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方氨基酸注射液
復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V)
復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V),適應症為氨基酸類葯。用於營養不良、低蛋白血症及外科手術前後。
本品為復方製劑,是由18種氨基酸與木糖醇配製而成的滅菌水溶液。其組分為每1000ml含:
精氨酸鹽酸鹽 2.89g
組氨酸鹽酸鹽 2.46g
亮氨酸 3.795g
異亮氨酸 1.70g
賴氨酸鹽酸鹽 3.33g
苯丙氨酸 2.83g
蘇氨酸 1.97g
纈氨酸 1.36g
蛋氨酸 1.06g
色氨酸 0.39g
甘氨酸 3.24g
丙氨酸 1.88g
脯氨酸 1.00g
酪氨酸 0.11g
絲氨酸 0.67g
鹽酸半胱氨酸 0.44g
門冬氨酸 1.15g
谷氨酸 1.97g
亞硫酸氫鈉 0.50g
木糖醇 50.0g
本品無色或微黃色澄明液體。
氨基酸類葯。用於營養不良、低蛋白血症及外科手術前後。
250ml:8.06g(總氨基酸)與12.5g木糖醇。
1、營養不良、低蛋白血症 一次緩慢靜脈滴注500ml或遵醫囑。
2、外科手術前後 一次緩慢靜脈滴注1500ml或遵醫囑。按30~40滴/分鐘,老年患者及重症患者應根據年齡、癥狀、體重調整或減慢滴速,每日輸入木糖醇的量不得高於100g。
1、過敏反應:象疹樣的過敏性反應,癥狀較少,如發生應停止用藥。
2、消化系統:偶有噁心、嘔吐等癥狀發生。
3、心血管系統:偶有胸悶、心悸等癥狀發生。
4、長期輸注可能引起代謝性酸中毒。偶可影響肝及腎功能。
5、其它:偶有發冷、發熱或頭痛等一般反應。
1、下列患者禁用本品:
(1)肝昏迷或有肝昏迷趨向的患者。
(2)嚴重腎功能不全者或血氮過多者。
(3)氨基酸代謝異常的患者。
2、下列患者慎用本品:
(1)患有嚴重酸中毒者。
(2)患有充血性心臟衰竭者。
(3)肝臟及腎功能損害患者。
(2)本品應一次用完,切勿貯藏再用。
(3)大劑量木糖醇快速靜脈滴注時,有報道觀察到草酸鈣沉積於腎、腦等器官。
(4)注意:a、使用前請詳細檢查,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切勿使用:(1)藥液內有異物或渾濁;(2)內包裝破損或有滲漏現象。b、存放時請勿重壓。
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參考文獻。
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參考文獻。
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參考文獻。
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參考文獻。尚不明確。
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參考文獻。
藥理作用:
毒理研究:
1、用鼠進行毒性試驗,其大鼠LD>20ml/kg、小鼠LD40ml/kg,本品的安全範圍較大。
2、氨基酸輸液在能量供給充足的情況下,可進入組織細胞,參與蛋白質的合成代謝,獲得正氮平衡,並生成酶類、激素、抗體、結構蛋白。促進組織癒合,獲得正常的生理功能。
人體的組織蛋白分解為氨基酸,氨基酸又合成組織蛋白。連續的分解和合成,保持動態平衡。多種氨基酸都有氨基和羧基。在代謝過程中都要脫氨基,生成氨與酮體。氨與二氧化碳生成尿素,經腎臟排出。酮體能供能量,生成水及二氧化碳,也可轉變為糖及二氧化碳,或轉變為糖和脂肪。
密閉,在涼暗處(避光,不超過20℃)保存。
非PVC多層共擠膜雙口管,250ml/袋。
24個月。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標準WS-(X-324)-2003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