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財政局

柳州市財政局

根據《中共柳州市委員會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柳州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柳發〔2010〕3號),設立市財政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契稅、耕地佔用稅徵收管理及涉稅案件稽查的職責划入柳州市地方稅務局。
(二)改革完善預算管理。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堅持依法理財,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水平。
(三)根據自治區對下財政體制的規定,健全市、區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完善財政分配政策,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
(四)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自治區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訂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市財政分配政策,參與制定本市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建議。
(二)依法依規提出市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資產評估管理等規範性文件立項的建議,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草案。
(三)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製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預算草案及預算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複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編製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管理財政票據。負責彩票市場監管。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制定我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七)編製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負責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支管理,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制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八)負責管理和監督市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參與擬訂市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市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負責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製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制定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防範財政風險。管理本市政府外債。
(十一)負責管理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協助做好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監督檢查市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十三)貫徹《柳州市財務總監管理制度》,實施財政事中監督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柳州市財政局設17個職能科(室)和紀檢監察室,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研究財政政策;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文件;管理財政科研、信息和宣傳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保衛及局機關財務、基本建設、環境秩序、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等後勤行政管理工作。
綜合科
編製中長期財政規劃;提出運用財政政策調控經濟的建議;提出住房、價格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草擬政府公共財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住房資金及其財務;管理市直屬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補貼、住房補貼經費;負責住房保障資金的管理,管理和發放廉租住房補貼;草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監督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統一監發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和政府性基金收據,檢查指導收據的管理和使用;執行彩票管理制度及發行計劃,監督管理我市彩票發行機構、彩票發行市場,管理各項彩票資金;負責財政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負責受理財政在市政務服務大廳的行政許可申請,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負責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
預算科(小汽車定編辦公室)
研究我市財政分配政策;擬訂我市財政體制改革和預算管理辦法;草擬編製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製年度市本級預算草案;匯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編製市本級非稅收入資金收支計劃;建立和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匯總審定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及定額;審查和批複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統一辦理預算調整和預算追加事宜;負責管理預備費;負責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指導全市預算管理工作;負責罰沒物資、暫扣款、暫扣物資的預算管理及罰沒物資相關入庫管理;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制度和財政支出效績評價指標體系;承擔與市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有關聯絡事宜;負責小汽車定編工作。
國庫科
監督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草擬實施辦法;負責市本級財政資金的調度;跟蹤分析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承辦匯總和組織相關科室批複市直屬部門決算工作,編製全市財政總決算;統一管理市本級財政的銀行開戶和市本級非稅收入專戶、國債轉貸資金專戶及其他財政性資金;統一管理和審批市直屬預算單位銀行帳戶開立、變更和備案;負責國債兌付管理;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負責罰沒物資、暫扣物資的管理。
行政政法科
負責掌握行政、政法部門業務的全市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涉及財政問題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規範性文件、制度的研究草擬工作;負責草擬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審核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草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實施辦法;承辦審核批複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工作;負責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
教科文科
負責掌握教科文等部門業務的全市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涉及財政問題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規範性文件、制度的研究草擬工作;負責草擬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全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製部門需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提出下年度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草擬分管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對有關預算追加事宜提出意見;承辦審核批複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工作;負責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
經濟建設科
負責掌握髮改委、經委、建委等部門業務的全市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涉及財政問題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規範性文件、制度的研究草擬工作;牽頭負責與市發改委等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負責涉及市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和監督;負責中央“國債轉貸”專項借款轉貸及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建資金、土地有償使用收入、環保資金、交通基金、技改資金、儲備糧、退耕還林補助糧、糧食風險基金等專項資金及其財政管理與監督;負責管理國家及地方糧食、食糧等專項儲備資金兒糧油價補貼;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製部門需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參與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對有關預算追加事宜提出意見;承辦審核批複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策;負責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
社會保障科
負責掌握民政、衛生、勞動與社會保障等部門業務的全市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涉及財政問題的待業發展規劃和相關規範性文件、制度的研究和草擬工作;參與編製市社會保障預算草案;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製部門需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度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對有關預算追加事宜提出意見;承辦審核批複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策;負責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
農業科
負責掌握農林水等部門業務的全市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涉及財政問題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規範性文件、制度的研究和草擬工作;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支農資金、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管理扶貧、農業、水利等政策性支出專項貸款貼息;負責全市防洪保安費的徵收管理;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製部門需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得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草擬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對有關預算追加事宜提出意見;承辦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策;負責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
農業稅收徵收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農業稅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全市農業稅收的徵收和管理工作;調查研究農民稅收負擔情況,負責全市農業稅制改革;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編製全市農業稅收年度收入計劃,組織農業稅收的征繳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稅收年度決算工作。
企業科
負責監督全市國有企業執行《企業財務通則》,並研究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辦法;參與有關產業政策和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辦法的研究和草擬工作;負責資產評估行業的行政管理工作;參與研究國有企業分配的宏觀政策和提出調整建議;負責企業國有資產收益上繳國庫工作;並對國有資產收益的征管、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分管西部地區外經貿發展促進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稅收返還等專項資金以及直接用於企業或企業集團的建設資金;參與審核所分管企業合併、分立、上市、合資、關閉破產等重大資產重組和處置方案以及企業關係划轉、企業產權轉讓等重大企業改革方案涉及到的財政收入和分配等,並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審核所分管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方案;負責所分管企業的財務統計分析。
債務管理科
管理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日本國際協辦銀行貸款和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貸款的轉貸工作;辦理中央“兩會一部”專項借款轉借工作和國債的統計工作;草擬有關涉外的財政監督辦法;參與上述外國政府貸款、外國銀行及其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的談判與磋商業務;負責全市非貿易非經營性外匯的財務管理和監督;管理地方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和財務,草擬相應的財務管理辦法;協助民資局對財政信用資金的清理回收工作;負責財政直接投資的產權管理等有關事宜。
會計管理科
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組織宣傳貫徹實施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草擬有關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監督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全市會計職稱管理工作;負責供不應求做作業資格認可;負責代理記帳機構的管理及審批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電算化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法規稅政科
協調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審議上報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的有關財政規範性文件草案;負責調處涉及市直屬單位的產權糾紛和行政仲裁;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國家賠償費用的審核,辦理國家賠償有關事項;組織開展財政普法工作;負責檢查縣(區)財政政策法規執行情況;負責貫徹落實稅收政策,承擔與關稅單位的聯絡工作。
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組織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相關的行政法規,草擬制定市政府採購規範必和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負責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市本級政府採購計劃的編製,監督政府採購計劃的執行;負責對政府採購工作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情況和政府採購活動以及政府採購從業人員從業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市本級政府採購業務中介機構的業績考評工作;負責本市因特殊情況需要採取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的審批;處理政府採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政府採購行政複議和政府採購行政投訴的應訴工作;指導縣、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工作。
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
草擬全市財政監督檢查的規範性文件和管理辦法;監督財政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全市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重點案件;對全市所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預算執行及國有資產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對全市各單位是否依法設置會計賬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從業資格等事項進行檢查;負責對市本級預算收入徵收部門徵收預算收入和國庫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情況的監督檢查。
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和勞動工資管理;研究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的教育培訓規劃,組織全市財政幹部培訓。
紀檢監察室
負責財政紀檢監察的日常工作;負責監督局所屬單位財務收支管理情況,組織全局的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局機關黨委的日常事務;管理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財政信訪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的服務與管理工作,負責退休黨員的組織生活。
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其主要職責:草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規範性文件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辦法;編製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規劃;負責審核上報縣、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計劃;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情況。

下屬單位


柳州市財政局現有下屬單位(二層機構)8個,具體單位及工作職責如下:
柳州市民資、收費局
市民族經濟發展資金管理局工作職責:管理財政周轉金和政府委託管理的專項資金,籌措經濟建設資金,利用財政信用為柳州市地方經濟建設服務。市收費管理局(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工作職責:接受市財政局委託,代表市財政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附加和罰沒等票據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非稅收入的徵收監督、稽查等管理工作。
柳州市會計事務管理所
負責按照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組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註冊會計師考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包括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成績公布)工作。
柳州市財務總監管理中心
參與擬定財務預算方案,參與財政部門審定派駐單位的部門預算以及追加預算及其他融資方案;參與制定財務管理規定,並幫助派駐單位規範財務收支行為;監督檢查派駐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及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監督檢查財政專項資金運行情況和財政性投資項目財務運行情況,同時有責任與單位共同努力提高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率;參與審核新項目投資的可行性方案;財務總監與派駐單位負責人對重大經濟事項實行聯簽;政府要求和規定的其他職責。
柳州市財政稽查大隊
參與擬定財政稽查制度和實施辦法,提出加強財政稽查的建議、措施;對全市各部門、各單位的財務收支以及執行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等政策法規、制度情況的專項稽查工作;承擔上級委託的對社會審計機構以及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組織在工作中涉及執行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等政策法規、制度情況的專項稽查工作;對市本級和下級部門徵收預算收入情況的專項稽查工作。對違反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等法規制度的案件進行檢查處理工作,會同有關單位做好違紀款項的收繳入庫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維護財經紀律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全市財政稽查幹部進行相關業務知識、政策法規以及查帳技能的培訓工作;完成其他稽查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柳州市財政國庫支付管理中心
依據《預演演算法》賦予財政的預算執行職能具體負責預算執行中的資金收付管理工作。研究並實施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具體辦法及工作措施;對財政資金收入與支出的政府收支活動實現會計核算監督與管理;完成財政國庫工作的其他收支會計核算管理。
柳州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財政投資評審的具體範圍是:市財政預算內各項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設項目;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市屬建設項目;納入市財政預算外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安排的建設項目;政府性融資安排的市屬建設項目;其它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市屬項目;對使用科技三項費、技改貼息、國土資源調查費等財政性資金的市屬項目的專項檢查。
柳州市財政局契稅徵收管理所
負責市本級契稅的徵收管理及稽查工作;貫徹執行契稅法規、政策;實行直接徵收契稅,建立完整的征管體系,建納稅大廳,設立徵收網點,規範操作程序,落實崗位職責,依法徵稅,文明徵管;編製契稅年度收入預算,定期分析、研究收入預算執行情況,改進征管辦法和措施;負責稅源存量的調查,分別建立土地契稅、房產契稅存量檔案;編製年度徵收經費使用預算,按規定用好、管好經費開支範圍。承辦涉及土地契稅、房產契稅及財政局交辦其他工作。
廣西中華會計函授學校柳州市分校
廣西中華會計函授學校柳州市分校(柳州市財政幹部教育中心)組織貫徹執行中華會計函授學校(總校)的有關制度,決議及教學任務,完成總校布置的有關工作;負責擬定本局幹部教育培訓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全市財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中長期規劃和本局年度培訓計劃;負責組織本局和本系統幹部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專門培訓和業務培訓。

領導信息


局長:譚淑堅
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分管局辦公室、人事教育科、預算科(含小汽車定編辦公室、財政預算編審中心)、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市民族經濟發展資金管理局)、市財務總監管理中心。
副局長:崔峻
分管教科文科、農業科、農村財政財務管理科、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副局長:黃仁寬
協助局長分管預算科(含小汽車定編辦公室、財政預算編審中心);分管行政政法科、社會保障科、綜合科、財政信息管理辦公室。
紀檢組長:劉麗萍
分管紀檢監察室、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含財政稽查大隊);財政局內部審計、局工青婦及計劃生育工作;協助書記分管機關黨委工作。
副局長:王冰
分管會計科、法規稅政科、市會計事務管理所、廣西中華會計函授學校柳州市分校;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會計師:潘雲勉
分管經濟建設科(含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國庫科(含財政國庫支付管理中心)、企業科、債務科。

地理位置


地址:潭中東路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