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紅十字會

社會組織

宿遷市紅十字會是一個人道主義的社會組織,隸屬於宿遷市人民政府

歷史沿革


2005年,宿遷市紅十字會由原市衛生局代管調整為由市政府領導聯繫的獨立設置的群眾團體機關。
2009年,市紅十字會根據機關黨員現狀經市級機關工委批准成立中共宿遷市紅十字會機關支部。
2015年,市委批准成立市紅十字會黨組,促進我會組織建設進一步健全。
2021年7月8日下午,宿遷學院和宿遷市紅十字會戰略合作協議簽約暨宿遷市紅十字志願服務學院揭牌儀式在宿遷學院舉行。

主要職責


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會機關和會領導相關服務工作以及機關內部協調工作;負責以會名義與其他部門及省、縣區紅十字會聯繫和溝通;
(二)負責目標管理,年度考核,機關黨建,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工會工作,固定資產管理,駕駛員救護培訓,對接博愛項目,捐贈款物接收;
(三)負責重點改革任務,政務公開,網路問政(12345熱線和“鼎鼎有名”反映問題辦理等),網站更新維護; 
(四)負責匯總、起草機關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信息(含黨組)統計、宣傳工作,擬訂有關規章制度並督促檢查落實;
(五)負責機關文電處理、印章管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後勤管理、檔案管理、信息公開、值班工作,計算機網路硬體建設與管理;
(六)承擔機關單位機構編製、幹部人事、社會保障和獎懲考核等工作;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
(七)統籌管理會機關各類資金和資產。負責會日常財務與資產的會計核算和監督工作;對會各處室財務審批及會核撥縣區紅十字會的款物使用進行指導;
(八)負責擬定紅十字事業經費和財務、資產管理制度,監督檢查會各處室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的情況;
(九)其他需完成的工作。
賑濟救護部工作職責:
(一)指導全市紅十字會系統開展備災救災,人道救助等工作,負責擬定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和發展戰略、發展規劃;
(二)負責全市紅十字會系統公益性應急救護等業務培訓、考核評估、信息收集工作;
(三)負責擬定會籌集款物開展的備災救災等工作的具體募捐計劃,並指導實施、監督和檢查,做好災害應急、募捐箱管理工作;
(四)負責統籌“博愛送萬家”活動、備災救災物資購置及管理、指導和實施救助項目、救助活動等工作;
(五)負責紅十字養老照護、博愛家園建設、求助登記及申報工作;
(六)推動和指導全市造血幹細胞捐獻、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的宣傳、管理和服務等工作;參與無償獻血宣傳發動和表彰工作;
(七)負責全市紅十字會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針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助和救護工作,做好對縣區紅十字會省、市專項經費使用的監督工作。
(八)負責“兩學一做”黨的專題教育活動,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扶貧及策應扶持(向上爭取)工作;
(九)其他需完成的工作。
事業發展部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市紅十字會組織建設。推動理順管理體制工作和紅十字會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推動行業紅十字會的組織發展。指導基層組織開展社區服務等工作;負責專(兼)職紅十字會幹部培訓工作;
(二)負責會員隊伍建設;牽頭負責市本級紅十字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相關工作,指導縣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及《中國紅十字會章程》要求,按時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做好換屆工作;落實理事會和監事會工作機制。負責理事會等委員會服務工作;
(三)負責紅十字志願者隊伍建設、管理及市志願者服務平台維護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開展紅十字志願服務活動;
(四)負責家庭重建聯繫和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五)負責紅十字會員、冠名紅十字醫療機構管理及活動等工作。負責學校紅十字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紅十字青少年活動;負責省紅十字示範學校創建工作;開展艾滋病預防和控制工作。
(六)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江蘇省實施辦法》、紅十字運動基本知識和國際人道法的傳播工作。
(七)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法治建設和綜治(平安)建設,信訪穩定;
(八)協助策應扶持(向上爭取)工作;
(九)其他需完成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