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地理
民俗地理
民俗是民間所創造,又為民間所通行和傳習,為人們共同傳承的民間風俗。包括各種物質生產、服飾、飲食、居住、遷徙、歲時、婚喪禮儀以及工藝、農業、貿易、行業、遊藝等習俗。它依靠習慣勢力、傳襲力量和心理信仰約束,是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表現。民俗這種社會文化現象,按其表現形式可分為:心理習俗,以信仰為其核心,主要是崇拜和禁忌,帶有奇異性和神秘性;行為民俗,也是心理的反映,但更多表現為有形的傳襲活動,如儀式﹑祭禮、婚儀、祈禳、驅崇以及歲時節日、紀念、遊藝等方面,所以也稱有形民俗;語言民俗,主要是以語言為手段,表現人們的思想,願望和要求的傳承性藝術,包括原始神話、史詩、敘事詩、傳說故事、歌謠、諺語等各種口頭文學,還有咒語、口訣、韻語等語言形式。
民俗是社會文化的表現手段之一,同其他社會文化有密切關係。各歷史時期的民俗現象常常與廣泛的歷史現象相互交織在一起,並成為民族文化傳統的組成部分。各種社會群體民俗的形成,都起源於不斷重複的行為。最初是在不自覺的情況下顯現,以後因為它有意義而保持下來。隨著時間的推移,傳統習慣﹑教育文化﹑家庭﹑宗教等體系會使各種民俗得到發展,並在一定時空領域內從個別群體成員的習俗轉變為群體一致的行為,形成固定的模式,甚至形成典範。如中國許多重要的節日習俗,除夕和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等,便是在很長的歷史時期中,順應於中國自然、社會環境,在民間形成並普及為全國的民俗活動。社會群體成員的遷移,不同地區之間的文化交往,可以使一些民俗傳播開來,如中國的許多民俗已融匯到東亞、南亞、東南亞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民俗中去,美洲等地的一些華人聚居區也保持著中國的民俗。
各地區的民俗除受到當地文化、經濟和自然環境的促進和制約作用外,在長期的持續中多次受到不同來源的外地民俗影響,從而形成本地的民俗。各地區、民族的民俗都有固定的形式,而且區域性十分明顯,尤其是少數民族。例如中國回族的齋月、哈薩克族的叼羊比賽、蒙古族的那達慕大會、赫哲人的魚皮衣著、彝族的火把節、侗族的鬥牛節等民俗,地方色彩都很鮮明。
有關民俗地理的記述和資料,見諸各國古代大量的文學﹑歷史等類著作,如中國古代的《詩經》、《山海經》、《呂氏春秋》、《楚辭》、《搜神記》、《拾遺記》等。但“民俗(folk)”一詞在近代人文科學中使用和民俗研究則始於19世紀英國學者的工作。以後德國﹑法國﹑美國﹑日本﹑蘇聯和中國等國都開始對民俗學的研究,民俗地理研究隨之發展起來。
中國民俗地理探幽【作者簡介】胡兆量 北京大學城市與環境學系
民俗地理
【關鍵詞】民俗地理/民俗分類/文化傳承