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呼倫貝爾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制定有關規章制度,監管市本級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指導旗(市、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訂考核標準和措施辦法,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擬訂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推進全市國有企業改革重組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全市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
四、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市委組織部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管理,並根據其經營業績提出獎懲意見,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負責所監管企業黨建工作及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協調所監管企業信訪和維護穩定等工作。
五、按照有關規定和授權,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負責組織所出資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擬訂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製和執行等工作。
七、對授權監管的市本級國有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的國有資產的產權變更處置等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八、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呼倫貝爾市關於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落實執行等工作。
九、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沙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