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鴻漸

杜鴻漸

杜鴻漸(709年-769年),字之巽,濮州濮陽(今河南濮陽)人,唐朝宰相,禮部尚書、同平章事杜暹之侄,安州刺史杜鵬舉之子。

杜鴻漸出身於濮陽杜氏,進士及第,歷任王府參軍、大理司直、朔方留後。安史之亂時,杜鴻漸參與擁立唐肅宗,授為兵部郎中,后歷任兵部侍郎、河西節度使、荊南節度使、尚書右丞、吏部侍郎、太常卿,封衛國公。

廣德二年(764年),杜鴻漸升任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大曆元年(766年),又以使相出鎮西川,擔任西川節度使,鎮撫崔旰之亂。他畏於崔旰兵勢,反為崔旰請封。大曆二年(767年),杜鴻漸回朝,改任門下侍郎。

大曆四年(769年),杜鴻漸病逝,終年61歲,追贈太尉,謚號文憲。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杜鴻漸年輕時敏悟好學,后考中進士,初授王府參軍。天寶末年,杜鴻漸累遷至大理寺司直,充任朔方軍留後、支度副使。

迎立肅宗

至德元年(756年),安史叛軍進逼長安,唐玄宗西逃入蜀,皇太子李亨則北上平涼。杜鴻漸與朔方軍僚屬魏少游、崔漪、盧簡金、李涵等人商議道:“平涼不是聚兵之地,若想取勝,一定要到朔方。如果我們奉太子為主,聚集河隴兵力,聯結回紇,同時徵召北方勁騎,南下平亂,可以收復二京,雪恥國辱,上報明主,下安百姓。”杜鴻漸於是起草表章,陳述朔方軍的軍資力量,讓李涵趕赴平涼。李亨大喜,決定前往朔方。
杜鴻漸畫像
杜鴻漸畫像
不久,杜鴻漸到平涼北部的白草頓迎接李亨,並趁慰勞士卒之時,向李亨進言道:“朔方軍乃天下勁旅,靈武又是用武之地。如今回紇請和,吐蕃歸附,各地郡縣都拒不從賊。雖有郡縣被叛軍佔據,也都希望回歸朝廷。殿下在朔方整頓武備,然後揮軍南下,必能剿滅叛軍。”李亨深以為然。
同年七月,李亨到達靈武。杜鴻漸與裴冕等人上表勸進,請李亨稱帝,以順應民心。李亨起初不肯,但因杜鴻漸五次上表,最終只得應允。杜鴻漸又親自安排登基時的禮儀。不久,李亨繼位,是為唐肅宗。杜鴻漸被授為兵部郎中,並管理中書舍人事務,后升任兵部侍郎。

累職拜相

至德二年(757年),杜鴻漸兼任御史大夫,並出任河西節度使、涼州都督。同年十月,唐軍收復兩京。唐肅宗又改任杜鴻漸為荊州大都督府長史、荊南節度使。
乾元二年(759年),襄州將領康楚元、張嘉延叛亂,驅逐刺史王政,佔據襄州。不久,張嘉延南襲荊州,杜鴻漸棄城而逃。澧州、朗州、硤州、歸州等州官吏聞聽杜鴻漸出逃,驚駭不已,紛紛逃入山谷躲藏。叛亂后被唐軍平定。
上元元年(760年),杜鴻漸被征拜為尚書右丞,后歷任吏部侍郎、太常寺卿。寶應元年(762年),唐玄宗、唐肅宗先後去世,唐代宗繼位。杜鴻漸又充任禮儀使,負責營建泰陵、建陵,加授光祿大夫,封衛國公。
廣德二年(764年),杜鴻漸拜相,擔任兵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不久又升任中書侍郎。

出鎮西川

永泰元年(765年)十月,劍南西川兵馬使崔旰佔據成都,殺死節度使郭英乂,並自稱節度留後。邛州衙將柏貞節、瀘州衙將楊子琳、劍州衙將李昌巙則起兵討伐崔旰,蜀地局勢一片混亂。
大曆元年(766年)二月,唐代宗命杜鴻漸兼任山南西道劍南東川等道副元帥、劍南西川節度使,赴西川平亂。杜鴻漸卻志氣怯懦,又沉迷佛教,不喜軍務。他到成都后,畏懼崔旰兵勢,不敢問罪,反而請求朝廷授崔旰為節度使。當時,吐蕃入侵,關中混亂。唐代宗無奈,只得授崔旰為西川行軍司馬,又授柏貞節、楊子琳為刺史,讓他們罷兵歸鎮。

復居宰輔

大曆二年(767年),杜鴻漸請求入朝,並推薦崔旰為西川兵馬留後。不久,唐代宗召杜鴻漸回京,又任命崔旰為成都尹、劍南西川節度使。杜鴻漸入朝後,被罷去山南副元帥之職,再次擔任宰相,改授門下侍郎。
大曆三年(768年),杜鴻漸出任東都留守,並充任河南、淮西山南東道副元帥,仍保留同平章事之職。他稱病上表,請求退休,得到唐代宗的批准,因此並未到洛陽赴任。
大曆四年(769年),杜鴻漸病逝,終年六十一歲。唐代宗廢朝三日,追贈他為太尉,賜謚文憲。

個人作品


《全唐文》收錄其文章三篇:《乞解職表》、《請定配享奏》、《百家岩寺碑》。《唐文拾遺》則補錄二篇:《停讓帝等廟四時享獻奏》、《與楊祭酒書》。

家族成員


祖父:杜慎行,官至荊益二州長史,封建平侯。
父親:杜鵬舉,官至安州刺史。
叔父:杜暹,官至禮部尚書、同平章事,封魏縣侯。
兄長:杜靈瑗(太康主簿)、杜鳳舉。
兒子:杜收(戶部郎中)、杜威、杜封、杜鼎(丹王府長史)。

軼事典故


杜鴻漸晚年深信佛教,曾賦詩道:“常願追禪理,安能挹化源。”朝臣也都賦詩唱和。他退休后病重,讓僧人將自己的頭髮剃去,又留下遺言,讓兒子依照胡法將他塔葬,不要堆土、植樹,希望能如僧人一般。時人都譏笑不已。

史書記載


《舊唐書·卷一百八·列傳第五十八》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五十一》
《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八·唐紀三十四》
《資治通鑒·卷二百二十一·唐紀三十七》
《資治通鑒·卷二百二十三·唐紀三十九》
《資治通鑒·卷二百二十四·唐紀四十》

人物評價


李亨:靈武即我之關中河內,卿亦吾之蕭何、寇恂。
劉昫:鴻漸有衛社之功,非干城之責,時以任崔旰為非,則不然矣。且旰南拒貞節,北敗獻誠,宜以懷來,未可力制,終致歸國,豈非臧謀?向討之,即為劇賊矣。然事佛徼福,朋勢取容,非君子之道焉。
徐鈞:將相浮雲了幻軀,髠緇何事效浮圖。靈州勸進無君父,投拂還能脫罪無。
王夫之:裴冕、杜鴻漸等之勸進,名為社稷計,實以居擁戴之功取卿相,其心可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