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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學
中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
中藥學主要研究中醫學、中藥學、中藥藥理學、毒理學、中藥研製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進行中藥鑒定、中藥分析、中藥炮製、中藥製劑製備、中藥配藥等。例如:牛黃清心丸等中成藥的成分分析,軟膏、藥丸、糖漿等中藥製劑的研發,川烏、草烏等中藥進行炮製降毒,根據中藥藥方進行配藥、抓藥、煎藥等。該專業主要培養具備中醫藥思維、中藥學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具有中藥品質評價、質量控制、中成藥製備、中藥製劑分析和中藥研究開發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思想道德、職業素質、創新創業意識和社會服務能力、具有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的能力,能從事中藥鑒定、炮製、藥劑、臨床合理用藥、藥品經營管理及中藥研究與開發等方面的高素質應用型、複合型高級專門人才
1956年起,多所中醫學院相繼建立。
1959年,中藥學本科專業開始興辦。
20世紀70年代,國家正式設置本科中藥學專業。
1998年,教育部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將中藥學(100806)、中藥檢定(100807)、中藥藥理學(100808)、中藥資源(100809)、中藥製藥(部分)(081213)、藥用植物(部分)(090109)六個專業調整為中藥學一個專業,代碼是100802,可授醫學或理學學士學位。
2008年,當時開設中藥學本科專業的院校有81所。
2012年,教育部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中醫學專業代碼調整為100801,授予學位調整為理學學士學位。
2013年,教育部高等學校中藥學類教學指導委員會公布了《全國中藥學本科專業認證標準(試行)》。
2015年12月,教育部高等學校中藥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制定了《本科中藥學專業質量國家標準》。
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中醫藥事業發展需要,具備中藥學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掌握一定的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知識,具有良好思想道德、職業素質、創新創業意識和社會服務能力,掌握相應的科學方法,具有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的能力,達到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的畢業生。
畢業生還應具備中醫藥思維和中華傳統文化知識,具有傳承傳統中藥學理論與技術的能力,能夠從事中藥生產、檢驗及藥學服務等方面工作,並在中藥教育、研究、管理、流通、國際交流及文化傳播等行業具備發展潛能。
學制與學位
基本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理學學士或工學學士。
思想品德與職業素質目標
(1)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具有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精神,身心健康,誠實守信,志願為人類的健康工作服務。
(2)熱愛中醫藥事業,弘揚中醫藥文化,熟知中藥在“預防、治療、康復、保健"一體化、大健康醫療模式中的重要地位。
(3)養成依法工作的觀念,能以國家各項醫藥管理法規和行業準則規範自己的職業行為。
(4)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具有自主學習能力。
(5)具有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
(6)具有批判性思維、創新精神和創業意識。
(7)尊重他人,具有團隊合作精神。
(8)尊重生命,正視醫學倫理,充分認知中藥應用的終極目的是保障人類持續的健康。
(9)運用中醫藥理論和技術發現、製造、合理使用中藥作為自己的職業責任。
(10)重視用藥對象的個人信仰、人文背景與價值觀念的差異,能夠充分考慮用藥對象的利益併發揮中藥的最大效益。
知識目標
(1)掌握與中藥學相關的自然科學、生命科學、人文社會科學基本知識和科學方法,並能用於指導未來的學習和實踐。
(2)熟悉中藥學類專業的相關學科發展動態和前沿信息。
(3)掌握葯事管理法律和法規,熟悉醫藥行業的發展方針、政策。
(4)掌握中醫基礎理論、中藥藥性理論和中藥用藥基本規律。
(5)掌握中藥藥效物質基礎及其作用機制的基本知識,了解其對中藥研究、生產及質量評價的意義。
(6)掌握中藥生產過程、中藥檢驗及質量評價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
(7)掌握藥學服務的基本知識,熟悉藥學服務的基本內容。
(8)熟悉中藥儲藏、養護的基本知識。@熟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哲學、文學、史學等內容。
能力目標
(1)具有運用綜合理論知識,解決中藥生產與應用中實際問題的基本能力,以及運用現代科學技術與方法進行科學研究的基本能力。
(2)具有利用圖書資料和現代信息技術獲取國內外新知識、新信息的能力,具有閱讀中醫藥傳統文獻和使用一門外語閱讀相關文獻的能力。
(3)具有創新創業的基本能力。
(4)具有運用中醫藥思維,表達、傳承中藥學理論與技術的能力。
(5)具有從事中藥生產工作的基本能力。
(6)具有正確評價中藥質量的基本能力。
(7)具有從事藥學服務工作的基本能力。
(8)具有運用現代科學技術與方法進行中藥學科學研究的基本能力。
(9)具有與用藥對象、醫藥行業人員進行交流溝通的能力,具有團結協作的能力。
總體框架
(1)開設中藥學專業的院校必須依據培養目標的要求、中醫藥科學進步和人才需求的變化,制訂符合該校實際的課程計劃並適時調整。
(2)課程計劃必須堅持加強基礎、強化能力、注重素質和發展個性的原則。
(3)課程體系必須體現科學性和完整性。課程設置應包括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兩部分,各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比例。
(4)必須通過必要的途徑向學生說明課程計劃的課程設置和基本要求。
(5)必須有專門的職能機構負責課程計劃管理,以保證教育目標的實現;課程計劃管理必須尊重師生和其他利益方的意見。
理論課程
主幹學科:中藥學、中醫學、化學。
核心課程:必須開設中醫學基礎、臨床中藥學、方劑學、藥用植物學、中藥化學、中藥藥劑學、中藥鑒定學、中藥炮製學、中藥藥理學、中藥分析、葯事管理學等課程。
主要課程:必須開設思想道德修養與通識教育課程,通過思想素質、道德修養、普通基礎知識與中藥學類專業教育有機結合,達到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目標。
思想道德修養與通識教育課程應主要包括國家規定開設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程和體育、外語、高等數學、物理學、數理統計學、計算機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課程,以及包含這些內容的整合課程。
專業課程:應主要包括:中藥古典文獻、臨床中藥學、方劑學、中藥化學、中藥藥理學、中藥鑒定學、中藥炮製學、中藥藥劑學、中藥分析、葯事管理學等課程,以及包含這些內容的整合課程。
實踐教學
中藥學專業實驗學時不少於520學時,實訓、實習和社會實踐時間不少於22周,並達到教學計劃與教學大綱的要求。
實驗:開設中藥學專業的院校制定的課程計劃中綜合性、設計性實驗的課程占實驗課程總數的比例應不低於90%。應開設一定數量的創新性實驗;實驗教學指導教師的配備應滿足每位學生均能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得到教師具體指導的要求;應適時更新實驗內容。
實訓:課程計劃中應保證學生進行一定學分(學時)的實訓,滿足學生在模擬情境中獲得知識綜合運用的能力。
實習:課程計劃中必須安排認知實習、生產(崗位)實習。
畢業論文(設計):學生畢業論文(設計)選題必須依據專業培養目標要求,緊密結合科研與生產的實際問題,保證學生一人一個題目,並進行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必須加強畢業論文(設計)的指導,校內指導教師每人指導的學生數不超過6人,校外實習基地指導教師每人指導的學生數不超過3人。
社會實踐:課程計劃中應保證學生進行必要學時的社會實踐,建立學生深入社會開展實踐教育和創新創業教育的有效機制,開拓學生社會視野,促進學生業務素質和綜合素質的提升。
教師隊伍
師資數量:申請設置的新專業,專任教師總數不得少於35人;已開辦中醫學專業的學校,申請設置的新專業專任教師總數不得少於30人。專任教師中具有中醫藥高等教育背景的比例不低於40%,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比例不低於50%,外聘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不高於20%。
核心課程必須設立相應的教學基本組織(教研室、課程組),至少配備專任教師3人(包括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1人)。中醫學基礎、臨床中藥學、方劑學、中藥炮製學等專業課程不得有外聘教師,並嚴格執行教師資格准入制度。每門課程教學實驗室必須配備1名以上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務的實驗技術人員。
必須有一定數量中藥行業、產業專家學者、企業家、創新創業成功者等作為兼職教師。
師資結構:專業教師隊伍結構必須滿足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的需求,保證中藥學類專業可持續發展。
專業教師隊伍應包括專任教師與兼職教師。專任教師隊伍專業技術職務、年齡結構和學緣結構合理,35歲以下的教師必須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專業負責人一般應具有中藥學、藥學或中醫學學歷教育背景的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學術造詣較高。
專業課程負責人應具有中藥學或相關學科學歷教育背景。
承擔專業實驗(實踐)教學的教師中應具有足夠數量的研究生學歷或高級職稱人員。
開設專業時間5年以下的專業應有不低於50%的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參與中醫藥高等教育教學研究,開設時間5年以上的專業應承擔校級以上教學研究項目並獲校級以上教學成果獎。
教育專家與教育交流:必須有教育專家參與中藥學類專業教育的決策。教育專家指來自本校、外校或國內外具有中藥學教育或研究經歷的教師、管理專家、教育學專家等。
應積極與其他教育機構建立合作關係。其他教育機構包括其他開設中藥學類專業的院校或其他醫藥衛生以及與醫藥衛生相關行業的教育機構等。
必須提供經費和條件,促進教師和學生進行院校、地區及國家間的交流。
設備資源
教學設施:必須保證教室、實驗室、實習和實訓基地及其相關設施在數量和功能上滿足教學需要,管理規範,對基礎設施要定期進行更新及添加,不斷改善學生學習環境。教學基礎設施指各類教室、多媒體設備、演播室、基礎實驗室、專業實驗室、虛擬模擬實驗室、創業實驗室及訓練中心和實驗設備、中藥標本館、圖書館、信息技術設施、文體活動場所等。
必須具有中藥學特色的實驗(實訓)室,應與企業合作建設實習或實訓基地,在教學過程中為學生提供可參與的中藥學類實踐平台。
實驗條件:應按照教育計劃的要求,設置與中藥學專業開設課程相適應的實驗室及標本室,購置必要的實驗教學儀器設備及標本,總值不少於400萬元,並根據學校5年內本專業類計劃發展規模,保證生均不少於1萬元。
應設有無機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分析化學、微生物學、免疫學、藥理學、中藥藥理學、中藥化學、中藥藥劑學、中藥炮製學、中藥鑒定學、中藥分析等專業實驗室或實驗中心。實驗室建設符合國家規範,每個實驗室設專人管理,管理制度完善。
儀器設備能夠滿足實驗教學需要,有專人負責保管維護,保證維修資金和對本科學生開放。
實踐基地:應建立相對固定的實習基地,滿足教學實習等環節的需要。實習基地有專人負責實習工作,帶教教師應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必須建立穩定的本專業類學生認知實習、生產實習、畢業實習的實踐基地。有專門部門和專職人員負責實踐教學的領導和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實踐教學質撮管理和考評機制健全。
必須有能夠滿足教學要求的相對穩定的校外實習基地和野外見習基地,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與協調機制,保證實踐教學。
實習基地的指導教師必須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或經驗豐富。
鼓勵建立創新創業基地。
圖書資料、教材與信息服務:必須擁有門類齊全的中醫藥圖書資料,能滿足中藥學類專業人才培養的需求。醫藥類圖書資料不少於4萬冊,其中中醫藥類圖書資料不少於2.4萬冊。
教材建設應圍繞中藥學專業培養目標,傳承中醫藥理論,反映教學內容改革成果。推進教材、教學參考資料和教學課件三位一體的立體化教材建設。選用高質釐教材,健全、完善教材評審、評價和選用機制,保證優質教材進課堂,使用近5年出版新教材所佔比例不低於50%。編寫新教材,有主編或參編的國家或行業規劃教材。
學校圖書館或專業所屬院(系、部)的資料室中應具有一定數量與專業有關的圖書、期刊、手冊、電子資源等各類資料,且利用率高,有完整的學生借閱檔案。年圖書文獻資料購置費佔學校當年教育事業費撥款的比例必須達到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必須具備滿足教師和學生教學科研需要的計算機、網路條件。資源管理規範,共享程度高,維護良好。
應具備完善的網路授課系統,校級(含校級)以上精品資源共享課程必須建設相應的網路教學平台。
應具備創新創業信息服務平台和網路培訓平台。鼓勵建設創新創業在線開放課程。
教學經費:申請設置中藥學專業的院校,專業開辦經費投入不少於50萬元,用於專業建設。
開設中藥學專業的院校,專業教學改革、師資隊伍建設、實驗室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等專業建設經費應該充足,持續增長;必須有可靠的經費籌措渠道,能吸引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向學校捐贈教育經費;應明確中藥學類專業教育預算和資源配置,保證中藥學類專業的教學經費佔學校當年會計決算的比例必須達到國家有關規定,確保教育計劃實施;必須設有支持開展創新創業教育的相關經費。
質量保障
宗旨和目標的論證:
(1)必須符合國家中醫藥高等教育發展的總體規劃和布局;有相關學科專業依託;進行充分的醫藥市場人才需求調研、預測以及可行性論證;培養的畢業生主要面向中藥生產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藥品監督管理機構、醫藥院校、科研機構等。
(2)必須根據國家與區域經濟社會的發展需求,特別是中醫藥事業的發展需求,明確辦學宗旨和目標,包括辦學理念、辦學定位、發展規劃、培養目標、質量標準和保障體系等,應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適時更新並有效實施。
(3)必須適應知識創新、中醫藥科技進步以及中藥學科發展需要,合理優化專業結構與布局,必須具有有效的專業建設機制,在師資隊伍、課程體系、教學條件和培養質量等方面形成辦學特色,能夠滿足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中藥學類多樣化、多類型人才的需求。
資源配置:應根據學校的教育發展規劃要求,制定本專業類的專業規劃、教育計劃及實施方案,進行人員任用及資源配置等;注重發揮學術委員會、學位委員會和教學指導委員會等機構在教學、科研等方面的決策作用和職能。
學科交叉:必須得到學校人文社會學科及其他自然學科的學術支持。應重視中藥學專業多學科交叉特點,注重其他學科滲透對中藥學發展的促進作用,加強各學科之間的相互融合。
人才培養方案: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時應遵循中醫藥高等教育規律和中藥學人才成長規律,體現傳承有特色、創新有基礎、服務有能力的專業培養要求。培養目標具有時代性,培養規格定位準確,符合經濟社會發展和中醫藥事業發展需要,具有特色。培養方案具有創新性、科學性、可操作性,注重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和中醫藥思維的培養,有利於推進人才培養機制改革。
開設院校應根據社會對中藥學人才的需求,適時更新培養方案,明確人才培養目標定位,體現先進科學的專業教育思想,建立吸納利益方參與方案研究制定的有效機制,發揮產學研用在人才培養中的協同作用。
教學內容:教學內容更新應深入研究經濟社會和中藥產業發展對中藥學人才知識、能力、素質結構的要求以及科學發展的需要,將中藥行業與產業發展形成的新知識、新成果、新技術引入教學內容,集成、整合已有教學改革成果,重視對學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創業能力的培養。減少課程間教學內容簡單重複問題。能與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銜接。
教學方法:必須重視以學生為中心、以提高學生自主學習能力和創新創業能力為目的的教學方法改革,推廣使用現代信息工具的教學方法,推進啟髮式教學,採用探究式、參與式、研究性教學等新的教學法,以提高學生髮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必須在教學期間實施科學方法教育,注重中醫藥思維、批判性思維和創新思維的培養,使學生養成科學思維,掌握科學方法。
學生成績評價
學生成績評價體系:開設中藥學專業的院校必須建立學生成績全過程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必須積極開展考試方法的研究與改革;必須對學生考核類型及成績評定方法有明確的規定和說明,實施形成性和終結性評價,全面評價學生的專業知識、技能、行為、態度和思維能力,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自主學習能力,溝通交流能力及創新創業能力。
考試與學習的關係:學生成績評定活動必須圍繞培養目標和課程要求進行,促進學生的學習和發展;開設中藥學專業的院校應注意發揮考試對學習的導向作用,提倡進行綜合考試,鼓勵學生融會貫通地學習;提倡學生自我評估,促進學生自主學習能力的形成。
考試結果分析與反饋:開設中藥學專業的院校必須運用教育測量學的方法,對考試結果進行分析。通過建立相關機制,將分析結果以適當方式反饋給學生、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促進考試質量提升,用於改進教學。
考試管理:開設中藥學專業的院校的教學管理部門必須建立專門考試組織機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制定有關考試的具體管理規章制度。應對教師開展考試理論的培訓,提高命題和考試質量。
教育評價
評價組織與機制:開設中藥學專業的院校必須開展教育教學評價,具有專門的教育評價機構,建立健全內部質量保證與外部質最監控相統一的質最保障體系,實行教學質量年度報告制度;必須建立中藥學專業教育計劃評價機制,以監督課程計劃及學生學習進展,保證能及時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
教師和學生的反饋
中藥學專業的教師和學生應積極參加教育計劃評價,評價結果用於改進人才培養方案。院校必須建立相應組織,系統搜集和分析教師與學生的反饋意見並做出答覆。
利益方的參與
開設中藥學專業的院校必須吸收利益方參與教育計劃評價,尊重其對教育計劃的改進意見並取得實效;管理部門及教師和學生必須參與教育計劃評價。
畢業生質量
開設中藥學專業的院校必須建立畢業生質量分析制度,將畢業生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職業素質、就業情況等相關信息用於調整教育計劃和改進教學工作;應設置相應機構,負責畢業生質量跟蹤,建立學校、行業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參與的學生考核評價機制,定期獲得社會評價意見和建議;建立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制度並有效實施。
學生髮展
學生培養:開設中藥學類專業的院校必須堅持以學生為中心,樹立科學的人才培養質呈觀,轉變學生學習觀念,以終身發展為導向,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教師必須了解和把握學生的成長特點,有效引導和激發學生學會學習,促進學生自主學習能力和素質的養成。
學生評價:開設中藥學專業的院校必須建立學生學習評價制度和創新創業能力評價制度,實施綜合素質考評。
學生支持與諮詢:開設中藥學專業的院校應建立相應機構,配備專門人員為學生提供適當的支持服務,搭建良好的服務平台。支持服務應包括為學生提供學習指導、心理輔導、職業規劃、創新創業指導、就業指導、生活等方面的諮詢服務。
學生代表
開設中藥學專業的院校必須吸收和鼓勵學生代表參與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改革、課程計劃的制定與評價,以及其他與學生相關的事務;必須支持學生依法成立學生組織,明確主管部門,指導、鼓勵學生開展社團活動,為學生活動提供設備和場所。
科學研究
教學與科研的關係:確保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必須設立相應的科研管理機構,制定積極的科研政策、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為教師提供基本的科學研究條件,促進教學與科研相結合;必須提倡教師將科研活動、科研成果引入教學過程,通過科學研究培養學生的科學思維、科學方法及科學精神。
教師科研:教師必須具備中醫藥學術思維,掌握學科基礎理論及學科前沿知識,具備相應的科研能力,承擔相應的科研項目,有一定的科研經費,取得相應的科研成果,並具有轉化科研成果的能力。開設時間5年以下的專業應有不少於50%的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參與科學研究,開設時間5年以上的專業必須承擔省部級以上科學研究項目。專業課程骨幹教師應具有較豐富的中醫藥研究經驗,具備科研創新能力,應主持中藥學及相關的科研項目。專業課程青年教師應有明確的科研方向,至少參與1項科研項目。鼓勵教師發表專業學術論文或申請專利,鼓勵科研成果轉化。
學生科研:將科學研究活動作為培養學生科學素養和創新思維的重要途徑,為學生創造參與科學研究的機會和條件;應建立推動本科生參與科技創新實踐活動的長效機制,為學生搭建良好的科技創新活動平台,支持並設立大學生創新實驗項目,實行實驗室開放制度,為學生開設學術講座,組織傳統技能訓練及科研小組等,鼓勵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科技創新活動和傳統中藥應用技術傳承活動,拓展學生創新創業能力;應健全學生參與科學研究、科技開發、成果轉化的制度並有效實施,有一定數最的學生髮表論文、獲得專利等;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省部級及以上各類競賽並獲獎。
管理和行政
管理:必須設立專門的教學管理機構,至少配備2名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具有中醫藥高等教育背景的專職教學管理工作人員;必須提供專業建設與發展規劃及其分年度實施計劃、教學管理制度、教學質量監控制度、學籍管理制度、成績考核制度、專業教學計劃、課程教學大綱、實驗教學大綱、學期進程計劃及課程表、實習計劃及實習大綱、使用教材名錄等系統、完整的專業教學管理文件;必須建立中藥學專業教育教學管理機構,明確其職能與職責,建立科學的教學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院校必須設立學術委員會、學位委員會、教學指導委員會等組織,委員會中應有主要利益方代表,審議中藥學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教學計劃、教學改革、科學研究等重要事項;應加強對中藥學專業建設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加強監督、考核和評估,按年度對專業建設工作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並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必須建立專業建設責任制,由專業建設負責人領導、校內外學術專家和行業專家共同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建設規劃,研究和解決專業建設中的問題,應吸收學生代表參與專業建設發展規劃的制定。
持續改革
開設中藥學專業的院校應基於前瞻性研究與分析,根據以往辦學經驗、目前教育教學活動和未來遠景,待續改革,更新組織機構,完善管理原則和管理職能及運行程序;應定期調整中藥學專業培養目標、教學計劃、課程結構、教學內容,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和教育教學方式方法,不斷完善考核方法,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需求;應根據畢業生進入工作環境的變化,調整所要求畢業生應具備的能力,調整課程計劃、授課方式,調整招生規模、教師數量與結構,改革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取向,確保適宜性和相應性;必須不斷增加教學設施等教育資源的經費投入,更新教育資源,在重要教育教學環節上加大經費投入,注重實效,保證新知識、新概念、新方法和新技術的及時補充,適應經濟、社會、科學和文化的發展。
北京中醫藥大學中藥學專業人才培養模式
辦學定位為培養專業型、應用型以及複合型人才,開辦了卓越中藥師班(4+2)和時珍國葯班(4+4)。卓越中藥師班旨在培養具備全程化服務能力的中藥學高級專業人才,能在醫藥領域從事臨床合理用藥指導與研究等工作的複合型人才。時珍國葯班旨在培養掌握生命科學領域的先進技術和方法,具有國際視野及高水平中醫藥研究能力,能在中國國內外中藥教學、科研、生產、檢驗、流通及使用等領域從事相關工作的精英人才。
課程設置理念為“通識課程提素質,專業主幹強能力,選修課程拓視野”。課程體系為“一基礎、兩系列、三模塊”,“一基礎”即課程設置以通識教育課程板塊為基礎,體現“厚基礎”原則;“兩系列”即專業主幹課程板塊又可分為基礎課和專業課兩個系列,共同構築起中藥學專業的知識結構;“三模塊”是指選修課的專業選修課、公共選修課和創新拓展類課程三個模塊,構建高水平的人文知識結構框架,開闊專業視野,提高創新創業能力和科學素養。
實踐教學理念為“理論與實踐、知識與技能、夯實基礎與創新提高三結合”,以“實驗技能培養→集中實習實踐→科研創新訓練→專業綜合實踐”為基本構成模塊,各模塊依次展開,層層遞進,互為依存,有機聯繫,不斷深化的分層遞進式中藥學專業本科生實踐技能培養模式。
“2+1+1”人才培養模式
第一階段“2”為一、二年級,執行統一的教學進程,構建基礎課程平台。基礎課程由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組成,以滿足“厚基礎”的培養目標。
第二階段“1”為三年級,實現專業方向分化,開展“模塊化”教學。“模塊課程”由專業核心課程群與專業方向課程組成。
第三階段“1”為四年級,學生開展專業實踐與畢業實習。
“2+1+1”人才培養模式從主動適應社會發展和促進學生個性發展兩個角度,通過明確培養目標、調整課程體系、改革教學方法和考核方法等方面改革,構建適於地方中醫藥本科院校中藥專業人才培養模式。
“中藥科研實踐班”人才培養模式
突出學生主體地位,以培養學生思維能力、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為重點,強調“以教為中心”向“以學為中心轉變;改革中藥專業教學計劃,課程設置以綜合素養為核心、以實際應用為導向,突出應用性課程與理論性課程的相互融合,強調實踐過程研究和形成性評價,激發學生的內在學習動力和創造潛能,培養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實踐型、創新型、創業型的中藥人才。
根據社會進步和高等教育發展形勢的需要設計人才培養目標、培養方案、課程設置及教學計劃;以理論教學、實踐教學和科學研究三元並重的教學模式,強調一條主線兩個重心,即以創新思維、自學能力培養為主線,以基礎知識的傳授和學習能力和實踐創新能力的培養為兩個教學重心,改革人才培養方案,注重對學生能力培養,突出新葯研究與開發中的方法、技術和過程的知識培養,採取“強化創新思維訓練——改革課程設置——改革傳統教學模式”思路,將專業理論課教學由原來的7個學期調整為6個學期完成,在第5學期安排學生參加科研實踐,第6、7學期繼續理論課學習。學生按照“學習——實踐(科研)——再學習——再實踐(畢業實習)——完成學業”的教育模式,進行學習和科研。
代表院校:江西中醫藥大學
以就業為導向的地方高校中藥學專業人才培養模式
將所有課程分為通識課程、學科基礎課程、專業課程體系三大模塊;再將專業課程體系中的專業選修課程分為醫藥生產向、醫藥研發方向及醫藥管理與營銷方向等多個專業方向。
採用“請進來”“走出去”相結合的模式,從醫藥企業聘請專家,為學生講授《製劑設備與廠房設計》《新葯研究與開發》 等課程,從《中藥鑒定學》《中藥藥劑學》《中藥炮製學》 等課程內容中提煉出若干與企業生產相關的問題,帶領學生去醫藥企業實習,聘請相關崗位技術專家實地授課。
構建系統化實踐教學體系,將化學類課程原有實驗課程內容,整合成《綜合化學實驗》課程整合藥理學、中藥藥理學實驗課程原有實驗課程內容,設置《綜合藥理實驗》課程。增加實訓實習教學周數,學生大四整個學年進行生產實習,並在實習環節中完成畢業論文研究工作。
從就業指導課教師配備、就業信息搜集和發布到畢業生就業跟蹤調查,構築了就業指導體系,並形成以思想政治輔導員為主、專任教師為輔的全方位、多角度的就業指導網路。同時,配合校方,組織學生進行創業立項,通過實戰型的實驗提升學生學傳業的醫藥企業營銷知識,並培養學生的團隊協作能力和溝通能力。
代表院校:通化師範學院
三層次三類型多元化人才培養模式
三層次知識和能力體系:中藥學人才培養知識體系分成基礎知識學習、專業素養形成、實踐創新能力提升三個層次,每個層次設置相應的課程模塊,以培養學生厚基礎、精專業、強能力的三層次知識和能力構架。
三類型人才培養模式:精準定位人才培養目標,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傳承和發揚中醫藥事業為己任,具有中醫藥原創思維,具備紮實的中醫藥理論知識、熟練掌握現代科學技術和方法的中藥學三類型人才。
代表院校:成都中醫藥大學
人才需求
中藥學歷來是中藥加工、炮製、鑒定分析、調配應用、生產經營、藥理研究的基礎,在繼承中國醫藥學遺產及中國人民長期用藥的經驗基礎上,在中醫理論指導下,運用現代科學的理論和方法,研究中藥的基本理論、性能功效、劑型改革、應用方法,保證臨床用藥的合理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是中藥研究的根本任務。
中藥學專業是一個專業面較寬的專業,培養出來的人才應該專業知識面寬、適應性較強,能從事中藥研究、品質鑒定、中藥製藥質量檢查、調劑和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
大多數單位樂於接受基礎好、專業面寬,工作適應性強的“通才”。部分院校的調查表明,中藥學專業畢業生分配后基本上從事醫藥衛生工作,去中藥房、中藥廠為數較多。
中藥學科的發展事關中醫事業的興衰,振興中醫必須振興中藥,同時,中醫學科的發展也必然會促進中藥學科的發展。中藥學專業有較紮實的中醫、中藥基礎,有利於醫藥結合,真正發揮中醫藥的優勢,對提高中醫臨床用藥的質量,對發掘、整理、提高臨床名老中醫用藥經驗,對在中醫理論指導和臨床緊密配合下,用現代科學方法研究中藥,使中藥走向世界,自立於世界藥學之林,有更為有利的條件和作用。
考研方向
中藥學專業相近考研方向主要有中藥學、生藥學、藥劑學等。
就業方向
主要方向:從政:政府機關部門,如到各級葯監局,中醫藥管理局作公務員;學術:教科研單位,如到中醫藥類大中專院校作教師、科研院所作實驗研究人員;基層:醫院、藥店、藥廠,如到各級醫院藥房、製劑室作藥劑師、各醫藥企業內部或其下屬藥店作管理人員、各藥廠作技術員等;經商:醫藥公司作銷售代表。
就業崗位:主要有中藥師、科研人員、基層醫藥代表、產品經理、銷售代表等。
地區 | 院校名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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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首都醫科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 |
天津 | 天津中醫藥大學 |
上海 | 上海中醫藥大學、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軍醫大學 |
重慶 | 重慶醫科大學 |
河北 | 華北理工大學、河北中醫學院、河北北方學院、河北大學、承德醫學院、華北理工大學冀唐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學院 |
河南 | 河南中醫藥大學、南陽理工學院 |
山東 | 濱州醫學院、山東中醫藥大學 |
山西 | 山西中醫藥大學、山西大同大學 |
安徽 | 安徽中醫藥大學 |
江西 | 井岡山大學、江西中醫藥大學 |
江蘇 | 南京中醫藥大學 |
浙江 | 浙江中醫藥大學、溫州醫科大學 |
湖北 | 湖北民族大學、湖北中醫藥大學、三峽大學 |
湖南 | 湖南中醫藥大學、長沙醫學院 |
廣東 | 暨南大學、南方醫科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韶關學院、廣東藥科大學 |
廣西 | 廣西中醫藥大學 |
雲南 | 雲南中醫學院 |
貴州 | 貴州中醫藥大學 |
四川 | 西南醫科大學、成都體育學院、成都中醫藥大學 |
陝西 | 陝西中醫藥大學 |
青海 | 青海大學 |
寧夏 | 寧夏醫科大學 |
黑龍江 | 黑龍江中醫藥大學 |
吉林 | 長春中醫藥大學、長春科技學院 |
遼寧 | 遼寧中醫藥大學、遼寧中醫藥大學杏林學院 |
新疆 | 新疆醫科大學 |
內蒙 | 赤峰學院、內蒙古醫科大學 |
海南 | 海南醫學院 |
福建 | 廈門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 |
甘肅 | 甘肅中醫藥大學 |
(資料來源:中國高校之窗,摘錄時間: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