同志寫信給李鵬總理,建議組建中國工程科學院,總理批示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考慮。
1992年7月18日,在與研究小組成員交換意見的基礎上,由周光召向中央及國務院領導提出了組建“中國工程與技術科學院”的五條原則性意見,得到江澤民總書記、李鵬總理、溫家寶、宋健及羅干同志的同意。8月形成第四稿“關於建立中國工程院的報告”,9月22日寫出一個徵求意見稿,分發技術科學部各位學部委員及數理學部、化學部、生物學部和地學部常委,最後返回的200餘份意見中,一致同意組建中國工程院。11月10日形成了一個“關於建立中國工程院有關問題的彙報提綱”,在彙報提綱出台以後,第一個就是向國家科委領導進行了彙報。11月13日宋健主任、朱麗蘭、惠永正副主任、國務院徐志堅副秘書長、尹志良局長及羅迎難處長聽取了彙報,對內容沒有實質性改動。
1992年12月初,研究小組相繼走訪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冶金部、化工部、石化總公司、航空航天部、核總、機電部、農業部、中國科協、國家教委等十幾個單位徵求了意見。12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提出組建中國工程科學院的初步方案。
1993年上半年,國務院領導指示,中國工程院的籌建工作改由國家科委為主,成立了以中國科學院學部聯合辦公室葛能全副主任及國家科委基礎研究與高技術司馮思健副司長為正副主任的辦公室,於8月3日由國家科委和中國科學院共同提出《關於建立中國工程院有關問題的請示》報告。
1994年2月25日,國務院批轉《國家科委、中國科學院關於建立中國工程院請示的通知》,並批准由宋健國務委員為“中國工程院籌備領導小組”組長的 45個人籌備小組名單,中國工程院的組建工作正式開始。
中國工程院
1995年,《中國工程院章程》正式通過。
1996年,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決定,今後兩院院士大會同時同地聯合舉行,時間定在每逢雙年6月的第一個星期。
1997年,在英國召開的國際工程與技術科學院理事會(CAETS)年會上,中國工程院順利加入。
1998年11月10日,中國工程院主席團研究決定設立中國工程院教育委員會。
1999年2月25日,中國工程院決定成立《中國工程科學》雜誌社,並創辦《中國工程科學》雜誌;4月8日,中國工程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委員會成立大會召開;11月8日《中國工程科學》創刊。
2000年9月25日,工程管理學部舉行成立大會,首批院士32人;10月11日,2000年國際工程科技大會在人民大會堂召開。
2001年,在中國工程院的主持下,召開了CAETS年會;7月,中國工程院與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委員會在上海成立;12月20日,產業工程科技委員會成立。
2002年3月3日,中國工程院產業工程科技委員會薄板坯連鑄連軋技術交流與開發協會成立大會召開。
2003年10月,沈國舫代表中國工程院向浙江省“中國工程院院士之家”授牌。
2004年8月23日,中國工程院產業工程科技委員會金屬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技術開發與交流研究會成立大會在四川成都召開。
2005年1月13日,由工程院、中科院共同主辦的兩院院士評選的“振邦杯2004年中國和世界十大科技進展”在京揭曉。2月27日,由中國工程院出版委員會與人民交通出版社發起成立的中國土木、建築與交通科技出版專家委員會成立大會暨第一次會議在京召開。4月29日,兩院資深院士聯誼會在京成立。6月23日,中國工程院工程研究院所研究生教育學術委員會召開成立大會。
2006年9月22日,中國工程院產業工程科技委員會表面活性劑研究開發促進會成立大會在京召開。11月5日,徐匡迪院長和法國工程院院長Francois Guinot共同出席上海大學中歐工程技術學院揭牌儀式。
2007年3月,辦公廳原綜合處更名為行政後勤處,計劃財務處更名為財務處;學部工作局原9個學部辦公室調整合併為學部工作一處和學部工作二處,並成立諮詢工作處;國際合作局原雙邊合作處、多邊合作處調整為一處、二處,撤銷諮詢調研處;政策研究室原出版處更名為綜合處,信息宣傳處更名為宣傳處(新聞辦公室),新成立信息中心。
2008年6月24日,中國工程院院士書畫社成立。
2009年4月,院機關召開工會成立大會,選舉產生院機關第一屆委員會委員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
2010年12月5日,工程院主席團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工作實施辦法》。
2014年3月8日,中國工程院與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建設智能城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簽字儀式在工程院舉行。3月14日,被評為“全國節能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
2016年8月18日,中國工程院、中國科學院和北京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在京聯合召開“首都院士之家”揭牌儀式暨“院士懷柔行”見面會。
中國徠工程院
院士大會:中國工程院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院士參加,每逢公曆雙年份6月第一周舉行。
主席團:院士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領導機構,主席團由院長、副院長、當然成員、各學部主任和若干名經院士大會直接選舉的成員組成。院長為主席團執行主席,主持主席團會議。
專門委員會:院士增選政策委員會、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諮詢工作委員會、科技合作委員會、學術與出版委員會、教育委員會、產業工程科技委員會
學部:機械與運載工程學部,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部,化工、冶金與材料工程學部,能源與礦業工程學部,土木、水利與建築工程學部,環境與輕紡工程學部,農業學部,醫藥衛生學部,工程管理學部
內設機構:辦公廳(下設院長辦公室、機關黨委(紀檢監察)辦公室、行政後勤處(綜合處)、政策研究處、宣傳處、人事處、財務處、信息中心、知識中心辦公室)、一局(下設教育處(綜合處),諮詢處,機械與運載工程學部辦公室,化工、冶金與材料工程學部辦公室,能源與礦業工程學部辦公室)、二局(下設增選處(綜合處),科學道德處,土木、水利與建築工程學部辦公室,環境與輕紡工程學部辦公室,農業學部辦公室)、三局(下設科技合作處(綜合處)、學術與出版辦公室、主編室、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部辦公室、醫藥衛生學部辦公室、工程管理學部辦公室)、國際合作局(下設綜合處、一處、二處)
公共支撐單位:中國工程院諮詢服務中心、中國工程科技知識中心、戰略研究聯盟、各地院士工作服務中心
• 院士數據概覽
截至2017年11月,中國工程院共有院士882人,其中機械與運載工程學部128人,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部126人,化工、冶金與材料工程學部111人,能源與礦業工程學部118人,土木、水利與建築工程學部111人,環境與輕紡工程學部55人,農業學部77人,醫藥衛生學部123人,工程管理學部58人(其中跨學部院士25人);此外還有外籍院士66人、已故院士188人、已故外籍院士16人。
院士所在地區分佈表(不含資深院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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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地區 | 合計 | 機械 | 信息 | 化工 | 能源 | 土木 | 環境 | 農業 | 醫藥 | 工管 |
1 | 北京市 | 187 | 16 | 35 | 26 | 29 | 18 | 15 | 10 | 23 | 15 |
2 | 上海市 | 34 | 4 | 5 | 6 | -- | 2 | 2 | -- | 14 | 1 |
3 | 江蘇省 | 20 | 4 | 2 | 4 | 2 | 7 | 1 | 6 | 5 | -- |
4 | 陝西省 | 23 | 11 | 4 | 3 | 2 | 1 | -- | -- | 2 | -- |
5 | 湖北省 | 22 | 4 | 2 | 2 | 2 | 7 | -- | 4 | -- | 1 |
6 | 遼寧省 | 21 | 4 | 4 | 5 | 2 | -- | 1 | 2 | 1 | 2 |
7 | 湖南省 | 18 | 5 | 2 | 2 | 2 | 2 | 1 | 2 | 2 | -- |
8 | 黑龍江 | 16 | 2 | 1 | 2 | 3 | 5 | -- | 2 | 1 | -- |
9 | 山東省 | 16 | -- | 3 | -- | 1 | -- | 4 | 5 | 3 | -- |
10 | 廣東省 | 15 | 1 | -- | 2 | 3 | 4 | 4 | 1 | -- | -- |
11 | 四川省 | 15 | -- | 3 | 3 | 7 | -- | 1 | -- | -- | 1 |
12 | 浙江省 | 14 | 2 | 4 | 1 | -- | 1 | 2 | 1 | 3 | -- |
13 | 河南省 | 10 | 1 | 1 | -- | 2 | 2 | 1 | 3 | -- | -- |
14 | 天津市 | 9 | -- | -- | 1 | 3 | 1 | -- | -- | 4 | -- |
15 | 安徽省 | 9 | 1 | 2 | -- | 4 | -- | 1 | -- | -- | 1 |
16 | 香港 | 7 | -- | 1 | -- | 2 | -- | -- | 1 | 3 | -- |
17 | 河北省 | 6 | -- | 1 | -- | -- | 1 | 1 | -- | 3 | -- |
18 | 甘肅省 | 6 | 1 | -- | 1 | 1 | 2 | -- | 1 | -- | -- |
19 | 吉林省 | 6 | 1 | 1 | 1 | -- | -- | -- | 3 | -- | -- |
20 | 台灣省 | 3 | -- | -- | -- | -- | 1 | -- | -- | 2 | -- |
21 | 雲南省 | 3 | -- | 1 | -- | -- | 1 | -- | 1 | -- | -- |
22 | 山西省 | 3 | -- | -- | 1 | 1 | -- | -- | -- | -- | 1 |
23 | 新疆 | 3 | -- | 1 | -- | -- | 1 | -- | 1 | -- | -- |
24 | 江西省 | 2 | -- | -- | 1 | -- | -- | -- | 1 | -- | -- |
25 | 重慶市 | 2 | -- | 1 | -- | -- | -- | -- | 1 | -- | -- |
26 | 內蒙古 | 1 | -- | -- | 1 | -- | -- | -- | -- | -- | -- |
27 | 貴州省 | 1 | -- | -- | -- | -- | -- | -- | 1 | -- | -- |
28 | 廣西 | 1 | -- | -- | -- | -- | 1 | -- | -- | -- | -- |
29 | 西藏 | 1 | -- | -- | -- | 1 | -- | -- | -- | -- | -- |
30 | 福建省 | 1 | -- | -- | 1 | -- | -- | -- | -- | -- | -- |
31 | 寧夏 | 1 | -- | -- | 1 | -- | -- | -- | -- | -- | -- |
總計 | 486 | 57 | 74 | 63 | 67 | 57 | 34 | 46 | 66 | 22 | |
備註:院士名單詳見參考資料 |
• 院士大會
截至2014年6月,中國工程院院士大會已舉辦十二次。院士大會的職能為:審議並批准工程院的工作報告;制定和修訂《中國工程院章程》;決定學部的設置與調整;選舉院長、副院長及若干名主席團成員;開展學術活動,討論重大工程科學技術問題;討論、審議院士大會常設領導機構提出的其它議題和議案。
• 院士增選
根據《中國工程院章程》的規定,在工程科學技術方面作出重大的、創造性的成就和貢獻,熱愛祖國,學風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國國籍的高級工程師、研究員、教授或具有同等職稱的專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以及僑居他國的中國籍專家),可被提名併當選為院士;具有很高的工程科學技術水平和在國際上享有良好聲譽,對中國工程科學技術事業發展做出貢獻或在促進我國工程科學技術界國際交往方面有重要作用的外國籍專家、學者,可被提名併當選為中國工程院外籍院士。
對年滿80周歲的院士授予資深院士稱號。增選院士每兩年進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後進行,並由主席團決定。外籍院士增選與中國國內院士增選同期進行,必須獲得不少於五位院士的提名,外籍院士如取得了中國國籍,可轉為本院院士。
截至2015年,院士增選共有1010人,外籍院士增選共有53人。其中,1994年院士增選96人,1995年院士增選222人,1996年院士增選20人、外籍院士增選7人,1997年院士增選116人,1999年院士增選112人,2001年院士增選81人、外籍院士7人,2003年院士增選58人、外籍院士增選4人,2005年院士增選50人、外籍院士增選6人,2007年院士增選32人、外籍院士增選3人,2009年院士增選48人、外籍院士增選6人,2011年院士增選54人、外籍院士增選6人,2013年院士增選51人、外籍院士增選6人,2015年院士增選70人、外籍院士增選8人。2021年1月1日開啟院士增選,增選總名額不超過88名,每位院士至多可提名3位候選人,院士可單獨或聯名提名。
• 放棄、撤銷院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其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的規定,院士加入外國國籍后,即為自動放棄院士稱號。
《中國工程院章程》的規定:當院士的個人行為違反科學道德或品行不端,嚴重影響院士群體和工程院聲譽時,應勸其放棄院士稱號。當院士的個人行為涉及觸犯國家法律,危害國家利益時,或涉及喪失科學道德,背離了院士標準時,應撤銷其院士稱號;院士本人提出辭去院士稱號的辭呈,經主席團審查認可後生效,並通報全體院士。
2014年4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副總幹事默哈邁德先生訪問中國工程院。
2016年1月25日,中哈製造業交流會在中國工程院218會議室召開。 3月21日,中國工程院與沙特阿美石油公司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10月12日,瑞典新任駐華大使林戴安女士訪問中國工程院。
• 教育部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專項
據2016年10月中國工程院官網顯示,中國工程院每年從諮詢研究經費中列支工程科技人才培養諮詢研究專項,每年經費支持額度約300萬元,用於資助院士及相關專家開展工程科技人才培養方面的諮詢研究;教育部從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中列支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專項基金,每年經費支持額度約300萬元,用於資助高校教師和相關研究人員開展工程科技人才培養方面的基礎研究。雙方在每年年初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共同進行“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聯合資助”項目的頂層設計,並研究確定年度資助的重點領域和主要方向。
專項項目的研究周期一般為2年,在1年中由教育部和中國工程院聯合進行中期檢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一般項目共有22項課題通過評審。
• 工程科技人才培養課題研究
據2016年10月中國工程院官網顯示,教育委員會自成立以來,組織開展了十餘項諮詢課題研究,提出了50餘項研究報告和諮詢建議,“開發我國工程技術人員創新能力的對策研究”、“中日韓工程教育比較研究”、“關於推進我國註冊工程師制度的研究”、“我國工程教育改革與發展”、“創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等諮詢課題。
2006年,中國工程院啟動了“創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前期研究。在此基礎上,2007年正式啟動了《創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重大諮詢專項。該項目涉及院士、專家眾多,分為12個分課題進行研究,並且還由香港理工大學承擔其中一個分課題研究。項目進行過程中組織了各類規模的研討會、交流會、論壇十餘次。
2011年3月,啟動中國工程科技人才成長若干重大問題研究課題,2012年底結題。該課題分五個分課題組,分別是:(1)院校工程教育工程性與創新性問題研究;(2)工程研究院所與高校合作培養研究生問題研究;(3)工程科技人才繼續教育問題研究;(4)國外工程科技人才培養及政策措施研究;(5)《中國工程教育發展報告》。
• 《製造強國戰略研究》
2013年,中國工程院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質檢總局共同組織開展了《製造強國戰略研究》重大諮詢研究項目。2015年4月,《製造強國戰略研究》項目(一期)研究成果結集出版,成果共分四卷出版,包括一個綜合卷、兩個領域卷(含十三個領域)和一個專題卷(智能製造)。
2015年5月8日,國務院正式發布實施《中國製造2025》,2016年5月,《〈中國製造2025〉系列叢書》結集出版,共分七個分冊,包括《〈中國製造2025〉解讀——省部級幹部專題研討班報告集》、《智能製造》、《優質製造》《綠色製造》、《服務型製造》、《工業強基》和《〈中國製造2025〉重點領域技術創新綠皮書——技術路線圖》。同時,中國工程院戰略諮詢中心會同機械科學研究總院等單位,基於“製造強國戰略研究”項目所構建的指標體系,對中國2012-2014年製造強國進程作了進一步評價分析,形成了《2015年度中國製造強國發展指數報告》。
• 國際工程科技發展戰略高端論壇
於2016年8月,中國工程院與陝西省人民政府在西安舉辦第二屆國際工程科技發展戰略高端論壇,論壇主題定為“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管理”。
2016年10月25至26日由中國工程院主辦的國際工程科技發展戰略高端論壇在西安召開,論壇的主題是“信息領域的顛覆性技術”。論壇由西安交通大學和中國工程院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部承辦。論壇第一天是大會交流,為了給大家提供更多更深層次的切磋機會,大會第二天,設“基礎使能技術”“網路技術”和“智能與先進計算”等3個分論壇。
• 中國工程管理論壇
2007年-2016年,中國工程院先後10次舉辦中國工程管理論壇,“中國工程管理論壇2016”的主題是“一帶一路”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管理,中國專家學者與國際知名工程管理專家一起圍繞“一帶一路”戰略基礎建設工程管理中的前沿問題,開展跨學科、跨行業、跨地區的學術研討。
• 數據資源
中國工程科技知識中心擁有環境科學敘詞、環境科學敘詞表英漢對照索引、環境科學敘詞表附化合物名稱、環境科學敘詞表附國家地區、環境科學敘詞表範疇索引、環境科學敘詞表詞族索引、污染治理技術(水類、環境監測專用儀器儀錶類、固體廢棄物類、大氣類)、危險物爆炸性環境污染事件、土壤污染典型案例、水體污染事件、各地霧霾暴發事件、環境污染治理技術資料庫、中文文摘、館藏目錄數據、海洋知識數據、地勘單位名錄、Frontiers學術期刊資料庫、能源科技成果、中草藥文獻作者庫、製造業外文專利、化工專利、國際農業科研項目、醫藥衛生文獻資源、中文文獻庫、外文文獻庫、商業構成庫中的產品數據、信息技術專業百科庫、海洋工程專業知識庫、環境污染治理技術資料庫、圖件資料庫、術語百科2016、新材料技術等數據資源。
• 學術期刊
中國工程院
《中國工程科學》是由中國工程院主管、中國工程院諮詢服務中心和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共同主辦戰略諮詢性學術期刊,聚焦工程科技戰略諮詢,以刊登戰略諮詢研究成果為主要內容,旨在促進戰略諮詢研究的學術交流,及時發布諮詢研究的重要成果。入選中國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RCCSE中國核心學術期刊(A),亦為萬方資料庫、中國知網等全文收錄。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為中國工程院教育委員會會刊,1982年由教育部黨組局安定創辦,1983年創刊,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連續四屆被評為“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常設欄目有:院士論壇、校長論壇、工程教育前沿、高等教育經濟與政策、高等教育管理、學科與專業建設、院校發展研究、企業家論壇、國防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生教育、國際高等工程教育擷英高職高專教育、教學工作研究,並根據需要定期開設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等專欄。
中國工程院
2015年10月11日至16日,中國工程院代表團赴印度出席CAETS 2015年會,周濟院長作為CAETS上屆主席,現任執委會委員先後出席了CAETS執委會會議、CAETS董事會會議、CAETS成員代表會議和CAETS理事會會議。 10月6-10日,中國工程院鍾志華秘書長率團參加了在印度理工學院(甘地納格爾分校)舉辦的“首屆中印青年工程領袖研討會”。 12月1日,美國機械工程師學會代表團來中國工程院就中國製造2025和美國製造業情況及趨勢等相關議題進行討論。
2016年7月27日,中國工程院周濟院長會見德國工程院院長萊因哈德·許特教授一行,並與德國工程院簽署了兩院工程技術科學合作諒解備忘錄。 8月25日上午,中國工程院國際合作局康金城局長接待了由學會會長Geert Letens博士率領的美國工程管理學會代表團。 9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工程科技知識中心第一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在中國工程院召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工程科技知識中心2016國際高端研討會在中國工程院學術報告廳召開;國際醫學科學院組織2016年全體成員大會由中國工程院和國際醫學科學院組織共同在北京主辦,中國工程院原副院長劉德培院士當選國際醫學科學院組織雙主席。
截至2012年2月,中國工程院教育委員會和工程研究院所研究生教育學術委員會多年來圍繞國家工程科技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的戰略需求,先後組織開展多項諮詢研究,並在加強同教育界、產業界和科技界的聯繫、加強工程教育國際交流,推動工程教育領域的制度建設和人才培養。
自2010年開始,中國工程院與教育部聯合開展“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專項”,聯合推動了“高等學校與工程研究院所聯合培養博士生試點工作”等。
• 聯合培養博士生試點
2010年與8家高校和8家研究院所參加了試點,當年下達聯合培養指標88名;2011年與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華北電力大學、東北大學、同濟大學、河海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共18家高校和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國石油勘探開發研究院、機械科學研究總院、鋼鐵研究總院、中國水利水電科學院研究院、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北京礦冶研究總院、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中國農業科學研究院、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煤炭科學研究院、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中國建築材料科學研究總院、昆明物理研究所共18家研究院所參加試點,當年下達聯合培養指標210名。2012年與29家高校和34家研究院所參加試點,當年下達聯合培養指標410人。
• 光華工程科技獎
根據《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的規定,由中國工程院作為承辦機構,由境內外個人及機構捐助,設立光華工程科技獎,獎勵在工程科學技術發展中做出貢獻的人員,並組成理事會。對在工程科學技術及管理領域取得突出成績和重要貢獻的華人工程師、科學家給予獎勵,激勵其從事工程科技研究、發展、應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獎項包括“工程獎”、“青年獎”、“成就獎”等。截至2015年8月,共有有捐贈1000萬元人民幣和100萬港幣。
與法國工程院合作成立上海大學中歐工程技術學院
中國工程院
中國工程院按照“服務決策、適度超前”的原則,以服務黨和政府決策為宗旨,以工程科技戰略諮詢為主攻方向,統籌協調科技服務、學術引領、人才培養,堅持高起點推進、高水平建設,著力建設“創新引領、國家倚重、社會信任、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科技創新智庫,以科學諮詢支撐科學決策,以科學決策引領科學發展。
中國工程院的主要任務是促進全國工程科學技術界的團結與合作,推動中國工程科學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加強工程科學技術隊伍和優秀人才的建設與培養,為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服務。
任次 | 任期 | 姓名 |
第一任 | 1994.06-1998.05 | 朱光亞 |
第二任 | 1998.06-2002.05 | 宋健 |
第三任 | 2002.05-2010.06 | 徐匡迪 |
第四任 | 2010.06-2018.5 | 周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