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預算編製
支出預算編製
支出預算編製是政府和相關部門根據社會公眾意願和公共需要合理安排財政支出的決策過程,也是財政職能發揮作用的決策過程;為了更充分地體現社會公眾的意願、更有效地發揮財政的職能作用,支出預算的編製必須經過科學地分析和縝密地論證,乃至需要藉助專門的工具和特殊的程序。
1.及時性原則。及時性原則是對支出預算編製的時間要求。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都必須按照法定的時間要求編製支出預算草案(和收入預算一起,下同)。凡是參與預算執行的部門和單位都要及時編報支出預算,各級政府都要及時匯總支出預算,並要按法定的時間要求向人代會提交支出預算草案,以確保支出預算能夠及時得到審查和批准。
2.平衡性原則。平衡性原則就是在編製支出預算時,既要考慮實際需要,又要兼顧財力可能,除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等正常經費外,專項支出按輕重緩急統籌安排。中央政府公共預算不列赤字。中央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通過舉借國內和國外債務等方式籌措,但是借債應當有合理的規模和結構。地方政府預算要堅持量人為出,收支綜合平衡,不列赤字。
3.真實性原則。真實性原則就是政府預算必須真實可靠,支出預算數額不允許虛列冒估。性質不同的預算支出應嚴格區分,不能混淆。預算中的預計數應盡量準確地反映出可能出現的結果。鑒於社會經濟活動的不確定性,還應有應付突發事件的機制,即建立包括預備費在內的各類政府預算後備基金,用於支出預算執行中某些臨時性的急需和事前難以預料的特殊開支。
4.合理性原則。在支出預算的安排中,由於各項支出輕重緩急程度不同,預算安排的順序和數額也就相應不同。因此,在支出預算編製中必須從全局出發,保證法定支出與重點支出,兼顧一般支出,集中財力辦大事,促進國民經濟和各項事業的協調發展。在部門預算編製中,應強調依法理財,進一步規範和細化支出預算編製,按部門履行職責及標準編製。
5.全口徑預算原則。支出預算的編製,應統籌預算內外財力,實行全口徑財政預算。堅持一個部門一本預算,部門支出預算既反映一般預算也反映基金預算,既反映預算內收支也反映預算外收支。
1.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與支出預算相關的各類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其職責和實施宏觀財經調控和管理的依據和行為準則。在編製支出預算時,必須以各類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為依據,從預算支出規模、增長比例的確定,到各類支出結構、具體項目的安排都要做到依法合規,以確保支出預算的合法性和科學性。
2.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中長期規劃以及有關的財政經濟政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是政府從宏觀上對經濟活動進行管理、調節和控制的基本手段。政府預算是政府活動規模和範圍的集中體現,它直接或間接地制約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實現。這就要求在編製政府支出預算草案時,必須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銜接,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的生產、投資、流通、就業、教育、衛生、科學、文化等各項社會經濟發展指標,並與中長期財政規劃及有關財政經濟政策相協調,綜合測算和確定年度預算支出規模和結構,編製年度支出預算草案。
3.本級政府的職責、預算管理職權和財政管理體制確定的預算支出範圍。本級政府的職責即事權,它明確界定了本級政府應該幹什麼。預算管理職權是以法律形式規定的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和許可權。就編製環節而言,《預演演算法》規定,各級政府負責編製本級總預算草案,各級財政部門具體編製本級總預算草案,各部門編製本部門預算草案,各單位編製本單位預算草案。各級政府在編製本級支出預算草案時,必須依據本級政府的職責、預算管理職權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確定的預算支出範圍編製各自的支出預算草案。
4.上一年度支出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支出預算變化因素。上一年度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是編製下年支出預算草案的基礎信息資料。除個別新增或新減的支出預算項目外,大部分支出預算項目類別都是相對穩定的。因此,在編製支出預算草案時,應按連續性原則,以上一年度支出預算執行情況為基礎,剔除年度間的不可比因素,並結合本年度財經形勢和重大支出變化情況,綜合測算確定。
5.上級政府對編製本年度支出預算草案要求。為保證支出預算編製的科學性和統一性,每年國務院及地方政府都要下達編製本年度支出預算草案的要求。它也是各級政府編製本級支出預算草案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