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區房產管理局

青白江區房產管理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產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訂全區房產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房產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全區房地產預警預報體系,推進房產行業信息化進程。

基本信息


職 務:黨組書記、局長
辦公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區華金大道二段467號

工作職能


青白江區房產管理局是區政府直屬事業局。其工作職能包括以下內容:
一、
二、擬訂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規劃、實施方案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住宅商品化、社會化。參與研究擬訂全區城鎮住宅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開展全區城鎮住房狀況和中長期住房供求情況的調查,負責全區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和建設的統籌協調及日常管理工作,參與住宅小區總體規劃方案的評審和建成區的綜合驗收。
三、擬訂全區廉租住房管理的地方性草案和政策,通過發布后組織實施,建立完善廉租住房供應體系。
四、負責全區城鎮國有土地房屋產權產籍管理,確認房屋權屬,辦理房屋所有權總登記和初始、轉移、變更、註銷及設定他項權利登記,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管理產籍資料,負責商品房預售管理和房產測繪工作,開展“新居工程”房屋權屬登記工作。
五、管理全區房地產交易市場,包括商品房合同備案、現房銷售、存量房屋的轉讓、抵押、典當、房屋租賃和房地產中介服務,規範交易秩序,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的制定工作。
六、負責全區城鎮國有土地房屋拆遷管理工作,包括拆遷單位資質審查和年度審驗、糾紛調處和裁決,負責拆遷單位的管理與監督。
七、負責全區物業管理工作,擬訂物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物管企業資質審驗並負責對物管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實質審查,指導物管小區創優工作,負責全區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繳存和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住房資金的統一管理。
八、負責直管公房經營和修繕的政策管理,指導單位自管房、城鎮私房和代管房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區城鎮國有土地房屋安全鑒定和管理工作,負責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區城鎮國有土地房產管理執法監察,依法查處各種違法、違章行為,負責鄉(鎮)房產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導,受稅務部門委託承辦房地產有關稅收的代征工作。
十一、承擔區住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職責


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機關日常工作和做好綜合協調工作。
(二)負責全局黨務、組織、人事、宣傳、紀檢、群團、黨風廉政、思想政 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三)負責普法和目標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局文秘、印章、機要保密、信息工作。
(五)負責辦理來信來訪和人大議案、政協提案。
(六)負責職工考勤、考核和計劃生育工作。
(七)負責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工作。
(八)負責後勤保障工作。
(九)負責本局國有資產管理
(十)負責本局財務、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工作。
(十一)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房管科工作職責
(一)研究制定我區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中房地產業發展的具體實施辦法。
(二)負責房產管理政策和法規的宣傳、貫徹和實施工作,對下屬歸口部門進行業務指導。
(三)研究擬訂全區住宅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全區房產管理規範性文件起草。
(四)負責房產登記辦證督查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區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和中介機構資質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局行政複議、行政裁決和行政訴訟工作。
(八)負責全局規範化服務型政府建設工作。
(九)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房改科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規劃、實施方案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開展全區住房狀況和中長期住房供求情況的調查。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區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物業小區創優工作。
(四)負責全區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新建住宅物業保修金繳存和使用的監督管理。
(五)承擔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房屋產權監理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測繪法》和《檔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房產測繪和檔案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全區的房產測繪和面積計算工作。
(三)負責出具全區房屋權屬證書和他項權利證書遺失補證的證明,協助司法部門對全區房屋進行查(解)封,對抵押房屋進行解押等工作。
(四)負責保管和利用有關房產技術圖紙,整理和保管房產測量圖紙,及時歸檔。
(五)負責全區房屋產籍檔案和局內部檔案的管理,認真做好檔案接收、合檔、立卷整理、文件利用、信息補錄、統計編研、科學分類、編目、排列等工作。
(六)充分利用房產檔案,做好查檔利用工作。
(七)積極配合協調業務科室之間的相關工作,加強檔案的前期收集和微機採集工作的指導,以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和準確。
(八)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交易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區新建房屋的初始登記、轉移、變更、更正、異議和設定他項權利的登記發證工作。
(二)負責全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區房屋滅失、拆除、他項權利等註銷登記。
(四)負責全區房屋權屬證書和他項權利證書的遺失補證。
(五)負責全區國有土地上的預購商品房抵押登記、存量房地產抵押登記在建工程抵押等他項權利登記。
(六)負責全區房屋產權轉讓、贈與、繼承、互換、分割、合併、法院判決、單位房產權劃撥、企業重組、兼并、改制等房屋產權登記工作。
(七)負責全區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新建商品房網上籤約管理和產權產籍系統日常維護。
(八)負責全區房產中介機構日常管理工作。
(九)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房產監察執法大隊工作職責
(一)依照相關法規、規章,負責對全區房屋拆遷、房屋產權產籍、房地產交易行為等進行執法監察,處理違法違章行為。
(二)執行對城市房屋室內裝修結構安全的管理及對區內房屋安全的鑒定。
(三)負責全區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五)協助全區城鎮國有土地房屋拆遷工地管理工作。
(六)協助房管科做好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准書的核發工作。
(七)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公房管理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房產管理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
(二)負責對各鄉(鎮)房管所直管公房的政策指導。
(三)負責大彎、紅陽街辦直管公房的改造、維護及管理工作。
(四)制定廉租住房的管理實施方案,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五)做好所轄直管公房的調配和互換工作,定期對所轄直管公房安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拆遷管理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房屋拆遷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二)負責制訂城市房屋拆遷的中長期規劃和基礎數據的調查。
(三)協助房管科做好拆遷許可證、拆遷單位資格證核發審批工作。
(四)接受委託拆遷協議和房屋補償安置協議的備案。
(五)負責拆遷法規政策的宣傳、諮詢、解釋工作。
(六)協助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及依法查處違法拆遷行為。
(七)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住房保障和資金管理中心工作職責
(一)擬訂全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制定統籌城鄉公共住房保障制度改革辦法和實施細則。
(二)制訂全區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管理實施辦法,負責建設、配租、銷售管理工作;具體實施政府住房保障的年度工作目標。
(三)統籌協調城鄉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動態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對住房保障對象的資格認定、補貼發放等工作。
(四)負責政府保障性房源的儲備、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區住房資金的管理、催收工作。
(六)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鄉鎮分局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房政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二)落實區委、區政府有關房管工作的決策部署。
(三)研究擬訂區域內住宅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開展區域內住房狀況和中長期住房供求情況的調查,對區域內房地產及配套產業整體發展提出建議。
(四)對區域內房產信息發布和中介市場進行管理,房產登記和房屋流轉的資料收集及房屋產權證的頒證工作。
(五)對區域內房屋拆遷、房屋產權產籍、房地產交易行為等進行執法監察,協助處理違法違章行為。
(六)對區域內房屋拆遷工地進行管理。
(七)協助做好區域內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八)對區域內物業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九)協助做好區域內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
(十)完成區房管局交辦的事項。

領導信息


局黨組書記、局長 秦 毅
負責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局黨組、組織、人事和財務工作。
職位代理:熊恆惠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熊恆惠
協助秦毅同志做好全局工作。負責局機關黨支部、紀檢、監察、共青團、規服建設、招商引資、房地產市場與交易管理、房產測繪、房屋中介管理工作;分管房管科、房地產交易中心、紀檢(監察)科、城廂分局、清泉分局、祥福分局、房地產業協會;聯繫成都怡城房產測繪有限公司。
職位代理:杜踐民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杜踐民
協助秦毅同志做好全局工作。負責目標管理、安全、宣傳、工會、國有土地房屋拆遷管理、依法行政、行政執法、白蟻防治工作;分管房產監察執法大隊、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
職位代理:熊恆惠
局黨組成員 古百燕
協助秦毅同志做好全局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綜治、創建、住房保障、物業管理、維修資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管理、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管理、基本建設工作,協助分管財務工作;分管局房改科、公房管理中心、住房保障和資金管理中心。
職位代理:馬蓉
局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馬 蓉
協助秦毅同志做好全局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信訪、統戰、保密、計生、扶貧、房地產權屬與檔案管理、婦委會、協助分管目標管理工作;主持局辦公室、紀檢(監察)科工作;分管產權監理所。
職位代理:古百燕
調研員 杜江才
協助杜踐民同志工作。
協助熊恆惠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 蘇國輝
協助古百燕同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