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市農牧局

隴南市農牧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業機械化等產業(以下簡稱農牧業)的法律法規以及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

趙亞軍為隴南市農牧局局長;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負責農牧局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的服務及會議決定事項的催辦落實工作。
(二)、負責農牧局重要文電、大型會議材料的起草和處發文稿的核稿、審稿工作。
(三)、負責局發文件的印製、複印、分送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機關保密和檔案工作。
(五)、負責農牧局黨組和行政印章的管理和用印工作。
(六)、負責農業信息的收集、整理、報送和新聞宣傳工作。
(七)、辦理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編製、考核、獎懲、勞動工資和人事工作的具體事宜。
(八)、負責全市農牧系統技術工人的教育培訓和特種職業技能鑒定認證工作。
(九)、負責局機關各項制度的執行和物資、資產、車輛、電話、電腦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負責老幹部管理及機關安全保衛計劃生育、後勤服務工作。
(十一)、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資產科

(一)、負責全市農牧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農牧業開發規劃的制定與協調實施工作。
(二)、負責協調農牧業各產業間的結構調整和綜合平衡。
(三)、負責農牧業基本建設、農牧業技術改造、重點生產基地建設、重大生產建設項目的計劃管理與實施工作。
(四)、組織篩選、論證和申報重大農牧業建設項目並指導實施。
(五)、承辦農牧業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和審批工作。
(六)、參與研究提出有關農牧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財政政策建議。
(七)、負責編製全區農牧業專項資金的計劃和地直農牧系統事業經費的預算、決算、撥付及監督使用。
(八)、負責處機關財務及處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社會商品控購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區農業財務審計工作。
(十)、負責農牧業三場和本系統實體的經營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主要農牧業生產統計、農業生產定期報表、基點調查和物價信息的匯總上報工作。
(十二)、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劃統計科

(一)、負責全市農牧業年度計劃、中長期發展規劃的制定與協調實施工作。
(二)、負責全市農牧業基本建設、農牧業技術改造、重點生產基地建設、重大生產建設項目的計劃管理、督促檢查和組織驗收工作。
(三)、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論證、儲備、立項申報及項目庫建設。
(四)、負責全市農牧業統計工作。包括主要農牧業生產統計和農業生產定期報表、基點調查、農村資料卡片的統計分析和匯總上報工作。
(五)、負責業務科室農牧業生產進度統計報表收集匯總及季度考核工作。
(六)、搞好計劃、統計、項目相關文件資料的編印、保管和歸檔工作。
(七)、負責指導全市農機管理工作,監督全市農機安全生產工作。
(八)、負責農村沼氣和清潔能源建設工作
(九)、負責農業環境質量監測及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
(十)、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種植業管理科

(一)、負責種植業生產的調研和編製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的起草工作。
(二)、負責種植業結構調整和布局調整工作。
(三)、負責發展種植業主要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推廣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種植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工作。
(五)、負責農作物種子行業管理工作。
(六)、主管農藥登記、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肥料登記;參與化肥、農藥的市場管理。
(七)、負責農情調度、農情信息發布工作。
(八)、負責種植業救災化肥的分配、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和調撥。
(九)、負責編製種植業商品生產基地、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專項資金項目的規劃、計劃。
(十)、負責植物檢疫工作。
(十一)、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科

(一)、負責全市畜牧、水產養殖業的協調、指導工作;
(二)、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監測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及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四)、擬訂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畜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開展農牧業對外經濟、貿易促進、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
(六)、負責農牧行業技術、人才、資金引進及援外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七)、負責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八)、負責落實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部署的相關工作。

政策法規科

(一)、負責有關農牧業法律、法規的執法監督和檢查工作。
(二)、負責對其他部門起草的政策法規性文件中涉及農牧業的條款進行審核並提出審核意見。
(三)、負責農牧執法體系建設和技術教育培訓、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四)、負責農牧業行政複議工作。
(五)、負責農牧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有關調研和發展規劃、有關政策起草工作。
(六)、負責農村能源建設及農牧業環境保護工作。

科技教育科

(一)制定農牧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承辦實施科教興農、興牧戰略的具體工作;
(二)負責農牧業科技推廣、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和科技成果管理;
(三)負責農牧業科技宣傳,組織實施全市農業科技培訓項目、農民技術培訓管理以及農業科研項目的遴選及實施;
(四)制定引進推廣動植物優良品種和先進技術的計劃並組織實施;
(五)指導農牧行業職業技術教育、農民教育和幹部培訓工作;
(六)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和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七)負責農業科技特派員管理考核工作;
(八)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

(一)、負責農業信息的收集、分析、發布工作,推動全市農業信息化建設。
(二)、負責建立和維護農業信息網。
(三)、及時向省農業信息中心、市委、市政府報送政策、動態、農情、技術、市場等農業信息。
(四)、通過隴南電視台、隴南日報社等新聞媒體宣傳黨的農業農村政策,反映特色農業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實用技術推廣等方面的亮點。
(五)、負責局機關計算機技術維護和全市農村信息員培訓工作。
(六)、參與政務公開工作。
(七)、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業機械化等產業(以下簡稱農牧業)的法律法規以及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農牧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農畜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等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流通等政策制定。組織起草部門規範性文件,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擬訂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和農業產業保護的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三)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全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牧區草場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
(四)指導糧食、蔬果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后與財政部門共同制訂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參與制訂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藥、獸葯、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許可及監督管理。開展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動物疫病防控。起草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的規範性文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市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負責防治、控制疫情、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組織獸醫醫政、獸葯葯政葯檢工作。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研究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按分工組織實施農業科研重大專項。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二)制定並實施全市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
(十三)提出農產品進出口和農業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農業對外經濟、貿易促進、技術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外援、援外項目。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