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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書

編輯出版學概念

偽書是非法概念,是對出版界涉及圖書作者、內容、營銷手段含有虛假信息的總稱。

基本介紹


新聞出版總署圖書司負責人認為,偽書的普遍做法有三類。
第一類,(外國本沒有的圖書)偽造外國作者及虛假評論。如偽造所謂哈佛等外國著名學府的教授或外國暢銷書作家,偽造國際知名媒體、人物的評論,偽造國外圖書暢銷信息。
第二類,盜用國外已有影響或暢銷的圖書書名及相關信息,包括原外文名字及所獲得的榮譽等,而中文圖書內容則完全或部分由自己編寫的。上述兩類圖書的內容主要集中在經營管理、勵志及心理自助類等方面。
第三類,假冒中國著名作者。如冒充散文家周國平
“三看一查”查偽書
北京錫恩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的專家總結出了一套“三看一查”法——?
一看:看“著”還是“編”,“編”的書慎選。
書有“著”、“編”之分。“著”是指書的內容都是作者原創(如有引用,會在文中標明)。“編”是指書的內容非原創,是編輯人員搜集的資料,整理后完成的內容。“主編”、“編著”和“編譯”都屬於“編”。
二看:看版權頁的英文說明,版權頁無英文說明或說明不完整的書可能是假書。
版權頁應該註明該書的英文書名、作者、版權、時間等,沒有的慎選。但現在的假書已經開始在這一頁造假,編寫假的版權,所以即使版權頁的標註齊備,也不能就確定書為“真書”。
三看:看目錄和內容,目錄或內容典型中國文風的書可能是假書。
一般假書的目錄結構和具體內容帶有典型的中國味道,而外國圖書的語言一般是跳躍式的、輕鬆活潑的。
一查定真假:查詢英文書名和作者,英文書名或作者在亞馬遜書店或Google上搜索不到的一定是假書。
用書中註明書的英文原名在Google和Amazon書店上搜索,英文沒這本書的那就是中國人編的,非國外引進版圖書。
購買了的偽書處理
1.雖然“偽書”並非法律承認的概念,但偽書作為商品,可以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消費者權益。偽書大致相當於假冒偽劣商品,侵害的是消費者的知情權與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書店買了偽書,由於他與書店是買賣合同關係,書店就是違約行為。消費者可要求書店方或出版方退還書款,並依據《消法》49條要求出版方增加賠償一倍的書款,以及因退還圖書而產生的必要費用,如交通費等。
2.如消費者認為自己買到的是偽書,而書店或出版方否認是偽書,消費者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消費者可向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投訴,要求行政部門審查圖書的真偽,並以處罰通知書作為訴訟的證據。但由於書價低,消費者打官司投入的經濟成本較高,因此可採取集體訴訟,也就是針對一本偽書,集合眾多購買該書的消費者一起向法院提起訴訟。
3.如果書店在明知該書是偽書的情況下還銷售,消費者可向工商部門舉報。隨著打擊偽書的深入,各方聯手拒偽書於門外。偽書泛濫考驗出版誠信2004年曾連續好幾個月位居我國圖書銷售排名前列,並創造了上市8個月售出200多萬冊“驚人”業績的《沒有任何借口》(機械工業出版社出版),竟然是一部偽造作者、偽造宣傳信息的“假書”!而這樣的“假書”、“偽書”在目前的圖書市場上還有很多。
? 北京一家諮詢機構公開表明,從2004年至今,北京市場銷售管理、勵志類引進版偽書達近百種,估計年發行量達到800萬冊以上,平均3天就有一種偽書上市!
“內容先不去說,它是欺詐!”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鄔書林在日前舉行的“堅決制止虛假圖書營造誠信出版環境”座談會上,尖銳批評出版界大社、名社、優秀社參與其中:“這哪裡是在做書?是奸商行為!”他用“無恥至極”一詞,傳達了全國文化界和出版界對此事的憤怒:“是精神文化上的空虛導致造假。精神文化上的腐敗是最大的腐敗!”鄔書林說,這些行為違反《出版管理條例》、《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欺騙了讀者,嚴重損害中國出版界聲譽。因此,“總署態度鮮明,就是‘嚴罰鐵律’四個字!”
2月18日,新聞出版總署下發《緊急通知》,展開對“偽書”的專項檢查。《通知》要求各省級新聞出版局對所轄所屬出版單位所出版的圖書進行專項檢查。對出版含有虛假信息圖書的出版單位要依法予以查處,對含有虛假信息的圖書該銷毀的必須銷毀。同時要求各圖書出版單位立即對所出版的圖書進行自查。
假冒偽劣圖書不完全記錄
引發偽書風波的《沒有任何借口》
引發偽書風波的機工版《沒有任何借口》並非第一本偽書,但卻是第一本銷量超過200萬冊的偽書!而合法引進版權出版的、中國社科出版社的《沒有任何借口》銷量只有2萬多冊。
引進版圖書應有版權合同登記號,而機工版版權頁上卻沒有;機工版作者叫費拉爾·凱普,而通過美國出版商協會卻無法找到這位作者資料,即使是亞馬遜書店也找不到這本書;機工版封底印出的《紐約時報》書評更是無稽之談。
目前,機工社已全面整改:出版該書的機工社經濟法律分社一年內不能啟動新的引進版項目;所有庫存《沒有任何借口》封存,各書店該書全面下架;對出版該書的分社社長進行了經濟處罰,同意其辭去分社社長的職務。
葉永烈成遭遇偽書“重災戶”
作家葉永烈可謂是遭遇盜版和偽書的“重災戶”。在他的書房裡除了陳放著他的各種各樣的盜版本作品之外,還陳放著一大排冒用他的名字出版的40種偽書。
葉永烈告訴記者,前些日子,他剛從美國回來,發現一封來自山東的信。山東作家時鋒在信中說,葉永烈的《面對危難的毛澤東》裡面有3萬字是抄襲他的《為了領袖的安全》,信后附了時鋒的身份證複印件及訴訟書,準備跟葉永烈打官司。葉永烈說,其實這本書是打著他的旗號,以海南出版社的名義出版的冒名書,他並不知道此書。
這只是葉永烈與偽書遭遇之一。2003年,他不斷接到朋友們的電話,說是正在讀自己的“新著”。這一年,竟然一下子出現冒用葉永烈的名字出版的22種偽書(僅限於他自己收集到的),遠遠超過他自己的出書速度!
湖南王躍文告倒河北王躍文
俗話說樹大招風。王朔、王躍文、周國平等知名作家都曾遭遇這樣的怪事——圖書署名是“王朔”、“王躍文”、“周國平”,但這些書卻並非他們所寫。當然,人家說了,我就叫這個名字。中國公民的姓名權沒有獨立性,你可以叫王朔,任何其他人也可以叫王朔。
不過,去年湖南王躍文向法院起訴,狀告河北王躍文和北京中元公司以及華齡出版社,要求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在這起全國首例同名著作權官司中,法院認定,被告雖不構成著作權侵權,但構成不正當競爭侵權,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湖南作家王躍文10萬元,並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王同億”現象
王同億何許人也?他號稱精通13國語言,身負“辭書大王”、“當代著名辭書編纂家”等頭銜。他在20多年裡主編、自編詞典34部,字數兩億多,平均每天編撰3萬多字。
王同億最早現身於20世紀80年代末。當時有關單位起訴王同億抄襲案件5起,王同億及出版那些辭書的海南出版社敗訴。但敗訴后3年,即2001年,王同億的《新世紀現代漢語詞典》等4部劣質辭書又問世,“王同億現象”捲土重來。出版行政機關責成出版社收回劣質產品。
餘波未平,2003年,新聞出版總署公布不合格辭書名單,新疆教育、印刷工業、黑龍江人民等十餘家出版社出版的19種不合格產品被查處。其中相當部分為偽劣辭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