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四、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市委組織部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管理,並根據其經營業績提出
獎懲意見,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負責所監管企業黨建工作及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協調所監管企業信訪和維護穩定等工作。
五、按照有關規定和授權,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
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對授權監管的市本級國有及國有
控股、
參股企業的國有資產的產權變更處置等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八、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
呼倫貝爾市關於安全生產、應急管理、
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落實執行等工作。
九、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任:沙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