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
中國湖南省公立大學
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前身為創辦於1993年的法律專業,1996年成立法學院,設法律學系和國際法學系兩個系。
2002年,湖南師範大學和原湖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合併,湖南師範大學組建新的法學院。
學院現設有法律學系和國際法學系兩個系,並設有WTO法律問題研究中心、法學研究所、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刑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環境法研究所、經濟法研究所、程序法研究所和法律基礎課部等教學研究機構。
經過十餘年的建設,法學院現擁有國際法學博士點和國際法學、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經濟法學等七個法學碩士學位點和一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點。
學院以國際法學學科為龍頭,一直以來都突出強調以教學科研為中心,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並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
各系所負責人如下:
法律系主任:李愛年教授 博士
國際法系主任:歐福永教授 博士 博士
WTO法律問題研究中心:歐福永教授 博士
法學研究所所長:喻名峰副教授 博士
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肖軍講師 博士
刑法研究所所長:鄧文莉副教授 博士
民商法研究所:何煉紅教授 博士
環境法研究所:王彬輝副教授 博士
經濟法研究所:李愛年教授 博士
程序法研究所:黃捷教授 博士
法律基礎課部:張啟江講師 碩士
學科簡介:國際法學
作為重點學科的國際法學是湖南省最早獲得國際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經過多年努力,已經形成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國際公法、國際民商法和WTO法律問題研究等五個研究方向的齊全的學科點;在師資建設方面,也已擁有一支年齡結構合理、職稱比例協調、中青年學術帶頭人突出、科研水平齊頭並進的高素質、高水平的教學科研隊伍。在人才培養方面,迄今已有八屆碩士研究生畢業,並且60%以上,分別進入武漢大學、華東政法學院、廈門大學、大連海事大學、中南大學等國內著名的法學院校攻讀博士學位。而且本學科點還相繼舉辦了多次研究生課程班,為湖南、江西、廣東、廣西等地培養了一大批國際法專業人才;在學術活動方面,積極參與國內外的學術活動,通過“走出去,引進來”的方式與國內外的許多知名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了穩定的學術交流關係。我校法學院與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合作成功地舉辦了中國國際私法學會1999年年會,得到了德高望重的中國國際私法學會會長韓德培先生的充分肯定和讚揚,也獲得了與會專家的一致好評。此外還舉辦了2004年WTO高級專家研討會、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2005年年會。
本學科現有在職教授7人,副教授6人,講師8人,其中有國際法專業博士學位者7人,在讀博士學位者5人。
本學科共出版專著27部,譯著5部,發表了專業學術論文458篇,其中在學術刊物上發表401篇,在學術會議上發表57篇,承擔的科研項目有40多項,其中國家級項目3項。
考慮到國際政治、經濟、商事關係的發展實際,本學科點將在現有五個研究方向的基礎上,準備凝練出國際刑法、國際環境法、國際金融法三個研究方向,以便使學科研究向更細、更專業化的方向發展,有助於科研工作的細緻深入。
學院現設法律學系和國際法學系兩個系,擁有WTO法律問題研究中心、法學研究所、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刑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環境法研究所、經濟法研究所、程序法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法律基礎課教學部等教學、研究機構。1993年獲得法學理論專業碩士學位授予權,2003年法學碩士學位授權點達6個,2005年獲得法律碩士學位授權點,2006年獲得國際法學博士學位授權點和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011年獲得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獲准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學科有:國際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環境法學;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學科有: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環境法學、國際法學,並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院創建了湖南省重點學科國際法學,擁有湖南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WTO與現代國際法學研究中心。法學專業為湖南省重點專業和湖南省特色專業。
據官網資料顯示 ,法學院在編在崗教師77人,其中法學教授14人,副教授34人,博士生導師6人,法學博士26人,在讀博士10人,出站博士后5人,瀟湘學者特聘教授1人,新世紀湖南省青年社會科學研究百人工程項目人才4人,湖南省青年骨幹教師2人,121人才工程項目2人。
其中有被譽為新中國國際私法奠基人之一的李雙元教授(國務院學科評議組(第三屆)法學專家組成員);有著名國際經濟法專家王貴國教授(特聘教授,人事關係、檔案於2002年調入);有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擔任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的蔣新苗教授等一批專家和學者。學院無論是師資規模,還是博士學位人數、高級職稱人數以及與司法實務界的聯繫廣泛程度均處於湖南省前列。
民商法研究所簡介
民商法研究所是法學院專門從事民商法教學和科研的機構。經過多年的不懈努力,本研究所已擁有一支教學水平高、科研能力強、年齡結構合理、發展後勁足的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教師中有教授1人,副教授6人、講師1人;其中2人具有博士學位,5人具有碩士學位。開設了民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合同法學、物權法、侵權責任法、親屬法、羅馬法、比較民商法、國際知識產權法等10門左右的課程。研究方向覆蓋民法學、商法學和知識產權三大領域。
研究所的成員積極投身於民商法學的教學改革和學術研究活動。在民法總論、物權法、債權法、侵權責任法、親屬法、繼承法等研究領域,均有系統而深入的研究成果,為我國民商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理論上的支持。
民商法研究所設有知識產權研究中心,是專門從事知識產權基礎理論研究、知識產權制度研究、知識產權實務研究的科研機構。中心的專業研究隊伍已經在知識產權法基礎理論、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知識產權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研究成果,在湖南高校中處於領先地位。研究中心先後承擔了司法部、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成果評審委員會、湖南省教育廳等部門的知識產權研究課題13項;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國軟科學》、《現代法學》、《法學評論》、《法學》、《法商研究》等期刊發表知識產權專業學術論文70餘篇;主編了湖南省高等學校法學統編教材《知識產權法學》;公開出版了《工業版權研究》、《WTO框架下中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等個人學術專著。中心研究人員還積極參加國內外的學術會議並做大會主題發言,主動投身於我國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和實施工作,積極參與知識產權的重大決策活動和社會服務活動。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的任務是為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提供理論支持,為企業知識產權的運用、管理和保護提供幫助和服務,培養高水平的知識產權研究型人才和實務型人才。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以研究中心為平台,進一步加強與政府、企業、學校和研究機構的合作,通過整合不同學科的力量和資源,積極開展知識產權學術研究活動,力爭使中心的研究成果趕超國內一流水平,並在服務於地方經濟建設的過程中能發揮重要的作用。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所介紹
一、本機構研究特色
湖南師範大學環境法所不但成立較早,而且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就開始在法理學碩士點招收環境法方向的研究生(1994年,學校特聘我國第一代環境法學者武漢大學的陳漢光教授,他專門從事環境法學教學和科研,在法學理論碩士點上招收環境法學方向研究生)2004年獲得了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已擁有具有一支高水平的師資隊伍,機構人員在編在崗的五人,其中,一名教授,四名副教授,除一人為碩士研究生學歷,其餘全是博士研究生。
本機構致力與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的教學與科學研究。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是在環境科學、環境倫理學、法學、自然資源學等學科綜合和交叉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新型學科,是以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制度及其發展規律為研究對象的法律科學,主要包括中國環境法學、國際環境法學、外國環境法學、比較環境法學、自然資源法學等五個研究領域。本機構已有一批在該專業影響較大的學術成果和省、部級研究課題,為學院的學科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該機構與本校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以及與政府的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等行政主管部門有密切的合作關係,不但擴大了學院在全省、全國的影響,也便於老師和學生深入社會實踐解決改革開放中遇到的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為我國環境保護立法、執法、司法提供幫助和建議。隨著全球範圍內國內、國際層次環境保護活動的大量開展,各國紛紛選擇走可持續發展道路,開展和加強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的學習和研究對我國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二、本機構學術隊伍
1、李愛年教授簡介
李愛年,女,1962年12月出生,中國環境法方向碩士生導師,法學教授,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學會常務理事,美國訪問學者。中國環境法學科帶頭人。出版專著3部,主編教材3部,並在《現代法學》、《法學評論》、《中國軟科學》等核心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30多篇。2000年獲 “湖南省高校教學一等獎”,2002年入選“國家教育部第二批精彩一課”教學示範片。2006年下在教育部專家對湖南師範大學本科教學評估中,其理論研究型課《環境污染民事責任》獲得評估專家高度評價。承擔的主要課題有: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招標項目課題:《環境法學研究方法研究》;湖南省社科規劃課題《生態效益補償若干法律問題研究》,湖南省教育廳重點課題《排污權交易法律問題研究》等。
代表性作品有:
《環境法的倫理審視》,獨著 ,科學出版社2006年9月版。
《環境法學》,主編,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自然資源保護法初論》,獨著,湖南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關於徵收生態效益補償費存在的立法問題及完善的建議》(獨著),《中國軟科學》2001年第1期。
《環境保護法不能直接調整人與自然的關係》(獨著),《法學評論》2002年第3期。
《論我國城市水污染防治立法中存在的問題及完善的建議》 (1),《現代法學》2002年第4期。
《試析環境保護法的幾個基本理論問題》 (獨著),《國際法與比較法論叢》2002年第3期。
《論生態保護立法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完善的建議》 (獨著),《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2年第3期。
2、韓廣教授簡介
韓廣教授,1964年生,博士,湖南師範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教授,法學院碩士生導師,專著一部,在中外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17餘篇,承擔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省部級項目1項。
代表性作品有:
《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與國際環境法》,合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
《美國的農藥管理體制與方法》,《環境保護》1998年第1期。
《30多年來呼倫貝爾草原沙漠化演變特點及防治對策研究》。
《Analyse discriminante pas à pas: application pour la détermination de la source des sables éoliens fondée sur l’analyse des minéraux lourds dans la Steppe de Hunlun-Beir en Chine du nord-est. In: X. P. Yang (edit.),Desert and alpine environments. Beijing: China ocean Press,2002. 47-58》。
3、文同愛副教授簡介
文同愛,男,1963年4月生,法學博士,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湖南師範大學環境法研究所研究人員、碩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湖南匯辰律師事務所律師。主要從事環境法學的教學與科研工作,已在《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中國環境報》等公開出版雜誌、報刊上發表《可持續發展與我國環境資源法保護對象的變革》等論文20餘篇,出版專著1部,參編著作、教材5部,主持和參加省部級課題4項。
代表性作品有:
《生態社會的環境法保護對象研究 》,獨著,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11月版。
《論保障環境公平處於可持續發展的中心地位 》,獨著,《湖南師範大學社會科學學報 》,2002年第5期。
《可持續發展與我國環境資源法保護對象的變革 》,《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3年第2期。
《論環境公平、環境效率與可持續發展》,(1),《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3年第4期。
4、王彬輝副教授簡介
王彬輝,女,1974年生,法學博士,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2008年度湖南省青年骨幹教師。已在《法令月刊(台)》、《仲裁與法律 》、《時代法學》等國內外刊物上發表論文數十篇,主持省部級研究課題多項。
代表性作有:
《論環境法的邏輯嬗變 》,獨著 ,科學出版社2006年9月版。
《基本環境法律價值—以環境法經濟刺激制度為視角》,獨著,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年6月版。
《環境法學權利研究方法論》,《現代法學》2008年第6期。
《日本公害糾紛處理機制與我國之借鑒》,《行政與法》2008年第12期。
《論可持續發展下環境法的公平與效率原則》,《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7年第5期。
《運用能夠經濟手段,加強環境立法》,《中國物價》2007年第11期。
《可持續發展下中國<環境保護法>基本制度的變革與創新 》,《法令月刊(台) 》2004年第12期
《環境污染糾紛的法外私力救濟及其解決之道 》,《河北法學 》2004年第1期
《循環經濟法律制度完善之我見 》, 《時代法學 》,2004年第2期
《環境污染糾紛與仲裁 》,《仲裁與法律 》2004年第1期
5、楊興副教授簡介
楊興,男,1972年生,法學博士,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代表作有:
《氣候變化的國際法的秩序價值初探》,《河北法學》(中文核心,CSSCI來源期刊),2004年第5期。
《試論俄羅斯不批准京都議定書的原因及其法律後果》,《時代法學》,2004年第5期。
《〈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與國際法的發展:歷史回顧、重新審視與評述》,呂忠梅等主編的《環境資源法論叢》(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國際環境法的早期性和協同性芻議》,《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三期。
《論〈京都議定書〉對國際政治和國際經濟的潛在影響》,《時代法學》,2005年第3期。
《京都議定書若干問題論略》,李雙元主編的《國際法與比較法論叢》(第14輯),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關於制定〈武漢市湖泊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建議》,載王曦主編的《國際環境法與比較環境法評論》(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論國際淡水資源利用和保護法的發展》,《法學論壇》,2005年第1期。(中文核心)
6、李慧玲副教授簡介
李慧玲,女,1965年生,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代表作品有:
《環境稅費法律制度研究》專著,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年11月出版。
《我國環境稅收體系的重構》,載於《法商研究》2003年第2期。
《論環境收入稅》,載於《現代法學》2007年第6期。
《排除危害環境責任研究》,載於《法學雜誌》2007第3期。
《排除危害環境民事責任構成要件研究》,載於《湖南師範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
三、本機構研究方向
理論研究涉及兩個領域:中國環境法、國際環境法與外國環境法。李愛年教授,王彬輝副教授,李慧玲副教授,從事中國環境法領域研究。韓廣教授,文同愛副教授,楊興副教授,從事國際環境法與外國環境法研究。
1、中國環境法
中國環境法的研究對象主要是中國環境保護法學的基本概念、原則、制度、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基本措施及法律責任等基本理論。
首先,本方向研究可為中央和地方立法機構提供立法建議。有助於立法機關更全面地認識環境法中基本問題,為立法提供有力的理論支撐和實證分析。
其次,可為各級行政機關提供可參考的研究成果。
再次,本研究方向可為企業遵守環境法,從事實踐提供支持。
2、國際環境法
本方向主要研究國際環境法和外國環境法的概念、原則、制度。本研究方向的研究人員運用比較的方法與國內環境法的研究相結合,為中國積極參與國際環境保護的實踐進行立法上的指導。
四、本機構主要科研及學術成果
科學研究近五年內本學科點成員公開發表學術論文100餘篇,其中在國際國內核心期刊發表50餘篇,CSSCI期刊論文10多篇。高級職稱人員平均發表論文2.8篇年/人。公開出版學術專著8部,出版教材9部。
2003年,為國家環境保護局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任起草小組副組長、執筆人) 。
2001年,為水利部和地礦部起草、修訂了兩部自然資源保護方面的條例草案。
2006年下半年,為省人大環資委組織討論《循環經濟法》草案修改意見稿,提供了大量參考意見。
此外,還經常為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和省人大環境保護立法提供參考意見。研究成果中對於國內外環境法各項制度執行中問題的分析,經驗與教訓,有利於行政主管機構更好地把握環境法的執行。
標誌性成果有:
《環境法的倫理審視》,李愛年(獨著) ,科學出版社2006年9月版
《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與國際環境法》,李愛年、韓廣等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
《環境法學》,李愛年主編,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環境與自然資源法學案例教程》,王彬輝任副主編,知識產權出版社2004年版
《論環境法的邏輯嬗變》,王彬輝獨著,
《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與國際環境法》,韓廣合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
《生態社會的環境法保護對象研究》,文同愛獨著,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環境資源法》,楊興參編,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
積極參與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 :
積極參與國內外開展的各種環境法學術交流活動。
與莫斯科大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該大學法學院教授布林丘克曾來我院講學。
四、本機構研究生培養情況
年 份 項 目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招生人數 5 8 8 9 15 9
11
13
授學位數
(其中同等學力人員) 5 8(1) 8(1) 9 15
我所研究生科研成果豐碩,近5年發表論文150篇。2002屆碩士畢業生王彬輝的碩士畢業論文《〈防沙治沙法〉三項基本原則研究》,獲2004年湖南省優秀碩士論文;2003屆碩士畢業生胡春冬的碩士畢業論文《排污權交易制度研究》獲2005年湖南省優秀碩士畢業論文。
我所研究生就業情況良好,就業流向於公檢法、銀行、國有大型企業等實務部門,也有在高等學校從事教學的人員,研究生考博率14.8%。
經濟法研究所
一、本研究所的主要研究方向、特色
經濟法是20世紀興起、發展的一門新興法律部門,是調整在國家調節社會經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係,規範和保障國家調節,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穩定和發展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主要包括經濟法基礎理論、宏觀調控法、國家投資經營法等多個研究領域。經濟法基礎理論主要分析經濟法的歷史起源,探討其發展現狀與未來取向,以及如何構建中國經濟法的科學體系。學術帶頭人陳雲良。國家投資經營法主要研究國有資產管理法、國家投資法、國有企業法,並通過借鑒國外的先進立法經驗和學術理論來推進我國國家投資經營法的完善與規範。學術帶頭人陽東輝、陳雲良。宏觀調控法主要比較研究宏觀調控法的基礎理論,介紹我國宏觀調控法的立法概況、目標和任務;系統地闡述宏觀調控法的各個組成部分;深入地比較中外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的有關立法,從中找出對我國宏觀調控立法與實踐有重要借鑒參考價值的內容。學術帶頭人何煉紅、陳雲良。
二、本研究所的師資隊伍和學科建設
該研究所成立於2002年,且在2007年成立經濟法碩士點並開始招收經濟法碩士研究生。在師資建設方面,擁有一支年齡結構合理、職稱比例協調、中青年學術帶頭人突出、科研水平齊頭並進的高素質、高水平的教學科研隊伍。機構人員在編在崗的13人,其中,3名教授,8名副教授,2名講師,除2人為本科生學歷,其餘全是研究生學歷。該研究機構共有碩士生導師6人,在校研究生兩個年級共28人;教師擔任的碩士學位點的專業基礎課程主要有:《經濟法基礎理論》、《西方經濟學》、《競爭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金融法》、《財稅法》等課程,同時不同方向還開設了一定數量的選修課程。此外,該所的教師還擔任了全院的法學本科、成教、法碩等不同層次的經濟法課程,並出版、發表了一批在該專業影響較大的學術著作和論文,並承擔了大量的省、部級研究課題,為學院的學科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該機構與本校商學院學院以及與政府的經濟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司法部門有密切的合作關係,不但擴大了學院在全省、全國的影響,也便於老師和學生深入社會實踐解決改革開放中遇到的重大經濟法問題,為我國經濟建設立法、執法、司法提供幫助和建議。
學院以國際法學學科為龍頭,一直非常強調以教學科研為中心,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並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完成國家級課題8項,在研國家級課題6項;已完成省部級課題18項;在研省部級課題40餘項。學院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世界投資期刊》等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專業學術論文近960篇。在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等出版部門出版學術專著40餘部,出版全國、全省統編各類教材30餘部,其中5部教材被列為國家“十一五”規劃教材,1部教材被評為2007年度全國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翻譯出版《戴西和莫里斯論衝突法》、《牛津法律大辭典》等重要法學著作、辭典6部。先後獲教育部、司法部和湖南省優秀社科成果獎等各類獎項20餘項。
在學術活動方面,學院積極參與國內外的學術活動,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與國內外的許多知名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了穩定的學術交流關係。學院成功地舉辦了中國國際私法學會1999年年會、中國行為法學會2000年年會、中國刑法學學會2003年年會、2003年全國高等學校法學研究生教學和管理工作研討會、2004年WTO高級專家研討會、2005年兩岸自由貿易區研討會、中國國際經濟法研究會2005年年會以及第四屆法學研究和法學期刊學術論壇、2007年中國仲裁論壇暨《仲裁法》修改專家研討會等重大學術會議。
同時,學院主辦了湖南法學界唯一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時代法學》,並常年公開出版《國際法與比較法論叢》,這些既是學院學術理論研究的基地,也是學院與國內外法學理論界和實務界交流的重要園地。
為適應教學和科研水平不斷提高的需要,學院重視教學科研服務設施的建設;擁有學科化、系統化的資料室,專業圖書達21餘萬冊,報刊雜誌200餘種,併購買了Lexis Nexis資料庫。 、
專業介紹
專業名稱: 經濟法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和熟練掌握經濟法知識,能勝任各級公、檢、法
課程設置:
毛鄧三、法律與思想道德修養、大學語文、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公司法、經濟法概論、刑法學、合同法、稅法、國際經濟法概論、勞動法
近現代史、馬主義基本原理、英語、經濟法學原理、企業與公司法、行政法學、勞動法、金融法概論
職務 | 名單 |
院長 | 肖北庚 |
書記 | 陳紅桂 |
副院長 | 李愛年 |
副院長 | 蔣梅 |
副書記 | 陳勝國 |
副院長 | 歐福永 |
副院長 | 喻名峰 |
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學科點的發展抓住了法學教育的時代契機,並緊密結合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全球化時代政治經濟格局的新變化對國際法各領域提出的現實要求,一方面不斷加大引進人才和培養已有法學師資的力度,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相結合教學與科研共濟的學科梯隊;另一方面整合省內重要法學教育資源,強化法學教育科研力量,加強對外學術交流。在國際私法、世界貿易組織法、國際經濟法、國際民商法四個主要研究方向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並取得了較系統而豐碩的研究成果,在國內產生了重大影響。本學科點已列為湖南省“十一五”重點學科,成為湖南省“十一五”期間重點扶持與發展的對象。 一、本學科點形成的歷史淵源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學學科點起步於20世紀90年代初期。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后,我校領導與專家就敏銳地意識到法律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也認識到法學對於湖南師範大學成為研究型、綜合性大學所具有的重要意義。通過與武漢大學協商,將我國著名的國際私法學者李雙元教授聘為終身教授,擔負起組建我校法學專業的艱巨任務。1993年,我校法理學專業正式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同年在法理學碩士點開始招收國際私法學方向的碩士研究生。經過幾年的努力,於1998年正式獲得國際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成為湖南省第一個國際法學碩士學位點,2002年被湖南師範大學立為校級重點學科,2006年1月獲得國際法學博士學位授予權。此外,為壯大博士點階梯力量、提升博士點教學、科研實力,現正積極創造條件爭取設立國際法學博士后流動站。二、 本學科點的現狀(一) 師資隊伍建設情況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學科點師資力量雄厚,正式在編的教授有7人,副教授4人,講師2人,國務院學科評議組(第三屆)法學專家組成員 1 人,教育部法學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 1 人,博士生導師 6 人,梯隊成員中具有法學博士學位的9 人,具有碩士學位的3人。5位教師進入博士后流動站並已經出站。本學科點近80%的教師具有博士學位。平均每年培養碩士研究生17-24名。其中有被譽為新中國國際私法奠基人之一的李雙元教授;有國內外公認的著名國際經濟法專家王貴國教授;有擔任教育部法學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的蔣新苗教授等一批專家和學者,形成了一支年齡結構合理、職稱比例協調、教學經驗較為豐富、科研實力較強的師資隊伍。無論是師資規模,還是博士學位人數、高級職稱人數以及與司法實務界的聯繫廣泛程度均處於我省前列。(二) 科研情況國際法學作為我院的龍頭學科一直非常強調以教學科研為中心,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在科研方面,學科點充分挖掘學術研究團隊的潛力,組織申報國家、省級、廳級科研課題。以三級科研項目為基礎,已經產生了一批標誌性的精品科研成果。至今已完成和承擔國家級課題5項,省部級課題33項;獲教育部三等獎1項,司法部獎2項,省社科基金一等獎1項,二等獎2項,三等獎3項。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世界投資期刊》等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專業學術論文370餘篇。在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學術專著50餘部,出版全國、全省統編各類教材25部,翻譯出版重要法學著作、辭典如:《戴西和莫里斯論衝突法》、《牛津法律大辭典》、《現代羅馬法體系(第八卷)》等6部。先後獲得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獎、司法部優秀科研成果獎、湖南省社科成果獎等各類獎近20項。主辦了湖南法學界唯一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時代法學》,並常年公開出版由李雙元教授主編的《國際法與比較法論叢》,這些既是本學科點理論研究的基地,更是本學科與國內外法學理論界和實務界交流的重要園地。為適應教學和科研水平不斷提高的需要,本學科點非常重視教學科研服務設施的建設,並投入了大量資金,擁有現代化的多媒體教室、計算機房和多功能模擬法庭;擁有學科化、系統化資料室 2個,專業圖書達 21.96餘萬冊,報刊雜誌 218 余種。(三) 學術交流情況在學術交流方面,本學科點積極參與國內外的學術活動,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相結合的政策。一方面鼓勵並資助老師走出校門和國門,有5位教師先後到德國、瑞士、美國等國家作高級訪問學者,并力保每位專業教師每年參加一次全國性的學術會議,擴大了學科及老師個人的學術影響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特聘教授的資源與國務院法制辦、外交部、商務部等政府和實務部門建立了廣泛的聯繫,並與德國馬普所、瑞士比較法研究所、美國喬治城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台灣東吳大學等境外學術機構和大學建立了緊密的學術聯繫。同時,平均每年邀請20多位海內外知名專家學者來我院講學,參加學術研討。曾成功地舉辦了中國國際私法學會1999年年會、2004年5月WTO高級專家研討會、2005年全國國際經濟法年會、2006年4月第四屆法學研究和法學期刊學術論壇、2006年李雙元國際私法研討會、2007年國際貿易與人權保護研討會、中國仲裁法研討會等。三、本學科點的研究方向及發展前景自1998年正式獲得國際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以來,本學科點一方面注意加強國際法學的基礎理論研究,另一方面也注重國際法學的分支學科和邊緣學科的研究,對學科方向進行凝練,實行優化組合。已經形成國際私法、WTO法、國際民商法、國際經濟法等富有特色的研究方向,並重點加強了對國際人權法、當代衝突法、WTO法律問題、國際金融法、國際投資法、國際收養法以及國際環境法的研究。各方向各具特色,協調發展。(一) 國際私法該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國際私法的本體部分即衝突法的基本理論、國際民商新秩序的構建、國際民事訴訟和商事仲裁製度、國際收養法律問題等內容。其特色在於立足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於法律理論研究的客觀需要,運用綜合方法和比較方法研究國際私法的基礎理論和我國法律實踐中急需解決的現實法律問題。我國著名的國際私法專家李雙元教授緊密結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現實法律需求,率先提出了國際私法趨同化的觀點以及在國內首先提出的主張國際私法的功能應該從傳統的解決法律衝突轉向構築國際民商新秩序上來,實現國際私法功能的轉換,使國際私法適應全球化時代的需要等理論觀點在我國國際私法學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他在國內外法學專業雜誌上發表學術論文80餘篇,出版著作17部(含重要譯著4部)。自2001年起,主編了《國際法與比較法論叢》(現已出版至第16輯)。他還主持並翻譯出版了英、德法學名著《戴西和莫里斯論衝突法》、薩維尼《現代羅馬法體系(第八卷)》及《牛津法律大辭典》。學術帶頭人蔣新苗教授對21世紀國際私法應以構築國際民商新秩序為己任的理論的產生和完善作出了重要的貢獻。長期以來,蔣新苗教授一直致力於國際私法基本理論問題的研究,先後主持完成了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個,省部級項目6項。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學家》、《法學評論》等法學核心期刊發表論文60餘篇。此外,他在跨國收養法領域取得的研究成果有目共睹,現已出版了《國際收養法律制度研究》和《收養法比較研究》兩本收養法方面的專著,發表了近20篇有關跨國收養法方面的專業學術論文,其內容涉及到跨國收養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論問題,這對我國收養法律制度的構建,特別是涉外收養立法、執法和司法均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他通過在德國馬普所的訪問研究,使我校的跨國收養法研究產生了一定的國際影響。(二) WTO法WTO法以世界貿易組織條約、決議和相關案例為主要研究對象,研究重點是與貿易有關的國際投資、國際金融、知識產權以及國際貿易爭端解決機制方面的法律問題。同時注重研究WTO與國際經濟法的交互滲透與融合,WTO與國際民商秩序的建構,WTO與湖南涉外法律制度的構建與完善等問題,針對湖南省加入WTO后對外開放的實際情況,探討和研究WTO與湖南涉外法律秩序的構建和完善問題,WTO與環境保護問題等。該研究方向的學科帶頭人是由作為湖南師範大學特聘教授的王貴國博士擔任,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世界貿易組織法的教學與研究工作。 近五年主要研究成果有:《國際貨幣金融法》(獨著)、《國際投資法》(獨著)、《Wang’s Chinese Economic Law》(獨著)、《世界貿易組織法》(獨著)等6部著作,在《世界投資期刊》、《法學家》等國內外學術刊物發表學術論文46篇,在我國國際經濟法學界產生了重大影響;主持完成了“中國內地與香港法律比較研究”、“后亞洲金融風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職能的轉變”、“世貿成員資格對兩岸知識產權保護的影響及對策探索”、“國際投資法研究”以及“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趨同化問題研究”等重大研究課題,且能緊密結合我國涉外經濟交往中的現實情況和需要進行深入研究,其理論價值和實踐的可操作性都相當突出。(三) 國際民商法國際民商法以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會、羅馬統一私法協會等國際組織在20世紀60年代以後制定的國際公約、國際慣例和“示範法”等國際統一實體法為研究對象。本研究方向在國際合同法領域取得了比較突出的成果,尤其是對美國合同法的研究,在國內處於領先地位的。此外,對現代商人法領域的研究也對學術界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學術帶頭人李先波教授在比較合同法、國際民事訴訟、知識產權法等領域的研究中取得較多成果,已出版《國際私法與國際民事訴訟專論》、《合同有效成立比較研究》、《契約法論》、《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的國際國內保護》、《國際民商法專題研究》和《國際民商法與中國的法制建設》專著6部,主編《WTO法律問題專題研究》、《國際法》和《WTO知識幹部讀本》等書。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學評論》、《法商研究》等刊物發表論文40餘篇。承擔省級課題3項,參加國家級課題1項。其《合同有效成立比較研究》獲湖南省第六屆優秀社科著作三等獎;《論國際民事管轄權的協調》獲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首屆優秀論文二等獎。鄭遠民教授擅長國際貿易中現代商人法問題的研究,兼及國際條約法,國際經濟法,網路法,注重網路中的國際法問題。出版了《現代商人法》、《破產法律制度比較研究》等專著,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學評論》、《法學》等國內核心刊物發表了相關論文數十篇。(四) 國際經濟法國際經濟法方向的研究方向主要研究調整國際經濟關係的條約與慣例,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以及國際經濟組織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原則。其特色主要體現在突出了世界貨幣金融法律制度以及政府採購法的研究。學科帶頭人肖北庚教授長期致力於國際經濟法基本理論問題的研究,已出版《國際經濟法》、《政府採購之國際規制》等國際經濟法方面的學術專著,在《現代法學》、《法學》等法學核心刊物上發表專業學術論文30餘篇,主持完成了省級課題3項,參與完成國家級課題2項,正主持或參與的各類課題有4項。陳雲良教授曾留學日本,長期以來從事經濟法的國際化問題研究,率先從國內法的視角來研究國際經濟法,對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和制度有較為深入的探討和研究,在《中國法學》、《現代法學》等核心刊物發表論文30餘篇,出版專著2部,主持國家級課題1項,省部級課題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