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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恆
清朝大臣
高恆(?—1768)字立齋,滿洲鑲黃旗人,大學士高斌之子,清朝乾隆皇帝時期大臣,慧賢皇貴妃之弟。
家族本八旗漢軍包衣,因系外戚,雍正皇帝駕崩兩日後的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1735年),還未正式即位的清高宗乾隆皇帝詔令高氏母家由內務府包衣抬旗,入滿洲鑲黃旗。原姓高氏,嘉慶二十二年奉旨,改姓高佳氏。
乾隆初,以蔭生授戶部主事,再遷郎中。出監山海關、淮安、張家口榷稅,署長蘆鹽政、天津總兵。二十二年,授兩淮鹽政。江蘇巡撫陳宏謀疏言:“海州產鹽盛,請令河東買運配引赴陝西引地行銷。淮北鹽賤,並令淮南商買運適中之地,作常平倉鹽備缺額補配。”命高恆會兩江總督尹繼善覆議,尋疏陳:“海洲產鹽時盛時衰,難定成數。距陝西三千餘里,黃河逆流而上,斷難挽運。自海州出場,經淮、徐、海各屬,皆淮北食鹽口岸;徐州以上,又系長蘆引地。恐沿途挾私,淮南額引多,鹽場廣,有盈無絀。即淮北鹽價稍賤,加以腳費折耗亦相等。若令淮南銷淮北餘鹽,尤非商情所便。縱發官帑與之收買,亦難強其領運。”疏入,上從之。湖廣總督李侍堯疏言湖北鹽驟貴,請飭淮商減價。命高恆赴湖北會議。定湖北鹽價,視淮商成本每包以二錢三分一釐為制。二十九年,授上駟院卿,仍領兩淮鹽政。
三十年,以從兄高晉為兩江總督,當迴避,召署戶部侍郎。疏陳整頓綱課,定分季運清獎勵之制,命以告后政普福。尋授總管內務府大臣。三十二年,署吏部侍郎。是時上屢南巡,兩淮鹽商迎蹕,治行宮揚州,上臨幸,輒留數日乃去,費不貲,頻歲上貢稍華侈。高恆為鹽政,陳請預提綱引歲二十萬至四十萬,得旨允行。復令諸商每引輸銀三兩為公使錢,因以自私,事皆未報部。三十三年,兩淮鹽政尤拔世發其弊,上奪高恆官,命江蘇巡撫彰寶會尤拔世按治。諸鹽商具言頻歲上貢及備南巡差共用銀四百六十七萬餘,諸鹽政雖在官久,尚無寄商生息事。上責其未詳盡,下刑部鞫實,高恆嘗受鹽商金,坐誅。普福及鹽運使盧見曾等罪有差。
方上誅高恆,大學士傅恆從容言乞推慧賢皇貴妃恩貸其死,上曰:“如皇后兄弟犯法,當奈何?”傅恆戰慄不敢言。
根據內務府奏案,高恆被抄家問斬后,高恆的舊宅邸在乾隆三十四年被改建為固倫和靜公主的府邸。
清史稿評論:法者所以持天下之平。人君馭群臣,既知其不肖,乃以一日之愛憎喜怒,屈法以從之,此非細故也。焯、阿思哈、景素坐貪皆勘實,猶尚復起;圖爾炳阿匿災至面謾,反誅告者;兆麟口給,鶚元迎上指,至不勝疆政而始去之。高宗常謂:“朕非甚懦弱姑息之主,不能執法。”執法固難,自克其愛憎喜怒,尤不易言也。
高恆的姐姐:慧賢皇貴妃
關係 | 人物 | 備註 |
祖父 | 高衍中 | |
祖母 | 李氏 | 誥封一品夫人,90歲上下高壽而終;(高斌升任江南河道總督正二品時,寫有《高斌奏請陛見順送老母回京折》,時間為雍正十三年,其時高母已經是八十八歲高齡)。 |
父親 | 高斌 | 曾任河道總督、大學士、內大臣。乾隆二十年三月卒於治河工地,年73歲。二十二年清高宗下令入祀賢良祠,賜謚文定。 |
嫡母 | 陳氏 | 高斌結髮妻,佐領阿麟之女,20歲卒,誥封一品夫人。 |
祁氏 | 高斌繼妻,司庫祁士傑之女,21歲卒,誥封一品夫人。 | |
生母 | 馬氏 | 高斌第三任妻,驍騎校馬維藩之長女,68歲卒,誥封一品夫人。 |
姐妹 | 高恆是高斌的獨子。其姐妹,根據雍正十二年四月初八高斌上的謝恩折“奴才謹於四川,初一日在清江內署虔設香案,率同奴才高斌女人,奴才兒子奴才高恆,奴才女兒三姐、四姐俯伏叩首,望闕奏謝天恩。“推斷,高恆至少有四個姐妹: 長姐或二姐,清高宗的慧賢皇貴妃; 一姐妹,情況不詳,待考; 一姐妹,嫁內務府旗人法式善的外祖父、內務府正黃旗漢軍旗人韓錦。 一姐妹,嫁鄂爾泰的次子容實為繼室。 | |
妻子 | 那拉氏 | 光祿寺卿德爾弼的長女。 |
子女 | 高朴 | 長子。其仕途最初未因其父被誅而受太大影響,在乾隆三十七年(1772)擢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但卻與其父有同樣下場。高朴於乾隆四十一年(1776)被派往葉爾羌辦事,僅僅兩年之後,便有阿奇木伯克投訴他,烏什辦事大臣永貴又揭發他在葉爾羌存銀一萬六千餘兩,金五百餘,結果又是籍其家,坐誅。 |
高杞 | 第四子。乾隆五十二年(1787),皇帝起用高恆之第四子高杞:“原任大學士高斌宣力年久,伊之子孫皆經獲罪,現在並無服官者。著將伊孫候補通判高杞調取來京,以內務府郎中補用,以示朕眷注舊臣之意”。高杞參與過平定川湖陝白蓮教之役,后曾內授內務府大臣,外署陝甘總督。為宦30多年,歷乾隆、嘉慶、道光三朝,官做得起起落落,為人則“聲名平常”,雖未如祖輩遭滅頂之災,也算不上得意。道光二年(1822)以年老休致,道光六年(1826)卒。能得善終,亦屬不易。 |
年代 | 類型、名稱 | 飾演者 |
2018年 | 電視劇《延禧攻略》 | 鄭曉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