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義是明清科舉考試製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也叫時文、制義、制藝、時藝、四書文、八比文。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每一部分的句數、句型也都有嚴格的限定。
【詞目】制義
【拼音】zhì yì
【釋義】明、清時科舉考試規定的文體。即
八股文,亦稱制藝、時文、時藝、八比或四書文。
制宜,裁斷適宜。《易·恆》:“夫子制義,從婦凶也。”《國語·周語上》:“考中度衷以蒞之,
昭明物則以訓之,制義庶孚以行之。”韋昭 註:“義,宜也。”
制定尊卑之義。《左傳·桓公二年》:“夫名以制義,義以出禮。”《史記·五帝本紀》:“依鬼神以制義,
治氣以教化。”
司馬貞 索隱:“鬼神聰明正直;當盡心敬事,因制尊卑之義。”
即八股文。《明史·選舉志二》:“其文略
仿宋經義,然代古人語氣為之,體用
排偶,謂之八股,通謂之制義。”清
劉大櫆 《金復堂先生八十壽序》:“惟制義為後學所推奉。”
吳晗 《
朱元璋傳》第五章:“科舉各級考試,專用《
四書》、《
五經》出題。文體略仿宋經義,但要用古人思想行文,並且只能根據幾家指定的
註疏發揮,絕對不許有自己的見解。格式排偶,叫作制義。”參見“
制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