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律

聲律

中國古代對詩和駢文在聲調、音韻、格律等方面的要求。根據漢字單音節的特點,三國時李登作《聲類》,以宮、商、角、徵、羽分韻,首以五聲配字音。

中國古代聲律


西晉陸機在《文賦》中說:“暨音聲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也提出了字音的調配問題。
南朝宋范曄《獄中與諸甥侄書》中有“性別宮商,識清濁”的話,說明已經注意調配,能夠識別五聲。
南齊周顒作《四聲切韻》,已開始分別字的平上去入四聲。
到梁代沈約進一步用五聲來調配詩的音節,他在《宋書·謝靈運傳論》中指出:“欲使宮羽相變,低昂互節,若前有浮聲,則后須切響。”即要把宮聲和羽聲的字、浮聲和切響的字互相調配。他又提出“八病”說,即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大韻、小韻、旁紐、正紐。前四病為浮聲切響(即後來的平仄)的調配不當;后四病指雙聲迭韻的調配不當。後來更進一步用五聲來配四聲,但對五聲與平、上、去、入關係的解釋,卻存在分歧。沈約所說的低昂或浮切,以及劉勰在《《文心雕龍》·聲律》中所說的“聲有飛沉”,都是兩分法。四聲怎樣分為兩種,在六朝時沒有完全解決。“八病”說過於繁瑣,沈約自己也不能遵守。到了唐朝,以上去入為仄,平仄相配,符合於低昂、浮切、飛沉的兩分法,便逐漸形成了平仄協調的格律。

格律和律詩


這種格律運用到五言詩七言詩,就成為律詩;運用到四六文,就成為格律文。它的特點是把句子分為音步,有雙音步和單音步,如五言律詩的仄仄平平仄,就是兩個雙音步和一個單音步,平仄互相交錯;七言律詩即在五言律詩上加一個平仄相錯的音步。一聯中的兩句平仄相錯,聯和聯之間的平仄相承,再加上雙句用韻,首句可用可不用,中間兩聯對偶,這就構成律詩的格律。四六文是以兩個雙音步平仄交錯為四字句,三個雙音步平仄相承又互相交錯為六字句,構成上聯,再與同樣字句的下聯平仄交錯相對,構成格律文。
聲律對唐代近體詩的形成起了很大的作用。熟練地掌握聲律,有助於創作出音調和諧、悅耳動聽、富有音樂美的作品來。
現代論述格律的專著
現代論述格律的專著,以北京師大中文系教授啟功先生的《詩文聲律論稿》為最優,值得一看。該書由中華書局出版,為影印啟功先生的手跡本,既可學到聲律理論,又可欣賞啟功先生的書法。
劉勰·文心雕龍·聲律
《聲律》的“聲”,指語言的聲調;“律”,指語言的韻律。“聲律”即語言的聲調韻律。本篇主要講聲調和韻律的運用,即文學語言的和諧美。
全篇分三部分:
一、講聲律的起源、文章語言的音律與樂聲的比較,指出了研究聲律對文學創作的必要。
二、講文學作品語言聲調的和諧與押韻。其中涉及到雙聲、疊韻,平仄的配合以及和聲、押韻等。
三、聯繫具體的作家講正聲和方言的利弊,進一步總結掌握正聲的必要。講前人作品聲律運用的得失及作者掌握好聲律的條件。
文學語言要求語音的和諧美。古代作者雖不懂得“聲律”,但也自發地注意到語言要和諧順口。隨著文學的發展,對語音和諧的規律逐漸有所認識,劉勰發現了語言音律的複雜性,並對這種複雜情況進行了探討,得出了比較符合語音科學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