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文書
太平天國文書
太平天國文書是太平天國在其14年(1851~1864)革命活動中形成的文書。文書的程式存在進步意識和封建意識並存的現象。
目錄
中國清代農民政權 太平天國在其14年(1851~1864)革命活動中形成的文書。初期,其文書無一定名稱和程式,政令多靠口傳。太平軍攻克永安州城,洪秀全分封諸王,訂立各種規章制度,初具國家規模時,才有本章、稟奏等文種。1853年定都天京(今南京)後文種增多,且有嚴格規定。天王洪秀全頒布的文書稱詔旨、詔令 (見彩圖),上奏天王的文書稱本章。各級官員的下行文,東王楊秀清稱誥諭,北王韋昌輝稱誡諭,翼王石達開稱訓諭,燕王秦日綱、豫王胡以晄稱誨諭,千王洪仁玕稱諭,侯、丞相、檢點、指揮稱曉諭,將軍以下稱札諭;上行文,稟東王稱稟奏,稟北王、翼王稱稟報,稟燕王、豫王稱稟申,稟侯以下官員均稱敬稟;平行文,燕王、豫王以下官員之間行文均稱照會。後期,各王的下行文都稱諄諭,還有的王稱勸諭、誨醒、鈞諭、告示等;上行文又有稟達、跪稟、跪報、呈等;平行文又有知照、書等。上述文種雖比封建王朝的文種大大簡化,名稱也有所變化,但仍因襲了封建等級制度。太平天國也出現一些反映農民政權特點的新文種,如作為均分土地憑據的田憑、選舉鄉官使用的議單、調解民事糾紛用的評約、作為自由結婚證書的合揮、作為物資供應憑據的揮條、重要會議的會議記錄、為防範清政府破壞活動的暗記憑據(絕密文件)等。
太平天國文書
太平天國被鎮壓后,其大量文書被毀損,倖存保留至今的約400餘件,多數保存在南京太平天國歷史博物館,一些流散於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