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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鑫
留日女生江歌遇害案當事人
劉鑫(現改名為:劉暖曦),女,中國山東青島人,是江歌在日本留學時的閨蜜,11·3留日女生遇害案的當事人。
2018年10月15日晚,江歌媽媽發文宣布將對劉鑫提起訴訟。2019年,劉鑫改名為劉暖曦。12月22日,微博管理員發布公告,即日起關閉劉鑫微博賬號,該賬號存在通過私信、點贊等形式消費並攻擊被害人家屬的行為。
2020年4月13日,法院送達開庭傳票,定於2020年6月30日上午9點開庭審理對劉鑫的訴訟案。2020年7月15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告訴澎湃新聞,在國內起訴劉鑫的最後一份重要證據材料已經從日本取回完成認證,訴訟準備工作即將進入最後的階段。
2021年4月15日,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開庭。 4月15日9時,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開庭,劉鑫答辯稱,江歌的遇害是陳世峰行為造成,被告劉鑫依法不承擔任何責任。
2010年夏天,劉鑫在青島考上泰山學院日語專業。
2014年劉鑫先來到日本留學,之後的2015年4月,江歌也來日本留學了。
2015年4月,對從語言學校畢業的江歌和劉鑫來說,是一個嶄新的開始。江歌考入了法政大學,劉鑫考入了大東文化大學。
2015年11月,劉鑫因故搬到江歌的宿舍,閑聊中得知,劉鑫曾在江歌就讀的初中借讀過半年,兩家僅相隔10公里,因此親近起來。
2016年9月,劉鑫在假期時搬到了江歌租住的公寓,自此兩人開始同住。
2016年11月3日,就讀於日本東京法政大學的中國留學生江歌,被閨蜜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劉鑫成為本案中的關鍵人物。
在大東文化大學研究生院,陳世峰的研究室在5樓,劉鑫在6樓。雖然專業不同,上課還是會碰面。劉鑫覺得陳世峰看上去很斯文,和教授交談時也很有禮貌,對陳世峰有些好感。兩個月後,他們開始交往,隨後同居。他們住在東京板橋區高島平2丁目一間30多平方米的一居室里。陳世峰和劉鑫分別在便利店和中華料理店打工,每小時分別賺900和1000日元(近五六十元人民幣)左右。
2016年6月,劉鑫和陳世峰開始交往以後,起初感情很好,不久之後就開始吵架。在劉鑫看來,陳世峰性格有點陰鬱。他們開始為各種瑣事而爭吵,小到一頓飯、一部電影,陳世峰凡事非要和她辨出個對錯來。陳世峰生氣的時候,會直盯著她的眼睛,也不說話。劉鑫想要搬走。
2016年8月25日晚,劉鑫和陳世峰又吵了起來。陳世峰讓劉鑫睡覺,劉鑫不想睡,陳世峰抓她手腕,劉鑫很害怕,想著要和他分手。她給中華料理店老闆李虹打電話,說男朋友對她動粗,李虹勸她不要呆在家裡。
那晚劉鑫倉皇出逃,跑下樓的時候大喊“救命”,以至於鄰居報警,陳世峰一路追來,搶走了劉鑫的手機。
2016年8月26日,劉鑫覺得不便給老闆繼續添麻煩,搬到了另一個店員小宋家裡。9月2日,劉鑫搬進了江歌的公寓。
2016年11月3日凌晨,江歌與劉鑫外出打工后返回日本東京中野區家中,在家門口遇到了前來糾纏的陳世峰,24歲中國女留學生江歌在被陳世峰捅了數刀後身亡。在江歌遇害時,舍友劉鑫就躲在公寓的白色鐵門后,她聲稱,一開始,自己並不知道外面發生了什麼。但監控視頻顯示,當天,陳世峰曾找前女友劉鑫複合,被拒。
案發時,劉鑫先江歌一步進門得以倖存,就是在這樣狹長、閉塞的走廊里,江歌前面是緊閉的房門,後面是兇殘的兇手陳世峰,無處逃離的她只能被一刀刀刺死。
2017年12月20日下午3點,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晚,江歌媽媽發文宣布將對其同學劉鑫提起訴訟。
江歌母親江秋蓮以生命權糾紛為由對劉鑫提起訴訟。2020年4月3日,青島市城陽區法院已經受理,並以公告形式向劉鑫送達起訴狀及傳票。江秋蓮向新京報記者確認此次訴訟,稱劉鑫拒收起訴書,法院最後選擇公告送達。
2020年4月,江歌的母親江秋蓮已接到法院的開庭傳票,法院已定於今年6月30日上午9點在青島市城陽區法院夏庄法庭開庭審理此案。
2020年6月,江歌母親江秋蓮起訴劉鑫(現用名:劉某曦)生命權糾紛一案,將於6月5日上午9點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召開庭前會議。
2020年6月5日,江歌遇害案中案—母親江秋蓮以生命權糾紛訴劉鑫一案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召開庭前會議。江秋蓮因身體不適未能出現,庭前會議從9時許進行至11時,劉鑫一方未能出席。江秋蓮的代理律師表示,本次民事索賠金額為203.8萬餘元。
2020年6月25日,從江歌母親江秋蓮處獲悉,受新冠疫情影響,經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允許,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延期開庭。
2020年7月15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在國內起訴劉鑫(現更名劉某曦)的最後一份重要證據材料已經從日本取回完成認證,訴訟準備工作即將進入最後的階段。
2021年4月15日,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將在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因雙方分歧較大,審判長最後宣布將擇期宣判。同日,城陽區開庭審理了備受關注的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案。該案未當庭宣判,江秋蓮方在庭審后召開了新聞發布會,公布了一批證據,包括監控畫面和聊天記錄等,還原了江歌遇害前十小時的案件事實。
劉鑫作為江歌生前好友,受到過江歌很多照顧,如果劉鑫及其家人在事後能表現出應有的道德和良知去關愛江歌母親的話,事情也不至於發展到這個地步。
在案發後那個危險階段已經過去的情況下,在事後將近一年的過程中,劉鑫既沒有到江歌家看望江歌的媽媽,也沒有去江歌的墳頭祭奠,劉鑫的父母也沒有給江歌母親任何善良的回應,甚至當江歌的媽媽打電話向劉鑫了解女兒被害的過程(因為只有劉鑫知道),劉鑫卻一直躲著,將微信拉黑,將號碼屏蔽,毫無疑問,劉鑫和她的父母都得承擔道義上的責任。(亞洲通訊社社長徐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