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種命名
物種命名
物種命名:物種是生物分類學的基本單位。物種是互交繁殖的相同生物形成的自然群體,與其他相似群體在生殖上相互隔離,並在自然界佔據一定的生態位。地球上的物種以百萬計,千變萬化,各不相同,分類系統是生物種類的查找系統,可藉以認識和查取有關資料。分類系統是階元系統,通常包括7個主要級別:界、門、綱、目、科、屬、種。種(物種)是基本單元,生物學名二命名法(binomial nomenclature),亦稱“雙名法。”即屬名加種名。屬名在前,種名在後。屬名是名詞,第一個字需大寫;種名是形容詞,是限制屬名的,故小寫。
物種命名(圖1)
●分類學是依據表型特徵識別和區分生物的基本單位。
●現代遺傳學則把物種定義為:物種是一個具有共同基因庫、與其他類群有生殖隔離的群體。
●生態學家則認為,物種是生態系統中的功能單位,不同物種佔有不同的生態位。如果兩個物種以相似的方式利用同一有限的資源和能源,它們必定會發生競爭和相互排斥,其中必定有一個獲得相對的勝利;如果一個物種的種內發生變異,佔據了多個生態位,那麼從生態學的角度看,就意味著新種的生成。
●陳世驤認為:種是由種群所組成的生殖單元,在自然界佔有一定的生境,在系譜上代表一定的分支。這個定義包括種的四個標準:種群組成、生殖隔離、生境地位和系譜分支,是一個廣泛接受的較為完善的定義。
對物種問題爭論的焦點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點:一是把種定義為形態結構相似的個體群,把物種分為形態學種和分類學種;二是強調種間生殖隔離的機制。
物種乃是生物學的根本,認識物種是探索生物學的第一步。只有在物種描述后,對於種群、遺傳和生物化學多樣性的研究才有可能開展。一份標準的物種名錄,對於生物學和生態系統的研究、以及自然資源管理的質量保障十分關鍵。此外,發現物種也能夠幫助命名者及年代們了解有多少物種、那些物種將會滅絕。
物種命名(圖3)
地球上現生的物種以百萬計,千變萬化,各不相同,如果不予分類,不立系統,便無從認識,難以利用。分類系統是生物種類的查找系統,可藉以認識和查取有關資料。分類的對象是形形色色的種類,都是進化的產物;分類學在於闡明種類之間的歷史淵源,使建立的分類系統反映進化歷史。因而從理論意義上說,分類學是生物進化的歷史總結。
分類學是綜合性學科。生物學的各個分支,從古老的形態學到現代分子生物學的新成就,都可吸取為分類依據。分類學亦有其自己的分支學科,如以染色體為依據的細胞分類學(或染色體分類學),以血清反應為依據的血清分類學,以化學成分為依據的化學分類學,等等。動物、植物和細菌,作為三門分類學,各有其特點;病毒分類則尚未正式採用雙名制和階元系統。
物種命名(圖4)
17世紀末葉,英國植物學者J.雷曾把當時所知的植物種類,作了屬和種的描述,所著《植物研究的新方法》(1682)是C.林奈以前的一本最全面的植物分類總結。J.雷還提出“雜交不育”作為區分物種的標準。
物種命名(圖5)
①建立了雙名制,每一物種都給以一個學名,由兩個拉丁化名詞所組成,第一個代表屬名,第二個代表種名。例如 Panthera tigris是虎的學名,Bombyx mori是蠶的學名。
②確立了階元系統。林奈把自然界分為植物、動物和礦物三界,在動植物界下,又設有綱、目、屬、種四個級別,從而確立了分類的階元系統。每一物種都隸屬於一定的分類系統,佔有一定的分類地位,可以按階元查對檢索。並首先在1753年印行的《植物種志》和1758年第10版《自然系統》中應用於植物和動物。這兩部經典著作,標誌著近代分類學的誕生。
林奈相信物種不變,他的《自然系統》沒有親緣概念,其中6個動物綱是按哺乳類、鳥類、兩棲類、魚類、昆蟲、蠕蟲的順序排列的。J.-B.de拉馬克把這個顛倒了的系統撥正過來,從低級到高級列成進化系統。他還把動物區分為脊椎動物和無脊椎動物兩類,並沿用至今。但是,由於他的進化觀點在當時沒有得到公認,因而對分類學影響不大。直到1859年,C.R.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出版以後,進化思想才在分類學中得到貫徹,明確了分類研究在於探索生物之間的親緣關係,使分類系統成為生物系譜——系統分類學由此誕生。
物種命名(圖6)
列入階元系統中的各級單元都有一個科學名稱。命名的單元不再是抽象的單元,而是含有實際種類的物類單元。分類工作的基本程序就是把研究對象歸入一定的系統和級別,成為物類單元。所以分類和命名是分不開的。
物種命名(圖7)
種和屬的學名后常附命名人姓氏,以標明來源,便於查找文獻。蠶蛾屬學名后的L.,是命名人林奈Linnaeus的縮寫,馬尾松學名后的Lamb.,是命名人蘭伯特Lambert的縮寫,通常除林奈等少數之外,一般命名者姓名引用時不應縮寫。亞種命名採取3名制,即在屬名、種名后再加亞種名。例如華南虎和東北虎都是虎的亞種,前者的學名是Panthera tigris amoyensis Hilz-heimer,後者是Panthera tigris altaica Temminck。變種學名亦來取3名制,只是在種名與變種之間加上拉丁文變種varietas的縮寫var.,例如中華按蚊原先鑒定為赫坎按蚊的變種(現已分出為獨立的種)學名曾是Anopheleshyrcanes var.sinensis Wedemann。
中文名稱 | 拉丁文 | 縮 寫 | 備註 |
標準學名 | Accepted | ACC或acc | |
同義學名 | Synonym | Syn | |
亞種 | Subspecies | ssp. | |
變種 | Variant | var. | |
變型種 | Form | f. | |
品種(栽培種) | Cultivar | cv. |
以名人之名命名新物種成為趨勢:一種猿與英國喜劇演員約翰·克利斯“同名”;一種馬蠅名為碧昂斯,因為它的尾部與那位流行歌手的臀部有相似之處;美國演員哈里森·福特的姓名用在一種蜘蛛身上;原蘇聯領導人米哈伊爾·戈爾巴喬夫“變身”為在玻利維亞一種蘭花。
德國研究蜘蛛的學者彼得·耶格用名人姓名命名若干種蜘蛛。他說,新發現物種通常只能引起少數專業人士關注,假如給物種起個響亮的名稱,能讓更多人知道它,保護它。
物種命名無需徵得當事人同意,而普通人同樣可以讓自己的名字與某個物種掛鉤,但要支付2600歐元(約合3400美元)。提供這項服務的德國非營利機構Biopat把收入用於促進生物多樣性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