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炳

元朝中書左丞

趙炳,字彥明,惠州灤陽人。父弘,有勇略,國初為征行兵馬都元帥,積階奉國上將軍。炳幼失怙恃,鞠於從兄。

人物資料


趙炳,字彥明,元朝惠州灤陽人。官至中書左丞,謚忠愍。

史籍記載


歲飢,往平州就食,遇盜,欲殺之,兄解衣就縛。炳年十二,泣請代兄,盜驚異,舍之而去。甫弱冠,以勛閥之子,侍世祖於潛邸,恪勤不怠,遂蒙眷遇。世祖次桓、撫間,以炳為撫州長,城邑規制,為之一新。己未,王師伐宋。未幾,北方有警,括兵斂財,燕薊騷動。王師北還,炳遠迓中途,具以事聞,追所括兵及橫斂財物,悉歸於民,世祖嘉其忠。
中統元年,命判北京宣撫司事。北京控制遼東,番夷雜處,號稱難治。時參知政事楊果為宣撫使,聞炳至,喜曰:“吾屬無憂矣。”三年,括北京鷹坊等戶丁為兵,蠲其賦,令炳總之。時李璮叛,據濟南,炳請討之。國兵圍城,炳將千人獨當北面,有所俘獲,即縱遣去,曰:“脅從之徒,不足治也。”濟南平,入為刑部侍郎,兼中書省斷事官。時有攜妓登龍舟者,即按之以法,未幾,其人死,其子犯蹕訴冤,詔讓之,炳曰:“臣執法尊君,職當為也。”帝怒,命之出,既而謂侍臣曰:“炳用法太峻,然非循情者。”改樞密院斷事官。濟南妖民作亂,賜金虎符,加昭勇大將軍、濟南路總管。炳至,止罪首惡,餘黨解散。歲凶,發廩賑民,而後以聞,朝廷不之罪也。遷遼東提刑按察使,遼東聞其來,豪猾屏跡。
至元九年,帝念關中重地,風俗強悍,思得剛鯁舊臣以臨之,授炳京兆路總管,兼府尹。皇子安西王開府於秦,詔治宮室,悉聽炳裁製。王府吏卒橫暴擾民者,即建白,繩以法。王命之曰:“後有犯者,勿復啟,請若自處之。”自是豪猾斂戢,秦民以安。有旨以解州鹽賦給王府經費,歲久,積逋二十餘萬緡,有司追理,僅獲三之一,民已不堪。炳密啟王曰:“十年之逋,責償一日,其孰能堪!與其裒斂病民,孰若惠澤加於民乎!”王善其言,遽命免征。會王北伐,詔以京兆一年之賦充軍資,炳復請曰:“所征逋課,足佐軍用,可貸歲賦,以蘇民力。”令下,秦民大悅。十四年,加鎮國上將軍、安西王相。王府冬居京兆,夏徙六盤山,歲以為常。王既北伐,六盤守者構亂,炳自京兆率兵往捕,甫及再旬,元惡授首。十五年春,六盤再亂,復討平之。王還自北,嘉賞戰功,賚賜有加。是歲十一月,王薨。
十六年秋,被旨入見便殿,帝勞之曰:“卿去數載,衰白若此,關中事煩可知已。”詢及民間利病,炳悉陳之,因言王薨之後,運使郭琮、郎中郭叔雲竊弄威柄,恣為不法。帝卧聽,遽起曰:“聞卿斯言,使老者增健。”飲以上尊馬潼。改中奉大夫、安西王相,兼陝西五路西蜀四川課程屯田事,余職如故,即令乘傳偕敕使數人往按琮等。至則琮假嗣王旨,入炳罪,收炳妻孥囚之。時嗣王之六盤,徙炳等於平涼北崆峒山,囚閉益嚴。炳子仁榮訴於上,即詔近侍二人馳驛而西,脫炳,且械琮黨偕來。琮等留使者,醉以酒,先遣人毒炳於平涼獄中。其夜星隕,有聲如雷,年五十九,實十七年三月也。帝聞之,撫髀嘆曰:“失我良臣!”俄械琮等百餘人至,帝親鞫問,盡得其情,既各伏辜,命仁榮手刃琮、叔雲於東城,籍其家以付仁榮。仁榮曰:“不共戴天之人,所蓄之物,皆取於民,何忍受之!”帝善之,別賜鈔二萬二千五百緡,為治喪具。國朝舊制,無賻臣下禮,蓋殊恩也。六月,詔雪炳冤,特贈中書左丞,謚忠愍。
子六人:仁顯,早亡。次仁表,仁榮,仁旭,仁舉,仁軌。仁榮仕至中書平章政事;余俱登顯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