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東原

戴東原

戴東原,字慎修,又字東原,安徽休寧人。年輕時曾隨父行商,后以教書為生。四十歲中舉,后六次會試皆落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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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東原及戴震(1723-1777)清思想家、學者。曾從江永學。與紀昀錢大昕王鳴盛、盧文粥、惠棟等人交遊。乾隆間修《四庫全書》,特召任集修官。后被乾隆賜為同進士出身,授翰林院庶吉士。博聞強記,對天文、數學、歷史、水利、地理等均有精湛研究。擅名物訓站,精通古音,立韻類正轉旁轉之例。創古音九類二十五部之說及陰、陽、入對轉的理論。對經學、語言學等有重要貢獻。哲學上,肯定世界為物質的“氣”的變化過程,說:“氣化流行,生生不息”(《孟子字義疏證·天道》),強調氣的流行生息即“道”或“理”,指出“一陰一陽,其生生乎,其生生而條理乎!”(《原善》卷上)把運動變化著的“陰陽五行”看做“氣”的內容,由此構成宇宙本原。指出《易·繫辭》所謂“形而上”的“道”,即“未成形質”以前的“氣”;“形而下”的“器”,即“已成形質”后的物,批駁了理學家“理在事先”的觀點。在認識論上認為人們對事物規律的認識只能從事物本身去找,批判宋儒“以理具於心”的觀點,說:“有血氣,夫然後有心知……耳目鼻口之官接於物而心通其則。”(《原善》卷中)認為人先有物質性的感覺器官(血氣),然後才有精神思維活動“心知”,精神依賴於肉體。同時也看到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區別和聯繫。還認為人的認識過程是由“自然”到“必然”的過程。說:“人之異於物者,人能明於必然,百物之生各遂其自然也。”(《孟子字義疏證·理》)人惟有把握“必然”才能達到真正的自由。否則“若任其自然而流行於失,轉喪其自然而非自然也。故歸於必然,適完其自然”(同上)。不把握“必然”反而喪失自由。抨擊程朱理學“存理滅欲”的觀點,指責“后儒以理殺人”,“其禍甚於申、韓”,斷言程朱的“理欲之辨,適成忍而殘殺之具”(《孟子字義疏證·權》)。肯定“欲者,血氣之自然”(同上),“天下之用情。天下之同欲”即“理”。認為“天理”與“情慾”相統一,“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今以情之不爽失為理,是理者存乎欲者也”(《孟子字義疏證·理》)。用“理存於欲”的命題反對理學家的“存天理去人慾”的說教。強調科學研究要把握事物的“條理”,即特殊規律。對這些特殊規律的認識乃是通過“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後理得”(《孟子字義疏證·理》)。反對“以一己之意見為理義”,認為獲得“理”的途徑“匪自我為之,求諸物而已矣”(《緒言》上)。結合考據指出歸納事物應“征之古而靡不條貫,合諸道而不留余議,巨細畢究,本末兼察”(《與姚孝廉姬傳書》),不能“依於傳聞”、“擇於眾說”、“出於空言”和“據於孤證”,即“未至十分之見”。在美學上,認為審美活動也是一種“血氣心知”的認識過程,充盈天地之間的有聲、色、臭、味。但作為審美對象的“味與聲色在物不在我,接於我之血氣,能辨之而悅之,其悅者,必其尤美者也”(《孟子字義疏證·理》)。人的審美活動首先通過眼、耳、口、鼻等作為人的生理機制的“血氣”的感知,在感知的同時又有“心知”的“辨”與“察”,使“物實”、“物則”瞭然於心,產生美感,認為“悅”離不開“情”與“欲”,在審美活動中“情”、“欲”、“知”互為作用。指出人“分為陰陽五行而成性各殊”,才質、氣類、知覺亦各殊,美感有著差異性。人對現實不僅感知美,還應創造美,“凡美質皆宜進之以禮”,貌既美而又應“嫻於儀容”,強調“素以為絢”。有《原善》、《原象》、《孟子字義疏證》、《聲韻考》、《聲類表》、《方言疏證》等,後人編有《戴氏遺書》、《戴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