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科目是元代醫學考試科目。成宗大德九年(1305),平陽路澤州知州王稱建言:各路雖有醫師學,有名無實。宜督責各處有司,廣設學校。令一通曉經書的良醫主之,集後進醫生講習《素問》、《難經》、《脈經》之類,然亦須通《四書》,否則不得行醫。各處長官,嚴加訓教,務要成材,以便擢用。
太醫院乃定考試之法,所設科目,計有大方脈雜醫科、小方脈科、風科、
產科兼婦人雜科、
眼科、口齒兼咽喉科、
正骨兼金瘡科、
瘡腫科、
針灸科、祝由書禁科。各科均試經書、《難經》、《素問》、《神農本草》、《聖濟總錄》。按各科需求,考試三卷至八十三卷不等;唯大方脈雜醫科,需加試
張仲景《
傷寒論》一部。
中書省依所議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