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科學技術局
玉林市政府職能部門
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牽頭擬訂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一)擬訂全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建立統一的玉林市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玉林市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四)擬訂玉林市基礎研究(玉林市自然科學研究基金)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玉林市重大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製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牽頭組織玉林市實驗室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組織協調重大科學計劃和科學工程。
(六)牽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
(七)牽頭組織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全市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負責自治區科學技術獎的提名、科技成果登記管理、科學技術轉移轉化、新技術應用和新產品開發工作。
(八)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培育工作。承擔全市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工作,負責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科技企業孵化全過程鏈條基地的建設工作。
(九)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區域創新能力和企業創新能力的提升,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十)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組織實施玉林市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承擔全市科技創新工作的誠信建設和科技監督管理。
(十一)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縣(市、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科教興玉戰略、人才強玉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減少科技計劃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政府部門可委託項目管理專業機構開展科技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等具體工作。統籌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一)秘書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績效考評、督查督辦、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科技規劃與社會發展科。組織研究擬訂全市科技創新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財政科技計劃項目和經費(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科技評估評價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擬定科技重大專項實施辦法,負責科技報告制度工作,組織實施玉林市創新調查,擬訂科技創新工作措施,開展普法宣傳工作,負責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負責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政策,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承擔玉林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科技軍民融合發展。承擔綜合性調研和重要文件的起草。
(三)高新技術與基礎研究科。擬訂玉林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玉林市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研究提出工作任務並監督實施。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負責重點(工程)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相關領域科技創新平台載體建設管理工作,提出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負責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作,負責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工作。提出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建議並監督實施,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培育和申報組織工作。
(四)農業農村科技科。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特派員隊伍建設管理和科技扶貧工作,負責協調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管理工作。
(五)成果轉化與科技監督科。承擔玉林市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識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指導玉林市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建設。擬訂全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負責產學研合作基地、校市校企合作工作。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
(六)科技交流合作與引進智力科。負責科技人才工作、科技交流合作工作。擬訂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推動建立外國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引進國內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擬訂全市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推動落實,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劃,協調推進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承擔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
陳天寧為玉林市科學技術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