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亞明
房亞明
房亞明,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本科、法學碩士、法學博士,中央編譯局博士后。現為廣東工業大學政法學院副教授、副院長,碩士研究生導師,廣東省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2012年被評審進入廣東省第七批校級“千百十工程”人才培養計劃,致力於社會管理創新、公民權利和民主法治領域的研究。在《社會科學》、《國家行政學院學報》、《人文雜誌》、《雲南行政學院學報》等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40餘篇,其中《新華文摘》轉摘1篇,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4篇。先後主持中共中央編譯局社會科學基金、中國博士后基金等項目5項,參與國家社科基金、廣東省社科基金和教育部基金項目多項。
1.2012.12-至今 廣東工業大學政法學院 副教授
2.2011.7-2014.7 中共中央編譯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博士后
3.2004.7-2012.11 廣東工業大學政法學院 助教、講師
1.2008.9-2011.6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 政治學博士學位
2.2002.9-2004.6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碩士學位
3.1998.9-2002.6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 政治學與行政學學士學位
1.獨撰的《話語與權力秩序的構建》在《行政與法》雜誌社、吉林省行政管理學會首屆(2011年)優秀論文評選中被評為二等獎;
2.合寫的《論統一戰線語境下的協商民主》榮獲2008年度廣東省統戰理論研究優秀成果優秀獎(排第二);
3.廣東工業大學2010-2011年度教學優秀獎二等獎;
4.廣東工業大學2007-2008及2009-2010年度考核優秀;
主要論文:
★2、《論突發性公害危機中國家對公民的義務》,《長白學刊》(全國中文核心刊物)2006年第6期;
★3、《論我國合憲性審查制度的建構》,《南昌大學學報》(全國中文核心刊物)2007年第4期;
★4、《超大空間的有效治理:地方自治導向的分權?》,《國家行政學院學報》(全國中文核心刊物,CSSCI)2009年第3期;
★5、《憲政視域下協商民主的制度建構》,《長白學刊》(全國中文核心刊物)2009年第4期;
★6、《論地方政權組織形式的彈性化設計》,《湖北社會科學》(全國中文核心刊物, CSSCI)2009年第9期;
★7、《民主、不平等與再分配:結果正義的維度》,《人文雜誌》(全國中文核心刊物, CSSCI)2010年第3期;
★8、《治理空間、權力監控與政府層級的制度選擇——對“省直管縣”的冷思考》,《湖北社會科學》(全國中文核心刊物, CSSCI)2010年第4期;
★9、《法治政府視閾下糾紛化解機制的多元化構建》,《河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全國中文核心刊物, CSSCI)2010年第5期;
★11、《從“選主”到自主:被選舉權的制度建構》,《長白學刊》(全國中文核心刊物)2012年第1期;
★12、《回應與責任:村莊自治組織形式的多元化建構》,《湖北行政學院學報》(全國中文核心刊物)2012年第2期,轉載於人大複印資料《中國政治》2012年第7期;
★13、《從確認到競爭:被選舉權的民主建構》,《社會科學》(全國中文核心刊物, CSSCI)2012年第6期,轉載於人大複印資料《中國政治》2012年第11期;
★14、《正義鏡像的制度縫合:社會建設中民主與法治的良性聯動》,《求索》(CSSCI)2012年第8期;
★15、《激活權利:邁向高水平民主社會的路徑選擇》,《湖北行政學院學報》(全國中文核心刊物)2012年第6期,轉載於人大複印資料《中國政治》2013年第3期;
★16、《參與和共享:新型城鎮化與農民權益的聯動發展機制》,《湖北行政學院學報》(全國中文核心刊物)2013年第6期,轉摘於《新華文摘》2014年第4期;
★17、《人民自治:民主被遺忘的維度》,將於《雲南行政學院學報》(全國中文核心刊物, CSSCI)2014年第1期發表。
☆18、《話語與權力秩序的建構——地方政府官員言論的法律規制斷想》,《行政與法》(中國人文社科核心)2011年第5期;
19、《淺議構建高校反腐倡廉工作長效機制》,《中國監察》2009年第22期;
20、《憲政視野下表達權的制度建構》,《長春市委黨校學報》2010年第4期;
21、《網路民主的憲政意蘊及其規制》,《廣東行政學院學報》2007年第5期;
22、《論政府在突發公共事件治理中的功能》,《廣東工業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
23、《論民間組織在突發公共事件治理中的運作機制》,《廣東工業大學學報》2007年第4期;
24、《科學發展觀視野下行政壟斷的規制考究》,《廣東工業大學學報》2008年第4期;
25、《地方政府“法治化”的制約因素考究》,《法治論壇》2010年第1期;
26;《斷裂社會的危機防範機制——建構以表達、博弈、協商與共享為基點的合作主義憲政體制論綱》,《廣東法學》2007年第3期;
27、《論施密特的制憲權學說及其啟示》,《長春市委黨校學報》2009年第6期;
28 、《憲政視域下中國的現代國家構建——以國家能力的提升為中心》,《長春市委黨校學報》2011年第4 期;
29、《回應與責任:地方治理權力結構的制度化調整》,《中共杭州市委黨校學報》2011年第3期;
30、《倒置的權力結構重塑:中共常委會領導體制的民主調適》;《當代中國政治研究報告》2014年版;
31、《突發性公害危機中的緊急救助探析》,《廣東工業大學學報》2006年第2期;
32、《論突發性公害危機中政府的功能》,《探求》2006年第2期。
1.2004年10月份到2005年12月份參與完成廣東省教育廳人文社科項目《從中外對突發性公害危機的處理看公民權利的保護》;
2.2005-2006年主持廣東工業大學青年研究基金項目《政府在緊急救助中的功能研究》;
4.2008-2010年參加中國人民大學國家關係學院王續添教授主持的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項目“當代中國中央與地方關係實證研究”;
5.2009-2011年參加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我國地方法制建設理論與實踐研究”之子課題“地方法制建設中的政府法制問題”;
6.2011-2013中共中央編譯局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改革完善黨委會領導體制研究》(11B20);
7.2012-2014 第52批中國博士后基金項目《當代中國民主政治漸進發展的路徑和機制:公民權利視角》(2012M52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