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文定
明弘治十二年進士
伍文定(1470-1530),明弘治十二年(1499年)進士。
任常州推官時,曾隨王守仁平定寧王朱宸濠叛亂,論功第一。開拓西南及宦官鬥爭,卓有建樹。官至兵部尚書。
嘉靖九年七月,卒於家,年六十一。天啟初,追謚忠襄。
伍文定(1470-1530),字時泰,號松月,松滋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授常州推官。精敏善決獄,被稱為強吏。魏國公徐俌奪占民田,文定勘歸於民。劉瑾受徐俌重賄,興大獄,文定遂入詔獄,斥為民。瑾敗,起補嘉興。寧王宸濠反,各州府盡逃散,伍親斬數人以穩軍心,他迎王守仁軍入城。丙辰之戰,身犯矢石不動。
伍文定書法
中官張忠、許泰至南昌,欲冒其功,而守仁已系宸濠赴浙江,張忠大恨,文定出謁,遂綁縛,文定大罵不已。以平宸濠功最為卓著,擢江西按察使,不久遷廣東右布政使,未赴,而世宗嗣位。上張忠、許泰罪狀;又請發宸濠資財,還江西,以資經費;並矜恤因彈劾張忠而陷囹圄,以及寧王府宗人不預謀者,以清冤獄。世宗嘉納,進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
嘉靖三年(1524),討獲海盜董效等二百餘人。嘉靖六年,召拜兵部右侍郎,其年冬擢右都御史,代胡世寧掌院事。雲南安銓、鳳朝文起事,詔進文定為兵部尚書,提督雲南、四川、貴州、湖廣軍務,督軍討伐。
嘉靖八年,四川巡按御史戴金疏劾文定,尚書方獻夫、李承勛亦詆文定好大喜功,傷財動眾。
於同年三月二十四日致仕。
嘉靖九年七月卒於家。年六十一。
天啟初,追謚忠襄。
伍文定,字時泰,湖北松滋人。其父為伍琇,貴州參議。文定登弘治十二年進士。有膂力,便弓馬,議論慷慨。授常州推官,精敏善決獄,稱強吏。魏國公徐俌與民爭田,文定勘,歸之民。劉瑾入俌重賄,興大獄,巡撫艾朴以下十四人悉被逮。文定已遷成都同知,亦下詔獄,斥為民。瑾敗,起補嘉興。
江西姚源賊王浩八等流劫浙江開化,都御史俞諫檄文定與參將李隆、都指揮江洪、僉事儲珊討之,軍華埠。而都指揮白弘與湖州知府黃衷別營馬金。賊黨劉昌三破,執弘,官軍大挫。浩八突華埠,洪、文定擊敗之,追及於孔埠。隆、珊亦追至池淮,破其巢,進攻淫田。洪以奇兵深入,中賊誘,與指揮張琳等皆被執。文定等殿後得還,賊亦遁歸江西。諫等上文定忠勇狀,詔所司獎勞。擢河南知府,計擒劇賊張勇、李文簡。以才任治劇,調吉安。計平永豐及大茅山賊。已,佐巡撫王守仁平桶岡、橫水。宸濠反,吉安士民爭亡匿。文定斬亡者一人,眾乃定。乃迎守仁入城。知府邢珣、徐璉、戴德孺等先後至,共討賊。文定當大帥。丙辰之戰,身犯矢石、火燎須不動。賊平,功最,擢江西按察使。張忠、許泰至南昌,欲冒其功,而守仁已俘宸濠赴浙江。忠等失望,大恨。文定出謁,遂縛之。文定罵曰:“吾不恤九族,為國家平大賊,何罪?汝天子腹心,屈辱忠義,為逆賊報仇,法當斬。”忠益怒,椎文定仆地。文定求解任,不報。
尋遷廣東右布政使。未赴,而世宗嗣位。上忠等罪狀,且曰:“曩忠、泰與劉暉至江西,忠自稱天子弟,暉稱天子兒,泰稱威武副將軍,與天子同僚。折辱命吏,誣害良民。需求萬端,漁獵盈百萬。致餓殍遍野,盜賊縱橫。雖寸斬三人,不足謝江西百姓。今大憝江彬、錢寧皆已伏法,三人實其黨與。乞速正天誅,用章國典。”又請發宸濠資財,還之江西,以資經費;矜釋忠、泰所陷無辜及寧府宗人不預謀者,以清冤獄。帝並嘉納之。論功,進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嘉靖三年,討獲海賊董效等二百餘人,賜敕獎勞。尋謝病歸。
六年召拜兵部右侍郎。其冬擢右都御史,代胡世寧掌院事。雲南士酋安銓反,敗參政黃昭道,攻陷尋甸、嵩明。武定土酋鳳朝文亦反,殺同知以下官,與銓合兵圍雲南。詔進文定兵部尚書兼前職,提督雲南、四川、貴州、湖廣軍討之,以侍郎梁材督餉。會芒部叛酋沙保子普奴為亂,並以屬文定。文定未至雲南,銓等已為巡撫歐陽重所破,遂移師征普奴。左都御史李承勛極言川、貴殘破,不當用兵,遂召還,命提督京營。文定至湖廣,疏乞省祭歸。已,四川巡按御史戴金復上言:“叛酋稱亂之初,勢尚可撫。而文定決意進兵,一無顧惜。飛芻挽糧,糜數十萬。及有詔罷師,尚不肯已。又極論土酋阿濟等罪。軍民訛言,幾復生變。臣愚以為文定可罪也。”尚書方獻夫、李承勛因詆文定好大喜功,傷財動眾,乃令致仕。
文定忠義自許,遇事敢為,不與時俯仰。芒部之役,憤小丑數亂,欲為國伸威,為議者旁撓。廟堂專務姑息,以故功不克就。九年七月卒於家。天啟初,追謚忠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