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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朝服上佩戴的珠串
- 清代朝珠:鴉片戰爭博物館
清代朝珠
清代朝服上佩戴的珠串
朝珠是清代朝服上佩戴的珠串,形狀如同和尚胸前掛的念珠。朝臣,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的,本人及妻室或兒女和軍機處、侍衛、禮部、國子監、大常寺、光祿寺、鴻臚寺等所屬官員穿著朝服時,才得掛用。它是顯示身份和地位的標誌之一,平民百姓在任何時候都不許佩掛。
清代朝珠徠[清代朝服上佩戴的珠串]
清代朝珠[清代朝服上佩戴的珠串]
清代的朝珠多用東珠(珍珠)、翡翠、瑪瑙、琥珀、珊瑚、象牙、蜜蠟、水晶、沉香、青金石、玉、綠松石、寶石、碧璽、伽楠香、桃核、芙蓉石等世間珍物琢制,以明黃、金黃及石青色等諸色絛為飾,由項上垂掛於胸前。朝珠的材質珍稀高貴,一般都以光素的形態出現,著意表現它的材質,以顯其氣質非凡。清代朝珠的絛用絲線編織,顏色等級分明:明黃色絛只有皇帝、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使用;全綠和金黃色絛是王爺所用;武四品、文五品及縣、郡官為石青色。
按清《會典》規定,自皇帝、后妃到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皆可配掛朝珠,朝珠雖然是裝飾品,但一般官員和百姓不能隨意佩帶。對於佩帶何種質地的朝珠,也有嚴格的區分和等級規定,從官員胸前所佩帶朝珠質地的好壞,可以看出官員的品級高低來。
清中期朝珠
皇后、皇太后朝服朝珠三盤、東珠一、珊瑚二,吉服朝珠一盤,均明黃絛。
皇貴妃、貴妃、妃朝服朝珠三盤、蜜珀一、珊瑚二,吉服朝珠一盤,明黃絛。
嬪朝服朝珠三盤、珊瑚一、蜜珀二,吉服朝珠一盤,金黃絛。
皇子、親王、親王世子、郡王,朝珠不得用東珠,余隨所用,金黃絛。
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朝珠,不得用東珠,余隨所用,石青絛。
民公、侯、伯、子、男朝珠,珊瑚、青金石、綠松石、蜜珀隨所用,石青絛。
皇子福晉朝服朝珠三盤,珊瑚一、蜜珀二,吉服朝珠一盤,金黃絛。親王福晉、世子福晉、郡王福晉均同。貝勒夫人、貝子夫人、鎮國公夫人、輔國公夫人石青絛。
民公、侯、伯夫人朝服朝珠三盤,吉服朝珠一盤,珊瑚、青金石、蜜珀、綠松石隨所用,石青絛。
品官文五品、武四品以上,命婦五品以上,及京堂翰詹、科道、侍衛均可用朝珠,以雜寶及諸香為之。禮部主事,太常寺博士、典簿、讀祝官、贊禮郎,鴻臚寺鳴贊,光祿寺署正、署丞、典簿,國子監監丞、博士、助教、學正、學錄,在廟壇執事及殿廷侍儀時准用,平時及在公署則不許用。內廷行走人員不分品級均可用。這種制度到後期逐漸放鬆,晚清時連捐納為科中書(從七品)者也掛朝珠。
朝珠的大小質量也表示了官位的高低。官員覲見皇帝時必須伏地跪拜,只要朝珠碰地,即可代替額頭觸地。朝珠的直徑越大,珠串就越長,佩掛者俯首叩頭的幅度就可減小,這可以說是皇上對不同官職的不同恩賜。
清代朝珠[清代朝服上佩戴的珠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